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信息时代的宠儿

如果在十年前,有人说消费者可以参与到商业利润的分配之中,绝对会得到大多数的白眼。如今,十年后,马化腾在一次互联网大会上分享:当你的用户群足够大时,你的业务模式不再是问题。也就是说:你拥有的消费者群体足够大时,你卖任何产品都赚钱,前提是这个产品是不损害消费者!可见,在眼下的信息经济时代,经济活动将以消费者为核心,消费商也将成为时代的宠儿!

不可否认,整个社会消费偏软是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但消费者的不买账恐怕还是主要原因。因为以往那种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的“你生产什么我买什么”的时代早已成为历史,消费者主权时代已经来临。零售商、品牌商你推销什么,得消费者说了算。

正如有专家所言,互联网出现之前的商业形态,人们购物就必须到线下的门店中去,人需要围绕着门店、围绕着商品开展活动;而互联网那个出现之后,人们不在需要到线下门店就可以完成购物。电商平台、厂商和物流商都在围绕着用户需求进行活动。商业由“人围绕着物转”进化到“物围着人转”,这一步说明未来的商业基于人,而非给基于产品。

重要的是,在信息经济时代,消费者的角色也已经发生转化。曾经单纯的消费者,现在变成了集宣传推广者、创新推动者和项目投资者“三位一体”的消费商。即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在国外有一个相似的概念,翻译到中国叫“生产消费者”,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这实际上也是社群商业一个全新的,也是最主要的商业主体。这一概念的应用在中国目前处于上升期,淘宝联盟、网易推手、像三代乐一类的返利购物网站、微商都在输出发力。

一直以来,只有经营者赚钱,消费者花钱,如果消费者也想赚钱,想参与商业利润的分配,以前是不可以想象的。但时代发展到今天,消费者终于也可以参与商品利润的分配了。只需要改变下思维,做资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优惠的消费渠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费者,就可以做一个消费商成就自己的经营梦想。消费者成长为消费商,必将是一场浩大的消费革命。竞争消费者的过程,也就是拥有和锁定消费者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使消费者从分散走向联盟的过程。

现在所有行业、所有领域都在谈转型升级、创新求变,但如何转、如何变都是一个问题。但是有一点应该是相同的,也是最根本的,那就是如何知悉、拥有并锁定消费者。这既是当下零售商、品牌商的短板,也是未来发展的给予所在。关键是在思维的转变和行动。毕竟,在互联网时代,所有的创举都是在和时间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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