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小孩搶玩具,媽媽護女猛扇對方耳光,你怎麼看?

麥子說娛

兩個小孩搶玩具,孩子母親出面替被打孩子教育對方孩子情有可原,但是出手傷人就不妥當了。孩子們在遊戲的過程中發生爭執,出現打鬧,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成年人應該是作為一個教育者去引導孩子如何來處理這樣的糾紛,化解這樣的矛盾。“以暴制暴”通過毆打對方使得對方道歉的方式不適合發生在成年人身上。本來是兩個小孩的小衝突,結果發展為兩家的大矛盾,十分不妥。

教育孩子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講道理,守規矩,懂秩序。公共場合,所有的玩具都是共用的,當其他孩子在玩耍的時候,通過暴力手段搶奪過來是需要批評的。因為孩子破壞了規矩和秩序。如果不及時指正,就會導致孩子認為暴力手段可以凌駕在規則之上。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家長通過打罵的方式使孩子更加堅信,暴力手段是可以無視規則的。畢竟成年人也沒有講道理。只是用低劣的方法進行教育。

合適的處理方式是什麼樣呢?如果對方使用暴力手段在先,需要嚴肅的指出這樣的方式不正確。讓孩子正式的賠禮道歉。如果雙方在衝突過程中出現了受傷的情況,需要告訴孩子暴力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1、賠償受害人的醫藥費、精神損失費。2、有可能被公安機關教育。對於賠錢,孩子可能沒有什麼印象,去警察局,孩子可能就會有些害怕了。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糾正孩子們之間不良行為的發生。一些皮外傷,做好皮膚的消毒,預防感染工作問題一般不大。(如果有必要,讓傷人的孩子去做護理工作,能讓他們增加體會)。避免下一次再犯同樣的錯誤。孩子們小打小鬧之後,在一起又玩的很開心。如果大人過多的使用暴力手段,對方的家人會怎麼想,怎麼做值得大家深思。您說呢?


兒科恩銘

自己家的小孩是小孩,別人家的小孩就不是小孩嗎?虎媽護犢子,打得人家小孩臉都腫了,真是太過分了!

事件回顧:

6月24日,寧波一遊樂場內,兩名小女孩在一起玩,因為某個玩具發生爭搶行為,一直坐在一旁看手機的媽媽立馬起身,反手就給了對方小孩一個巴掌。


打人的同時還不忘厲聲數落,被打小孩用手臂擋著臉,瑟瑟發抖。甚至在商場工作人員過來詢問時,這位媽媽還從工作人員的背後伸手過來打小女孩,真的是不依不饒!


事後,該媽媽在朋友圈還發出過分文字,說人家孩子是狗,自家小孩被一個狗小孩咬了


更過分的是,竟然還打電話給被打家長,要求賠償!


見過囂張的,沒見過這麼囂張的,打人了還要求被打方賠償,還有天理嗎?

被打女孩家長已報警,希望警方能還被打小女孩一個公道!


希媽育兒

事實真相:

6月24日,浙江寧波兩名小孩在遊樂園裡爭搶玩具,其中一位的媽媽首先一巴掌揮開對方女孩,接著又猛扇對方女孩一個耳光。打人的媽媽繼續安慰女兒後,又掐了對方女孩的臉好幾下。被打小女孩一直說:“對不起,對不起,下次不敢了……”

而當被打女孩的母親趕到時,打人者對她一通亂罵,隨即抱著自己的女兒離開。

此後,打人者還發朋友圈稱:女兒被“狗小孩抓破半邊臉”,並打電話索要賠償。照片顯示,被打的女孩半邊臉頰紅腫。

據瞭解,隨後打人者在電話中口頭道歉,但依舊強調是對方女孩抓傷了她女兒,她才這樣做。目前警方已找到打人女子並帶到派出所進行調查。

誰家的孩子不是寶?成年人不應暴力介入兒童事件的小摩擦

當時園區的目擊者證實,當時打人者的孩子臉上根本沒有抓傷的痕跡,據此可以判斷出打人者所謂的抓傷言論並不屬實。從其發朋友圈聲稱自己的孩子被抓傷並且致電被打孩子的家屬索要賠償來看,顯然這位母親就是所謂的“護犢子”護過頭的典型,我想換做被打孩子的家長如果在場,必然會引起大的糾紛。

