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買房?
你把錢存進銀行,你不買房
你的錢就會被
銀行借給別人來買房。
最後你住著別人
用你的錢買來的房
還收著你的房租
還用著你
交房租的錢還房貸
還用你的錢買來的房子
娶了你眼中的女神
還要你掏紅包祝福
看完
就問你慌不慌!!
0-0 說的太對了!
真的對麼?
至少,你得有兩套房子才能租出一套房子!
那麼
假如:同樣兩個人有100萬,有一套價值200萬的房子
如果你不買房子
用100萬買理財(穩定收益6%)
你一年有6萬的的收益
一個月你交3000元房租(在青島足夠租一個2室一廳了)
一年交36000
剩餘24000
你還有工資
他還完貸款所剩無幾
如此
你把自己的錢借給了要買房子的人
買房子的人要付給你利息(小部分),還要給銀行利息(大部分)
假如你租著他的房子
他還要給你額外的利息(2.4萬)
然後你用他給的利息
約著你曾經的女神
去吃大餐
看大電影
住豪華酒店
看完
就問你慌不慌!
最後,你肯定想說,房價會上漲的。
我只想說,30年後的事情,或許還有別的結局!
至少這30年,我很爽!
何況
政策貫徹“房住不炒”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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