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麵館殺人案凶手被判死緩:死者妹妹稱無力再打官司

案發1年半後,武漢“麵館殺人案”迎來判決。6月27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行兇者胡某故意殺人罪名成立,鑑於其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加上有法定從輕情節,故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限制減刑。

2017年2月18日,武昌火車站附近,時年22歲的胡某因口角糾紛,以殘忍手段殺害麵館老闆姚永勝,並被隨後趕來的警察帶走。其後,司法鑑定結果表明,胡某是精神障礙者。

武漢麵館殺人案兇手被判死緩:死者妹妹稱無力再打官司

找工作被拒後行兇

悲劇發生在中午12時25分,武昌火車站東廣場附近的武南一村,22歲的胡某用極端殘忍的手法,將麵館老闆姚永勝殺害。

武漢市公安局通報,2017年2月18日中午,胡某因口角糾紛,持麵館菜刀在武昌區武南一村71號一面館門口,將麵館業主砍死。

現場視頻顯示,行兇後胡某並沒有離開現場,而是蹲在麵館門口,前後長達十多分鐘,身旁放著沾滿血跡的菜刀,等待警察的到來。

重案組37號從武漢警方獲悉,當日約12時40分左右,兩名巡邏的警察接報後趕來,並帶走行兇者胡某。

此時,姚永勝時年12歲的兒子正在家中寫作業,聽到外面的聲音後,趕出門外,見到躺在地上的屍體,隨後給姑姑姚芳打電話。

姚芳回憶,案發前自己正在工作,下午一點多左右,收到消息後到達現場。“看到哥哥的身體用布蓋著,但那個身形一看就是我哥哥。”她說,自己“當場暈倒”,很長時間才回過神來。

武漢麵館殺人案兇手被判死緩:死者妹妹稱無力再打官司

行兇者為精神障礙患者

案發後,胡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並移交檢察機關。

胡某家住四川省宣漢縣三墩鄉,其父親稱,2016年10月26日,宣漢縣殘疾人聯合會曾向胡某頒發殘疾人證,類別為“精神”,殘疾等級為“二級”。

胡某的辯護律師表示,事發後,警方為胡某做精神鑑定,結果顯示IQ值為69,屬於“輕度智能低下”,“頭顱平掃未見異常,腦電圖正常”。根據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能力量表,胡某評分為25,屬於“部分責任能力”,精神病人辨認能力及控制能力量表評定為38分,屬於“部分喪失”。

司法鑑定意見顯示,根據“中國精神疾病診斷與分類系統第三版”,胡某屬於“輕度精神發育遲滯”標準,伴有精神病性症狀。胡某作案存在一定現實動機,未喪失對作案行為的實質性辨認能力,但作案過程符合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的起因簡單、缺乏預謀、不擇場所、單獨作案、當場抓獲等特點,對自己當時作案行為的控制能力削弱,但未完全喪失。

據此,鑑定結果顯示,胡某基本喪失自我保護能力,“但不是在幻覺或妄想影響下作案,根據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評定指南,應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武漢麵館殺人案兇手被判死緩:死者妹妹稱無力再打官司

▲犯罪嫌疑人的殘疾人證。資料圖片

一審被判死緩

胡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於2017年12月15日上午首次開庭審理。重案組37號從胡某辯護律師於秋處獲悉,庭審從上午9時15分開始,持續超過4個小時。

庭審中,公訴方提出,胡某因準備前往麵館找工作遭到拒絕而不滿,最終報復,“手段極其惡劣,建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

於秋為胡某作罪輕辯護,希望法院輕判。首次庭審中,胡某曾提出,個人可出4000元賠償。當日庭上,受害方提出,胡某家人案發後沒有道歉,也沒有賠償,對受害者家屬造成二次傷害,因而提出超過100萬元的附帶民事賠償要求。

案件於6月27日宣判。重案組37號從武漢市中院、胡某辯護律師於秋及受害者家屬確認,胡某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限制減刑。

武漢麵館殺人案兇手被判死緩:死者妹妹稱無力再打官司

▲犯罪嫌疑人。資料圖片

於秋律師表示,武漢市中院在判決中,既沒有認定被害人存在過錯,也沒有認定被告人存在自首情節。武漢中院一審認定,胡某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及自願認罪等,具有從輕量刑情節。

法院最終認定,胡某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罰金一千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罰金一千元,同時限制減刑。此外,法院判處胡某賠償姚家喪葬費25000餘元。

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於秋表示,一審判決能夠保障胡某作為精神病患者應有的權益,此外,胡某家屬目前未有上訴決定,“具體是否上訴,要再跟家人商量”。

對話

受害人妹妹:最可憐的是孩子

作為被害方代表,姚芳旁聽了庭審全程。宣判後,她告訴重案組37號,儘管最終的結果並不能算是滿意,但鑑於打官司已欠下不少外債,宣判後會不會繼續追償,自己也有些猶豫。

重案組37號:家人和你如何看待今天的判決?

姚芳:不滿意一審判決,量刑太輕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法院沒有支持我們的附帶民事賠償要求,只支持了25000多元的喪葬費,賠償這塊是明顯不夠的。

重案組37號:行兇者庭上表現如何?

姚芳:他(行兇者)在庭上沒有表態,也沒有說一句話,全程比較平靜,也沒有道歉和悔罪,其實看到這些,我心裡不是很好受。

重案組37號:案發後胡家與你們一家接觸過嗎?

姚芳:沒有任何接觸,既沒有道歉,也沒有主動賠償。

重案組37號:這件事對你們一家生活產生了怎樣的改變?

姚芳:哥哥本來是我們一家的頂樑柱。我們這個家庭比較特殊,哥哥在2010年離婚,我也是獨自帶兩個孩子,家裡老人身體都不好,經濟上一直依靠哥哥的麵館收入。

武漢麵館殺人案兇手被判死緩:死者妹妹稱無力再打官司

▲死者母親站在姚家老房門口。當地村民供圖

重案組37號:除了經濟上,還有其他影響嗎?

姚芳:最可憐的哥哥的兒子,也就是我的侄子,今年才13歲,看到了案發現場,幾乎可以說留下了一輩子的陰影。現在侄子成績下降得非常厲害,以前排中上等,現在完全學不進去。哥哥離婚時他才5歲,從小就失去母愛,後來又失去父愛,心理創傷非常大,不怎麼跟人接觸,感覺現在有些自閉。

重案組37號:家裡現在的經濟來源是?

姚芳:侄子現在算是無父無母,暫時跟我一起過,我自己還有兩個孩子要養,一個15歲一個10歲,都是要花錢的時候。

現在主要靠我在武漢打零工,做了兩份工,每個月能掙3000元不到,一天多的時候要工作16個小時,我也不知道這樣還能撐多久。

重案組37號:有進一步的打算嗎?

姚芳:之前有想過繼續申訴,去要求殺人者追償,但現在的經濟情況,已經不允許我們家這樣做了。因為打官司,加上家裡老人看病,現在我有大概30萬元外債,如果繼續去索賠,還要花打官司的錢,還不一定能要到多少,所以現在有些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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