誰家的孩子不是寶?作為成年人本身應當在發現孩子之間出現矛盾時,調停處理,但是這位家長的做法確實過分至極!目前被打女童的臉部紅腫,據此足以認定打人者已經涉嫌故意毆打他人的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毆打不滿十四周歲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結合本案當中這位家長的情節惡劣,個人認為應擔對其予以懲處!另外作為父母,如果在自己的孩子爭搶他人玩具的時候,不能客觀的處理矛盾,只會給孩子不好的引導,那就是無論做什麼,父母都是支持我的。容易造成孩子偏執型人格的養成。

所以無論對內還是對外,這位母親的做法,都說不過去!


麋鹿說法

兩個小孩搶玩具,媽媽護女猛扇對方耳光,打得這個四歲小女孩臉頰紅腫,外人看了都覺得心疼更何況是被打女孩媽媽了。



事件回顧

郭女士將四歲女兒瑤瑤放在遊樂場裡,自己就在隔壁店裡上班。因為和遊樂場老闆娘比較熟悉,郭女士就把女兒放在那裡玩耍。當天,遊樂場老闆突然跑過來喊,說你女兒和別的小朋友起爭執了。

郭女士連忙跑到遊樂場。“我正在門口彎腰脫鞋子時,一個媽媽抱著和我女兒差不多大女孩就對著我一通亂罵,大體意思是說我沒有素質不管好自己孩子。”

郭女士說,當時一下被罵懵了,連忙說,孩子有什麼錯你跟我說,我們大人來解決,結果對方抱著孩子罵罵咧咧離開了。而郭女士跑過去找女兒,卻發現女兒縮在角落裡哭,小臉蛋又紅又腫,見到媽媽過來了連忙說:這些玩具我都不要了,都不要了,都給那個小朋友。

女兒的反常讓郭女士覺得不對勁,遊樂場老闆娘也告訴她說,剛剛瑤瑤被那個小朋友家長打了。調看遊樂場監控,郭女士內心幾乎崩潰。


在另一段視頻中:遊樂場老闆娘聽到動靜過來制止,結果在老闆娘安慰瑤瑤時,那個女孩媽媽竟當著老闆娘的面從背後又刪了瑤瑤一個耳光。

事後打孩子的媽媽還發朋友圈



從朋友圈發佈的內容來看,下重手打傷人家小孩後根本就沒意識到自己做的如何過分,把別人孩子打成這樣還難解自己心頭之恨!

期待真誠道歉

郭女士通過多渠道聯繫到打人者,對方迫於輿論壓力通過短信對自己的行為進行道歉,這種不露面的道歉究竟有幾分真誠呢?是否真的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給被打孩子身心造成的嚴重傷害遠遠大於自己孩子被抓傷的傷害呢?

自己家孩子被小小的抓傷一下,已經心疼的寶貝得不得了,自己就可以做出如此過激的行為,人家被打孩子家長是什麼心情呢?受傷孩子身體上的傷害經過幾天就可以痊癒,作為一個成年人造成的孩子幼小心靈上的傷害卻需要更長時間的撫慰和疏導。

郭女士自然無法接受這種毫無誠意的道歉,希望打人家長出面,起碼給孩子一個公開的道歉。對於短信、電話道歉絕不接受。


孩子已經受傷是更改不了的事實,打人者只能通過自己真誠的道歉,物質上或者經濟上的補償來彌補自己的過錯以取得被打孩子及其家長的原諒,難道在她心裡認為兩個孩子都受傷也算扯平了,通過電話或者短信道歉就足夠了!

