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青春歲月,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芬芳年華。無論我們人生走到什麼階段,只要熱情還在,芳華就還在。

在軀體日漸衰弱的時候,是否會憶起,是否因似水流年的無情而扼腕嘆息?還是因為時光無法挽回,某些心事再無反轉的可能而深深的遺憾?

時光,依然走過,歲月,幾朵愁帳,如水的光陰裡,總有一些心心念念。

這是一張普通的照片,它定格在那個特殊的年代,留下了我們難以忘懷的記憶。

凝視它,那一樁樁、一件件、一幕幕往事浮現在眼前,彷彿就在昨天。

1977年,我在汾西礦務局張家莊煤礦工作。4月份受礦領導選派,我和武興亮、翟仲岐等人,借調靈石縣公安局幫助工作。被分派到公安局預審股。那年我23歲。

段步清是 當時的縣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許明耀同志剛從部隊轉業回來。任公安局長。李雲同志任副局長兼任預審股長。分管預審工作。王保成同志任預審股副股長。人員有我和武興亮、張增善、翟仲岐等。副局長趙忠同志分管治安股工作。那時候公安局沒有刑偵大隊,刑事案件由治安股偵破。副局長毛廷慈同志分管政保、內保股,孟陸定擔任副股長。

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為武林貴。

公安局下轄五個派出所:兩渡、張家莊、富家灘、南關和城關派出所。

當年的牛建國、張文琪、梁興文、檢察院的楊志強、我們都沒有結婚。都在公安局食堂吃飯。到了下班或星期天,我們常在一起玩耍,閒聊。關係相處非常好。

前排右起:武林貴、武興亮、程才元。

後排右起:賀馬元、張增善、孟陸定、王保成。

這是武興亮榮調呂梁地區離石縣任副縣長時的照片。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記得我剛到公安局時,案件很多。人手少,任務重。舊案還未了結,又發了新案。我們忙的連軸轉。白天出去調查材料,(那時公安局沒有車,只有一輛二輪摩托車,僅供局長用)。我們外調都是步行。回到局裡吃飯、(那些年伙食也不好,天天玉米麵窩窩,紅面擦尖)。晚上還要審訊犯罪嫌疑人。局領導要求:“預審員要有獨立辦案的能力"。從接受案卷,填寫“提請逮捕報告書","逮捕證”到把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還要寫案件的“調查報告、結案報告"、以及“起訴意見書”等一系列的工作,都要仔細、認真、負責地去做。由於工作繁忙,辦案人員嚴重不足,公安局領導把派出所的人抽調回局裡協助辦案。張家莊派出所長郭紅旗同志也抽調局裡和我們在一起工作。郭所長頭腦靈活,快人快語,善於分析問題,和我們配合非常密切,大家在一起工作很愉快。後來郭所長升任公安局副局長。

那時侯我們正值青年,朝氣蓬勃,風華正茂,精力充沛,積極向上。吃苦耐勞,勇於挑重擔,不怕困難多。

記得,南關煤礦行政科被盜,丟失了許多職工食堂飯票、糧票、及其它的物品。沒過幾天,礦職工澡堂更衣櫃亦被盜。公安局接到報案後,由田繼洲負責、張文華同志、南關派出所以及南關礦保衛科的同志協同破案。為了早日破案,局領導要求預審股派員參戰,以利於證據的蒐集和整理。我受領導委派也去了南關煤礦加入破案隊伍。在南關我和張文華同志一組,經過夜以繼日的縝密偵查,我們發現作案嫌疑人可能是礦上的一夥無業人員和社會混混,群眾反映,這夥人經常下館子,還有小偷小摸行為。我們找準機遇抓住其中一人,為了不使該同夥知曉有人被抓,也為了避免發生意外,我們把地址選在霍洲礦務局許村礦保衛科。經過我們耐心細緻的做思想工作,講解黨的政策,曉之以理,在政策的感召下,該嫌疑人交待了同夥及其違法犯罪事實,我們順藤摸瓜將其同夥一一抓獲,不僅破獲了行政科,洗澡堂更衣櫃被盜案,還破獲了礦井口職工自行車被盜案和連帶出一起入室盜竊案和一起強姦案。使違法者得以獲罰,犯罪者得以獲刑,在南關煤礦住了40多天,大獲全勝後,在給公安局領導彙報破案經過時,張文華同志特別的向局領導彙報:"說我辦案細心,考慮問題周到"。局領導聽後對我的工作表現予以肯定。

在南關一起工作的那些日子裡,從張文華同志身上我看到他對工作的認真負責,對同志的熱忱友愛和辦起案來雷厲風行的作風是值得我學習的。通過工作中的默契配合,生活中的互相關心我們成為工作上的好戰友,生活中的好朋友。

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使那些破壞社會主義建設,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安全的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經常不斷地學習《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侓、法規。李雲副局長還從法院檔案室為我們借來新中國成立後的個案卷宗,讓我們學習案卷的整理和裝釘以及案件的審理程序。所辦案件必須達到《預審工作守則》所規定的,全部證據齊全、確鑿、充分。確保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

