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我思存《迷雾围城》侵权案上诉,你怎么看?

事件梳理:

2017年9月30日,原告方表示虽一审获赔,但仍不服一审判决中的某些决定,已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3月13日,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官方微博发长文,称之所以当初没有同意续约是因为匪我思存提出的1200万元续约费并非如她自己所称“远远低于市场价的象征性价格”。

虎知队张玉娇观点:关于合同执行

在《人生若如初相见》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人生若只如初见》官方微博解释,之所以当初没有同意续约是因为匪我思存提出的1200万元续约费。

这是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很多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认为合同签订,万事大吉了。等到出了问题,再拿出合同来找依据,往往这时候,问题已经特别严重。

电视剧已经拍摄完成,若禁止发行,确实是资源的浪费,但若不禁止发行而替代以较低的赔偿额,权利人又愤愤不平,在这类纠纷中,如何去避免这类尴尬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虎知队张艺馨观点:匪我思存vs 人生若如初相见》,首先应正确判断案件事实与法律

维权是公民的法定权利,但是在此之上的是我们更要公正的认清事实,了解法律,相信法律,而不是仅凭一面之词就妄下判断、甚至怀疑法律的公正性。

虎知队王晓堂观点:群情激愤很容易,但别忘了多看多听多思考

在这里,我们呼吁大家在听到爆炸性消息的时候不要着急,多看看,多思考,不要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也要想想有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兼听则明,不要盲目跟风义愤填膺。我的看法是,在法律纠纷,我们不谈眼泪,不谈狗血,只看合同,只看法律。在这场纠纷中我站法院,我相信法院是最公正的。期待二审的判决。

(虎知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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