態度決定事態的發展

目前,被打孩子家長已經報警,警方也找到了打人女子進行調查。

態度決定著事態的發展,該事件讓我想起不久前“女子插隊,被9歲女孩勸阻動手打人”事件,同樣都是動手打未成年人,在那起事件中,打人者拒不配合警方的調查及調解,謊言百出,最終被警方依法處置,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一千元。


惠風和暢207547485

從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打人者的小孩要搶被打的小孩的玩具,她肯定不肯啊,於是將玩具護在身後,但是那名女孩仍不罷休,近身上前搶奪,完全出於本能地,她用手推開那搶玩具的女孩,推在了臉上。搶人玩具的那名小孩的母親看到了,於是衝上前來一掌狠狠拍開了護著玩具的那名小女孩的手,小女孩辯解了幾句,但這位母親根本不聽,怒不可遏,一巴掌將她扇倒,後來幼兒園負責人上前詢問小女孩情況,那名母親仍不依不饒,隔著這名負責人還打了她幾下。


我能理解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那種無微不至的關懷是任何其他感情都無法超越的。 前段時間看過一個新聞,一位母親爬上33樓要跳樓自殺,她6歲的孩子在那裡不斷聲嘶力竭大喊“媽媽加油”“你對我那麼好,你不能走,我不能丟下你”,聲音稚嫩但卻有力。兒子的哭喊聲讓她感到一陣心痛,隨後她便放棄了輕生的念頭。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能夠戰勝一切,即便這名輕生的母親再怎麼對生活感到絕望,她也不會放棄自己的孩子,她會為自己的孩子而勇敢活下去。因此,我完全理解一個孩子對於母親到底意味著什麼。

但是,正如陳女士所說,誰家的孩子不是寶?這並不能成為她對其他人的孩子出手這麼重的理由。你看看那名小女孩的臉,又紅又腫,起了那麼大的包,這下手是該有多狠。


不僅如此,事後這位母親還發朋友圈(如下圖)
惡人先告狀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吧?還罵她的父母沒素質,從她自己的言行中到底是誰沒素質很容易分辨吧。還有她說的“半邊臉都抓破了”,根據幼兒園負責人回應,只是“有一點點像蚊子咬起了包”而已。

而且她在孩子面前這麼做還會給孩子帶來負面影響。孩子這麼小,是非善惡觀念還沒成型,身為母親非但沒有以身作則樹立榜樣,反而在孩子面前做出如此蠻橫無理之舉,如此霸道無理,相信平時也不會好到哪去,讓一個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實在令人擔憂。


—微詞—

這是犯罪,對於未成年的犯罪,該媽媽行為非常惡劣。兩個孩子搶玩具實屬正常,都是不懂事的小孩子,該媽媽有思考能力,是成年人,護自己孩子也無可厚非,可是關鍵是對方也是和自己孩子一般大的小孩子,哪怕是兩孩子打鬧。那也是未成年人之間的打鬧,成年人參與其中並下如此重手,真的不應該,她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自己孩子被抓,護著自己孩子,可是關鍵當事人也是個和自己孩子一般大孩子,雖然孩子受傷,但作為家長如此護犢子,並下重手,毆打未成年人,並在網絡發文,稱對方孩子狗崽子,說什麼要是留疤有宰狗的衝動,這是什麼行為,不光毆打未成年人,還說出如此惡毒語言,更過分的是還得理不饒人,竟然無恥到給對方家長打電話索要賠償。真的太過於胡攪蠻纏,無理取鬧。

兩個孩子搶玩具引發兩個孩子廝打,這是兩個家長看護不到位,而一方孩子被另一方孩子抓傷,家長首先是拉開兩個孩子的廝打,並找對方家長,而不是自己動手打和自己孩子一般大的未成年人,連續毆打,對方孩子被打的求饒道歉,這太過於惡毒。

