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都市报综合报道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发布了,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山西11个市一共发94217.31万元!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4月12日专题会议精神和省扶贫办《关于申请下达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报告》(晋开发办〔2018〕28号),经研究,现拨付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217.31万元。
此次下达给贫困县的资金,不指定具体用途,由贫困县人民政府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贫困县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二批)分配表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如何分配?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方向包括:
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三西”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坚持资金使用精准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资金怎么用?
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原则上从现有资金渠道安排。
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弥补企业亏损;
(五)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六)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七)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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