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黃海接貨船的故事:船長年薪百萬,超載容易發生海難


2016年的時候,劉洪飛50歲,船主兼船長。劉洪飛是遼寧東港地區為數不多船主兼船長的人。劉洪飛說,僱船長成本太高,中小型漁船的船長一年的年薪是十多萬,相當於一艘接貨船一個月的收入,而大型漁船的船長年薪就更高了,幾十萬甚至百八十萬的都有。“我養了整整三十年的船,就是喜歡船,看見更有實力的拍好幾百萬的大船我都羨慕得不行,我這個船當初花了50萬從別人手裡買來的,現在看著有點落伍了。”

在黃海北部的漁業生產中,數量頗多的接貨船組成了海上作業與陸地銷售的主要“通道”。客觀地說,沒有接貨船,陸地上的人等待海鮮的時間就會被大大地延長。2016年5月27日。12點25分。黃海落潮。劉洪飛的接貨船順流而下。按預定計劃,接貨船的目的地是100海里外作業船所在的海域,行程大約6小時。

當天,因為作業船大範圍北移,接貨船比以往提前3小時站錨。站錨,即拋錨,但漁民認為拋錨有出師不利的意思,故將拋錨改為站錨。直到夜裡8點多,接貨船才等到第一艘前來送貨的作業船。作業船靠近接貨船後,船員立即在甲板上對海鮮進行分揀——這個過程船員稱之為扒貨。最多的時候,一艘接貨船會被三十多艘作業船“包圍”,這樣的情形一般出現在秋捕季節。


接貨船也是海上補給船。作業船“漂”在海上的時間少則一個月多則三個月甚至半年,所需的淡水、燃油、食品、蔬菜、冰塊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都需要接貨船運送。圖為2016年5月28日將近凌晨1點,船員正在將接貨船上的碎冰轉運到作業船。海鮮被搬運到接貨船後,船員要立即將其表面覆蓋上碎冰,盡最大可能保證鮮度。

2016年5月末的黃海北部海域,夜間溫度不到10度,船員們只能著棉衣作業。與作業船上1船長6船員的7人標配不同,接貨船一般是3人標配:1船長2船員。圖為2016年5月28日凌晨將近1點,接貨船的船員給海鮮蓋棉氈。

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作業船來找接貨船,但一旦遇到作業船不願意拔錨,接貨船隻能主動“找上門去”。圖為2016年5月28日凌晨1點40分,接貨船抵達作業船所在的海域。

如果作業船能事先將海鮮分類裝筐,其與接貨船交接的時間一般在30分鐘左右;如果作業船剛剛結束作業就趕到接貨船區域分揀海鮮,那麼交接的時間就將延長為2到4個小時。圖為接貨船船員搬運海鮮。

對於接貨船來說,離港歸航要跟隨著潮汐的落漲。到了海上,他們便開始了這樣的作息:船長駕船,船員休息;船員作業,船長休息。船長和船員各自只睡兩次覺,一次是兩個小時。圖為2016年5月28日凌晨3點41分,接貨船與作業船在海上交接。

2016年5月28日將近凌晨4點,四艘作業船“包圍”了作業船——這也是接貨船此次海上作業遇到作業船數量最多的時刻。

圍上來的作業船數量多意味著收穫多,但同時,也要承擔可能存在的風險。尤其秋季捕撈,偶有接貨船貪多超載,一旦遭遇大風大浪,海難事件就很難避免。據劉洪飛介紹,空船或者不超載,海上航行的風險很低,但只要超載,風險就會大大增加,一陣大風一個巨浪都可能使接貨船人貨兩空。在陸地,超載是大貨車的殺手,在大海,超載就是漁船的殺手。圖為作業船船員往接貨船上裝貨。


作業船有明顯的個體性,而接貨船則有很強的“集體”性,它服務於多個作業船的船主,且是長期固定的合作關係。據瞭解,偶爾發生的海難事件除了個別接貨船船主貪心,也有不得已因素:任何一個作業船船主都希望自己的海鮮能儘快上岸。遇到這樣的情形,接貨船上的一長兩員也只能被動承擔風險了。圖為2016年5月28日凌晨將近4點,作業船的船員往接貨船上裝貨。

按說船員作業的時間是船長睡覺的時間,但因為接貨船要頻頻在海上移動,這樣的作息規律基本上限於理論。凌晨4點28分,距離碼頭還有幾海里的時候,劉洪飛決定站錨,等待潮水漲到碼頭再拔錨起航。”明天我就提前休漁了,把船好好養一養,把人也好好養一養,9月1號開始就比現在要忙了。“劉洪飛說。

2016年5月28日早晨6點19分。接貨船靠近碼頭,繼續等待潮水上漲,劉洪飛也終於有時間吃上10多個小時中的第一頓飯。養了三十年船的劉洪飛對大海懷有樸素的情感,“既然靠海吃海,就儘量對大海好一些,吃喝拉撒那是沒辦法,但是有些人把可以帶回岸上處理的生活垃圾也丟進海里,就太過份了。每次出海接貨看到作業船撈出那些瓶瓶罐罐,我只能收上來。咱沒資格去說別人,儘量做好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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