這種行為不僅是給被打孩子造成身體傷害、心理陰影,更是對自己孩子的一種教唆,孩子的認知能力是很強的,對於自己孩子來說,只要有別人欺負,都有自己媽媽出頭,那樣會養成自己孩子無法無天。

通過此事,告知我們當自己孩子和他人孩子因為玩耍廝打,大人且不可參與毆打,一定要理智對待孩子之間的事情,同時要給孩子講道理,而不是選擇暴力。


珞珈評論社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位媽媽完全背離了這樣的美德做出如此舉動實在令人咋舌。

孩子一起玩耍,鬧點小矛盾有點小糾紛再正常不過了,搶玩具這種事經常發生,如果這就能讓家長憤怒的推搡孩子,扇耳光……如果是孩子之間打架了,那這家長是不是要殺人?


自己的孩子是孩子,自己心疼,別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這樣一個暴力的潑婦家長,是教育不好好自己的孩子的,要麼把自己的孩子教成慫貨,有事就找家長解決,要麼孩子就像她一樣,充滿暴力,將來說不定會危害社會。

誰家的孩子都是寶貝,護犢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因為這樣一點素質都沒有,這種太自私的愛不值得提倡,應該遭到譴責。孩子之間出現小問題儘量讓孩子去解決,家長應該做的是正確的引導,這樣才能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培養他們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請注意自己的教育方式和模範作用。


深悟淺談

當了媽媽的都看不得這種新聞,除了驚訝、難過也總會想如果自己和孩子在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又怎麼能杜絕呢?

如果我的孩子被搶了玩具還被別的孩子抓傷,我肯定會很心疼,也恨不得想要教訓人,但是對方也是孩子啊,怎麼能大打出手。

這種情況其實在我家每天都會上演,因為是雙胞胎寶寶,一歲多點兒,也正處於每天打打搶搶咬咬的階段。就在早上,剛把她倆一起放進雙人推車,回身去拿水杯,就聽見二寶嗷嗷哭,我過去一看手指頭倆深深的牙印,我迅速把她抱出來並安撫,大寶這個時候應該也知道她對妹妹做了不好的事情,就在推車裡乖乖的坐著,可憐巴巴的看著你,我沒對大寶發火,安撫好妹妹就嚴肅的跟她說咬人的行為不對,妹妹很疼,媽媽和姐姐也很心疼妹妹對不對,然後讓她抱抱妹妹,我們就出門去玩了,可能你們覺得這都是自己家孩子沒辦法,其實我第一個念頭冒出來的是自責,為啥給她倆單獨放車裡啊?然而還有後續,就是玩兒回來的路上,兩個人坐在車裡吃完一塊小餅乾,我說沒有了,回家再吃吧,過了一會兒二寶又突然嗷嗷哭,我一看又被咬了,這次更嚴重,都要出血的感覺了,此時我的心裡有一萬匹草泥馬在狂奔了,馬上就想教訓大寶,甚至想咬回去讓她感覺一下有多疼,但是我只嚴肅的又對姐姐說了一句這樣做不多,媽媽不喜歡你這樣,然後抱起妹妹,她哭了一路,我都想哭了,得多疼啊,大寶也咬過我,我都疼的呲牙咧嘴,我也苦惱過為啥她總咬人啊,我該怎麼引導她呢?可是還沒等我苦惱完,到家了,倆人又開始愉快的玩耍了,吃東西也要互相去找對方,就像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



你說我是被欺負的孩子的媽媽,同時也是欺負人孩子的媽媽,我每天都要面對這個問題,同樣的教育,沒有偏心過任何一方,但是兩個孩子缺截然不同,我也是那個熊家長嗎?我的教育方式也出了問題嗎?

