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巨嬰”企業要不得

市場經濟,“巨嬰”企業要不得

今天有個奔走相告的好消息,讓已經“奄奄一息”的中興通訊有了生的希望。

路透社5日援引知情人士報道,中國中興通訊公司已與美國簽署一項原則性協議,將取消美國商務部針對該公司向美國供應商採購零部件的禁令,從而使得該公司恢復業務運營。作為條件,協議裡也列出了對中興的處罰措施。

說實話,能夠讓中興通訊公司恢復生產經營,這就是我國通訊設備生產製造行業最大的利好了。畢竟,年營銷金額上千億的中興通訊公司,不僅後面有近9萬員工,更重要的牽扯到的上下游相關企業有數千家。作為中國製造的標杆企業,若是因為沒有老美的20%到30%的核心設備而休克,這種影響將是無法估量的。

儘管,因為美國商務部激活制裁令的時間恰逢中美貿易戰的“前戲”時期,以至於被賦予了過多的聯想。但是,無論如何,必須理性的對待這起企業違規的個案。這是一家跨國企業因為違背契約精神而必須買的單,因為對法律法規的輕視而必須承受的後果,值得中國企業乃至所有跨國企業引以為戒。

本來嘛,中興公司2010年違規,2012年被調查,2017年支付8.9億美金的罰金,就應該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遺憾的是,當時的管理層壓根就沒有重視企業經營的合規性,導致美國商務部最終激活制裁令。7年不能採購美國的商品,對中興公司就意味著“徹底休克”。

中興通訊公司之所以能夠“起死回生”,重要的是我國政府的百般努力。4月美國商務部激活制裁令,5月中美北京磋商和華盛頓磋商,再到6月中美北京磋商,中興事件隨之跌宕起伏,背後的博弈交涉更是艱辛複雜、驚心動魄。如今,好不容易有了點眉目,所謂來之不易。

那麼,這樣的教訓中興公司的管理層是否能夠吸取呢?更重要的是,此事件的教訓,對中國所有走出國門,在全球市場上打拼的跨國企業管理層能否引以為戒呢?當然了,也少不得的是國有企業的管理部門也得清楚合規對企業經營的重要性。

否則的話,一旦違反規則,一旦不遵守契約,就意味著得接受懲罰。如中興公司一樣,與高通等美國公司往來,自然就應該遵守交易的合約規定。違規了,那就老老實實就的接受處罰,下不為例。然而,卻一錯再錯,甚至整改措施都作假。只是考慮到中興公司“休克”的影響太大,政府才迫不得已出面協商。

也許有網友說的好,中興公司上次被美國商務部處罰8.9億美金,也只是增發股票,通過了證券市場交付了罰款,或許還有盈餘。如此後果,中興公司的管理層根本就沒有將此處罰當一回事。

反正,對中興公司來說,經濟罰款有證券市場籌資,不傷筋動骨。萬一鬧大了,有政府出面協商。畢竟,這是我國最大的國有通訊設備製造企業,出了問題,政府不會不管的。正是這樣的“巨嬰”心態,使得企業並沒有認真對待合規問題,沒有重視美國商務部的處罰。

契約意識,這是市場經濟企業的基本規則底線。而我國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對所有的企業來說,不管是國有企業或者民營企業,同樣也得高度重視契約意識,訂立的合約要遵守,否則就得由公正的司法來維護規則的嚴肅性。理論上如此,事實上很多時候,有不少企業有“巨嬰”思維,奉行著“會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心態,老以為有政府會為所有的問題“兜底”的。

比如說,6月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中明確:2018年在國家下文前各地不得安排需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對分佈式光伏進行規模管理,2018年安排10GW;此外,“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分佈式光伏全電量補貼降低至0.32元/度等。

然而,6月3日,11名光伏大佬致信新華社,發表“關於企業家對三部委出臺531光伏新政的緊急訴求”的聯名信。關於補貼,他們表示如果把全社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全部收上來,缺口就會大大減少。現在中國每年給火電的補貼有1000億, 而且是財政保證,那為什麼不給光伏這個清潔能源做到補貼不拖欠並及時到位,從2015年底到現在拖欠光伏的補貼已經達到1000多億。

不明白,光伏行業的政府補貼對企業竟然如此重要?補貼減少,就引來了光伏企業的集體反彈。顯然,這些光伏企業正是依靠著來自財政的補貼,才能生存,才能在國際市場上低價競爭。問題是,這樣的非市場行為消耗的是我國政府的補貼,政府的補貼不就是來自於我們每一個人的稅費上繳嘛。

背靠政府補貼的大樹,就能夠生存,就能夠發展。一旦沒有補貼,就開始“哭爹喊娘”了。這哪裡還是市場經濟中的企業行為呢?

遵守規則與契約,精心培養企業的核心競爭優勢,不要有“巨嬰”心態,不要指望著“背後的爹啊娘啊”的補貼,這既是中興通訊公司事件的教訓,更是對所有進入全球市場的我國企業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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