►緝毒!廣西一高校19歲網紅女主播走上販毒之路,原因竟是……

►缉毒!广西一高校19岁网红女主播走上贩毒之路,原因竟是……

年僅19歲的高校網紅女主播,因交友不慎染上了吸毒的惡習,並步入販毒的犯罪道路,最後鋃鐺入獄。在“6·26”國際禁毒日到來前夕,江南區法院對4起涉毒案件進行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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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少女失足

走向販毒之路

6月21日中午,在南寧市江南區法院一號法庭內,法警押著5名被告人站到被告席前接受審判。5人中有2人為女性,年齡最大的黃某群60歲,最小的僅19歲,均因販賣毒品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公訴機關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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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吃驚的是,當天出庭接受審判的5名被告人中,年齡最小的謝某某僅有19歲,不僅是廣西某大專院校的大二女生,還是該校當紅的網絡女主播。然而,她卻因交友不慎染上了吸毒的惡習,並走上販毒的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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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某琨拿出毒資1000元交給梁某某,謝某某則將1包毒品“K粉”、1包毒品“奶茶”交給農某琨。雙方交易完畢後,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當場從梁某某處扣押到1000元毒資、毒品“K粉”2包,並從農某琨處扣押到1包毒品“K粉”和1包毒品“奶茶”。

法院認為,梁某某、謝某某明知是毒品仍然販賣,兩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是共同犯罪。其中,謝某某是首次販毒,梁某某則曾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從重處罰。

最後,法院依法分別判處梁某某、謝某某有期徒刑1年和8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而公安機關扣押的1000元毒資,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才1年和8個月?這樣的判決,真的是太輕太輕了,因為他們賣出去的毒品的危害卻不止1年或者8個月,有的甚至是一個家庭、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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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冰毒18千克

廣西一男子被執行死刑!

6月21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運輸18千克冰毒的罪犯馮某瓊執行死刑。

據悉,馮某瓊1973年出生,曾於1995年11月9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2016年3月15日晚,馮某瓊按照“阿四”(另案處理)的電話指示,到上思縣在妙鎮和寧明縣那堪鎮交界的河邊,在一艘船上取得甲基苯丙胺(冰毒)後,藏在其寧明縣那堪鎮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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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毒。網絡配圖

次日上午,馮某瓊按照“阿四”電話指示,與馬某增(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共同將毒品運往寧明縣。當兩人行駛至寧明縣北江鎮北江橋時,被公安人員抓獲,並被當場查獲甲基苯丙胺18袋,淨重約18千克。

2017年6月,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認定馮某瓊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後馮某瓊提出上訴,自治區高院依法開庭審理,於2017年9月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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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向罪犯馮某瓊宣讀執行死刑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瓊違反國家毒品管制規定,夥同他人運輸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據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馮某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

在執行死刑前,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安排馮某瓊與家屬進行了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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