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黃石大冶市交管部門在市區一個路口處設立了 “噴水”裝置。紅燈亮起時,如果有行人越過路口和斑馬線的交界處時,裝置會噴出一道水霧,並語音提示行人不要通行。大冶市公安局政工室民警表示,設置這套裝置的目的是為了引導市民重視交通安全,對闖紅燈的行人進行警示。通過幾天的觀察,該路口行人闖紅燈的情況相應減少。一項新技術的運用,應當“不看廣告看效果”,交通治理技術也當是如此。湖北黃石大冶市交管部門所設立的“噴水”裝置,最大的功能還在於提醒作用。當行人闖紅燈之時,裝置會噴出一道水霧,併發出語音提示。從實際情況看,新裝置的確能起到“嚇退”的作用,該路口闖紅燈的行人數量較以前有所下降。
相比於志願者拉繩子、舉小紅旗、口頭警示等方式,此種措施可謂快捷、方便而高效。闖紅燈是最嚴重的交通違章行為之一,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隱患之一,事涉生命與財產安全,採取有力措施以防止闖紅燈行為的發生,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公安部交管局幾年前發佈的一組數據被經常引用,頗具有說服力:2012年1月至10月,全國因闖紅燈肇事導致交通事故4227起,共造成798人死亡。2011年,全國因不遵守交通信號違法行為導致交通事故4768起,共造成6143人受傷、1175人死亡。同時,在導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違法行為中,違反交通信號位居前10位。受群體性因素的影響和習慣的延續,行人闖紅燈現象長期難以得到根本遏制。雖然法律明確對闖紅燈行為可以採取罰款等行政處罰,但往往收效不大。為預防闖紅燈行為的出現,各地採取了一系列的創新動作,比如在路口增加協管人員、志願者,增加交通安全提示等,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並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聚起一群人無視紅燈過馬路,可謂最難解決的不文明行為之一,也因為法不責眾的群體心態,導致既有的懲戒措施很難實施。儘管很多人明知自身的行為不對,然而面對教育與管理而心生牴觸,輕則謾罵威脅、重則拳打腳踢的現象屢有發生。一些地方採取了“史上最嚴”的罰款措施,然而面對“一群人同時違法”,結果往往收效甚微。相比於國外,由於我國進入機動化才短短十幾年,很多人還不適應這一變化,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給慢行者更多通行權,還要一個很長的過程和時間。這需要經過慢慢教化去改變陋習,形成新的文明意識並達到習慣養成的目的。嚴罰重管、引導教育和日常規範,是提高公眾安全意識和文明習慣的三重有效手段,比如“噴水式”裝置的使用,就展現出技術手段的作用和防控措施的威力。技術的運用和改進,實為治理善意的體現,並有諸多可借鑑的先例。比如在韓國,設計師便給人行橫道作了改革,將人行橫道的側邊改為弧形,讓它更加符合人們的行走習慣。
在日本愛知縣有50條人行橫道安裝了紅色發光裝置,可使交通事故死傷者至少減少四分之一。相比於“噴霧”系統防闖紅燈作為技術手段而言,其所反映的治理思路和手段的改進,才是最核心的要素。技術之善也是擔當,其間釋放出的管理精細化、措施人性化,才是值得稱道和效仿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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