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晉都市報綜合報道
近日,山西省財政廳發佈了,2018年第二批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通知,山西11個市一共發94217.31萬元!
根據年初預算安排、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4月12日專題會議精神和省扶貧辦《關於申請下達2018年第二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報告》(晉開發辦〔2018〕28號),經研究,現撥付2018年第二批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94217.31萬元。
此次下達給貧困縣的資金,不指定具體用途,由貧困縣人民政府以脫貧規劃為引領,以重點項目為平臺,統籌整合使用。貧困縣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範,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2018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第二批)分配表
根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
扶貧資金如何分配?
《通知》指出,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支出方向包括:
扶貧發展、以工代賑、少數民族發展、“三西”農業建設、國有貧困農場扶貧、國有貧困林場扶貧堅持資金使用精準在精準識別貧困人口的基礎上把資金使用與建檔立卡結果相銜接與脫貧成效相掛鉤,切實使資金惠及貧困人口。
資金怎麼用?
結合當地扶貧開發工作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確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範圍,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醫療、社保等,社會事業支出原則上從現有資金渠道安排。
不得用於下列各項支出:
(一)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
(三)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
(四)彌補企業虧損;
(五)修建樓堂館所及貧困農場、林場棚戶改造以外的職工住宅;
(六)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
(七)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
(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扶貧;
(九)其他與脫貧攻堅無關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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