最後,我得出結論就是

1.每個孩子都不同,需要不同的引導教育方式。比如大寶就是個高需求的寶寶,她需要我及時的關注,那麼平實我也應該注意多關注她的情緒,讓她變得更有安全感,並且懂得如何表達,而不是通過打人咬人等不正確的行為。

2.孩子之間發生矛盾,要及時的先安撫好一方,等都平靜了在讓孩子們用他們的方式去解決,你就完全不管讓他們自己去解決肯定是不行的,有時候結果可能會很嚴重,當然小搶小鬧的我一般不會干涉。但抓傷咬傷的我會立馬過去解決。

3.孩子愛打人咬人,這種情況可能是在求關注,家人曾經對他的這種行為可能反應激烈過,所以她覺得這樣做你會更在意她,而且他會得到他想要。所以我們做家長的還是要多觀察並瞭解自己的孩子,誰都不想當熊孩子的家長,育兒的路上就是在不斷的自我學習自我反省,但是我相信每個家長的初衷都是想給孩子全部的愛。

我是一對雙胞胎寶寶的媽媽,在育兒的路上希望跟大家一起交流學習,喜歡我的就關注我吧。

帥帥育兒

倆小孩搶玩具,媽媽護女猛扇對方耳光,你怎麼看?

這位護女的媽媽有點過分!過分的護不是愛而是害!即使孩子真的受了委屈,採取這種方式替女兒出頭也不是一個明智的方式,你是在給她做一個極差的示範!

事件簡要回顧:

在孩子搶奪玩具並且爭鬥的過程中這位媽媽正好在旁邊玩手機,抬頭就看見了這一幕,看見自己女兒與對方起爭執,並且還被抓傷了,這位母親就強行拽開這個6歲女孩,並且還打了對方几耳光,以下就是事後該母親關於此事所發的朋友圈。

據該遊樂園負責人說,發生此事後她就第一時間到了現場,到現場後這位打人的媽媽仍然不依不饒隔著她還去打了對方几耳光,自己只聽到被打的女孩一個勁得說自己再也不敢了,玩具我再也不搶你的了,我都還給你,對不起!


由於目前此事件關於是哪個孩子先搶的玩具當事雙方說法存在差異,但是不管是誰先搶的玩具,孩子之間類似的嬉鬧或者爭鬥其實有一定的普遍性,這個家長如此反應有點過度,一個成年人去毆打一個幼兒有點過分。

1:如果事情正如被打女孩所說,是你家孩子先動的手,一個孩子看見對方搶自己的東西會去回搶的確是本能反應,這是你家孩子有錯在先,你不問青紅皂白沒有搞清楚事情原委,就對對方動手,這個素質不是一般的低!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人的確不少,如果是這種情況,這個孩子家長的個人修養需要提高提高,太霸道了!

2:就算被打的這個孩子是個熊孩子,是她先動的手,並且你家孩子還被抓傷了,這樣的孩子的確可恨,但是如此暴力得去對待一個孩子也是很過分的,愛護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方式方法不值得提倡!


心安理得君

事情的起始可能源於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種,可能因為女兒小,在搶奪玩具中佔了下風,激怒了虎媽,虎媽腦羞成怒,猛扇對方耳光。

第二種,可能小孩在爭奪玩具過程中,對方有過不好的舉動,而她的媽媽不予禁止,使虎媽大發熊威,代替對方教育孩子。

第三種,可能虎媽專橫跋扈慣了,容不得別人挑戰自己的虎威,故而大發雷霆之怒,猛扇對方女兒。

第四種,可能虎媽有些背景,沒有人惹得起,就是再不佔理,也會有人為其撐腰。所以就對女童動了手。

但是,不管出於那種因素,做為家長和成年人,都應該首先說服自己的孩子,如果孩子仍然鬧的不行,可以和對方家長進行溝通,看對方能否說服自己的孩子讓出。如果都不肯讓,那就施些小手段,自己想辦法退出。

做為遊樂場,玩具是供大家共同玩樂的,孩子搶奪玩具在難免。如果孩子不佔上風,就對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痛下毒手,這是對別人人身的侵犯,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首先,對虎媽的行為應該報警,通過公安部門,追究其侵犯人身權力的違法行為,使其接受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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