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訂酒店被要求提供死亡證明,怎麼應對潛規則?

退訂酒店被要求提供死亡證明,怎麼應對潛規則?

話題策劃/劉冷絲 圖/網絡

因為家裡發生變故,不能去入住,申請退房被拒,平臺要求出示死亡證明,匪夷所思且明顯不公平公正。

退訂酒店被要求提供死亡證明,怎麼應對潛規則?

訂酒店潛規則多

「訂酒店後奶奶去世申請退房,平臺要求提供死亡證明」

你預訂的酒店因為特殊原因沒有入住,退房是否遇到過問題呢?恐怕每個人都遇到過這樣的經歷。寧波慈溪的餘先生幫朋友預訂的四間房,但是因為家裡發生變故,不能去入住,申請退房被拒,平臺要求他出示死亡證明,這一下子引起了輿論沸騰。

事情經過大致如下:

退訂酒店被要求提供死亡證明,怎麼應對潛規則?

接受媒體採訪

餘先生一共預訂的四間房,最終協商的結果是,一間房可以全額退款,他覺得老人去世,這是特殊請款,平臺和酒店方應該要理解。

接受媒體採訪時,去哪兒網負責人表示,餘先生在預訂房間的時候應該有看到頁面有註明,訂單確定之後再取消是要扣全款的。因為餘先生確實是特殊情況,也提供了證明,他們跟酒店和代理商協商之後對方還是隻同意退一間。出於人文關懷,餘先生預訂的另外三間房,平臺承擔一半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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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訂購的情況

餘先生的訂房退房遭遇引起了一些爭議。有網友認為,去哪兒網只是中介平臺,也只能幫餘先生跟酒店方協商,既然酒店房在頁面上已經註明下單之後不能退房,平臺願意承擔一半的費用,這對於餘先生來說也算是勉強可以接受的。也有網友說,酒店就是霸王條款,機票、火車票都能退,酒店並未入住為什麼就不能退,況且又沒到入住的時間,相關部門應該調查酒店是否存在違規。

「打破平臺潛規則,需要消費者依法較真」

很多人可能都遇到過餘先生 這樣的遭遇,很顯然,這種遭遇是不公平的。那麼,消費者又該如何應對這種霸王條款和其中的潛規則呢?

從國家行政法規來看,消協認為:根據《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工作導則》第十一條規定:“全國各級消費者協會受理投訴,實行以地域管轄為主、級別管轄為輔、就近受理的原則,需要相關聯的消費者協會協助的,相關聯的消費者協會應當給予協助。而消費者的投訴,一般由被訴經營者所在地的市級或市級以下消費者協會受理,被訴經營者的註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的,由經營地的消費者協會受理。”

從法律角度來看,不予退訂不符合合同法的精神,有悖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則。不管是訂房網站還是酒店自身,如果出現“不可退款”都是不合理的,屬於無效條款,限制了消費者的權益,因為如果遊客臨時取消酒店訂單,只能算是一個違約行為,他最多需要承擔的是一個違約金,而且若遊客滿足各預訂渠道的退款政策,相關企業仍以各種理由不退款的話,遊客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為自己維權。“遊客和誰簽訂的合同或者在哪裡下的訂單,就應該去找誰維權,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完全可以向相關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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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

消費者自己要瞪大眼睛,留心眼。目前,網絡預訂、網上消費因為新型、便捷、時尚,而逐漸被大眾尤其是年輕消費群體所接受。消費者在進行網絡消費時,一定要看清楚經營者在網上公佈的細則條款,同時清楚自身消費的目的、對象、價格、時間等各方面的情況,通過網上了解或者電話諮詢後,做出全面均衡比較,再慎重下單。切忌盲目衝動消費,導致事後糾紛產生或不必要的財產損失。同時,對於經營者的單方面不合理規定,消費者一定要提前指出,協商一致後再進行消費。

最後不得不提醒,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也知道自己吃虧了,大多考慮錢就那麼多,沒有必要花那麼多的精力去討要說法,討回自己的公道,久而久之,酒店的這種所謂潛規則就形成了明規則,也逐漸被人們所忽略。如果每個人像於先生這樣據理力爭,說一句套話,拿起法規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這種潛規則就沒有生存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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