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搶注為餐廳商標14年後,這個屬於別人的“皮皮魯”終於回到了“童話大王”鄭淵潔名下。近日,鄭淵潔正式收到書面文件: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鄭州一家餐廳搶注的皮皮魯商標無效。這也是他通過維權手段要回來的第一個“皮皮魯”,而據鄭淵潔介紹,目前仍有191個“皮皮魯”等童話形象的商標被搶注。
“皮皮魯”被搶注為餐廳14年後商標宣告無效
2017年1月,轉機來了。最高法出臺有關明確文學作品角色商標在先權益的司法解釋。一個月後,鄭淵潔到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正式遞交了對“鄭州皮皮魯西餐廳”搶注商標無效宣告的申請。今年2月28日,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鄭州皮皮魯西餐廳”的“皮皮魯”商標無效。
這也是鄭淵潔第一次通過維權手段成功要回“皮皮魯”。曾試圖全部註冊,後來發現行不通。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鄭淵潔就注意到自己創作的皮皮魯、魯西西、舒克、貝塔以及大灰狼羅克等童話人物形象被一些企業和個人商用,於是決定自己也註冊商標用於保護這些人物形象,“我當時不太懂,委託了商標代理公司,一個商標3000元,註冊了5個。”
鄭淵潔本以為商標註冊之後就能高枕無憂,沒想不到一年時間,代理公司通知鄭淵潔,“皮皮魯”還是被人搶注了。原來,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一個商標下設45個類型,而鄭淵潔當時只註冊了“皮皮魯”的童裝,而除此之外任何一個品類別人都可以註冊。
擺在鄭淵潔面前有兩個選擇,他要麼選擇將45類商標全部註冊,要麼“每個商標花60萬元委託代理申請註冊馳名商標”。
鄭淵潔說,“我想,那就索性將5個童話人物形象商標下面各自45類全部註冊。”隨即他又遇到了另一個問題,即如果商標註冊後3年內沒有使用,商標局就可能撤回該商標。“比如,我註冊了皮皮魯牌輪胎,但是沒有生產,3年之後這個商標可能就沒了。”
鄭淵潔的筆下人物被搶注兩百多商標
他曾在2017年一次演講中開玩笑地說,“身為童話作家的我,面對這樣的場景,想象力也顯得貧乏和枯竭:作家鄭淵潔每天一邊寫作,一邊身兼軍火商、機床製造商、瀝青供應商、地毯製造商、火柴製造商、假牙製造商……”
鄭淵潔哭笑不得,“被搶注的這些商標真是五花八門,叫‘舒克貝塔老鼠藥’的都有,地點也是遍及全國。”
2017年1月,最高法出臺司法解釋:對於著作權保護期限內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稱、作品中的角色名稱等具有較高知名度,將其作為商標使用在相關商品上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其經過權利人的許可或者與權利人存在特定聯繫,當事人以此主張構成在先權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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