有時為了案件的一些細節,我們爭論不休,甚至面紅耳赤。通過爭論統一了認識,增加了知識。加深了彼此間的情感。

一次,仁義公社的溝西村發生了母女倆被殺的命案,死者是被鈍器擊打頭部致命,現場無反抗搏鬥痕跡,經現場勘查確認死者是在毫無知覺的情況下,被人猛擊頭部致死,是圖財害命?情殺?還是仇殺?公安局立即組織專案組,由黨委書記段步清任組長,毛廷慈副局長、楊向龍、陳茂槐、楊林貴等人組成專案組,進駐溝西村破案。我受局領導之命,協助專案組蒐集整理書證、物證等證據材料,也去了案發地。經過認真、仔細的現場勘查,在死者家的木箱子上發現犯罪嫌疑人留下了指紋痕跡,我們對指紋痕跡進行取樣保留,箱子內被翻的亂七八糟,進一步勘查又發現死者家的窗戶紙上有個小洞,我們對有小洞的窗戶紙予以取樣留存。因為當時該村還沒有通電,我們懷疑這個小洞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前,用手指沾唾液捅破窗戶紙,以便觀察室內的情況而留下的。經過一段時間的明查暗訪,摸底排查,再認真的分析研究後大家一致認為,情殺的可能性不大,死者60多歲,在村裡並無情人。圖財害命?家裡被翻的亂七八糟的,現象上看似圖財,可家中並無值錢之物,難道是仇殺?專案組仔細研究後鎖定了幾名犯罪嫌疑人,在和他們談話後記了筆錄,並讓他們簽名捺印。這樣就取到了他們的指紋,然後再和我們在箱子上提取的指紋,一併送省公安廳技術處進行鑑定,結果鎖定其中一名嫌疑人是本村的韓某。

局領導研究後決定對其實行“刑事拘留”。填寫了“刑事拘留證”後,很快犯罪嫌疑人被押回縣看守所,預審股立即研究制定審訊方案進行突審。並同時填寫了《提請逮捕報告書》連同案卷材料一併移送人民檢察院。

經過幾個小時的審訊,這個韓姓嫌疑人拒不認罪,但是,當問到他是否去過死者家?他說:平時兩家人就不來往,根本就沒去過她家。儘管他不承認殺人,預審員已心裡有底。想想看,你即然沒有去過死者家,那麼你的指紋怎麼會留在被害人家木箱子上呢?在審問他的同時,預審員巧妙的提取了嫌疑人的唾液,局領導馬上派人,把韓姓嫌疑人的唾液和案發現場獲取帶小洞的窗戶紙,以及審訊筆錄上嫌疑人捺的指紋和案發現場木箱子上的指紋一併帶上,這次不是去省公安廳,而是去公安部的技術局進行專業的鑑定。那時候的辦案效率真的很高,往返三天時間,鑑定結果就帶回來了。而預審股在等結果的第二天,檢察院的《批准逮捕決定書》己下達,我們立即填寫了《逮捕證》對其宣佈:“你被逮捕了!簽字吧。”犯罪嫌疑人在逮捕證上簽名,捺印。接著由公安局副局長,兼任預審股長的李雲同志親自審問,與其說是審訊,其實是在與其聊天、說閒話、拉家常了。李副局長還不時的給其抽菸、喝水。從解放前到解放後村裡的人情世故,張家長李家短談的很多、也很全面。這個姓韓的對村裡的情況十分了解,說起話來滔滔不絕。在閒聊中,韓某說起剛解放時,村裡的貧協主席是被害人他男人,他常組織村裡的窮人批鬥韓某的爹。那時候韓某還小,但已懂事了,記得有一次批鬥他爹時,用繩子拴住他爹脖子,讓他爹跪下爬著學驢叫,他看在眼裡,記在心裡。閒談中韓某已把殺人動機說的很清楚了。李副局長不虧是老公安,審訊方法就是不一樣,我們又長知識了。

當公安部的鑑定結論回來時,犯罪嫌疑人韓某已經全部交待了犯罪過程。他說:我知道公安局這麼長時間的工作,沒有足夠的證據是不會抓我的,原來想,如果你們把我抓進來打我、罵我、給我用刑的話,我一個字也不會說的,反正說不說都是個死。現在我還是說了吧,李局長,你們對我太好了,不打、不罵、還給我抽菸、喝水、和我拉家常。

他交待:那天,天黑後,人們都睡覺了,他手裡拿著鐵路工人用的鎬頭,到了被害人家窗前,看見裡面燈亮著,就用手指頭沾上唾液把窗戶紙捅破,看到了母女倆頭朝裡面睡覺,等到她們睡著了,俏俏的撬開門進去,舉起鎬頭對準老太婆的頭一下就把她砸死了,哼都沒哼一聲。本來不想砸女孩,可她正翻身動了,怕被發覺,就順手把女孩也砸了一下,第二天聽說女孩也死了,完了把她家的衣服包了一包,(為造成圖財害命的假象),連夜藏到仁義村對面山裡有一個多年廢棄的中炭煤窯內,鎬頭放到自己院裡的旮旯裡。根據韓某的交待,局領導派人從犯罪嫌疑人韓某院內找到了殺人兇器鎬頭(鎬頭上的血跡雖已幹,但清晰可見,經專業化驗,和死者血型相吻合)。又在仁義的中炭煤窯內取回來一包衣物。可謂人髒俱獲,隨即宣佈:仁義公社溝西村殺人案成功告破。

如今八十六歲高齡的毛局長和我同住一個院,他記憶猶新,思微敏捷,說起舊事,談笑風生。

1978年,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要在借調人員中挑選幾名有獨立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勞,肯鑽研愛學習的同志充實公安隊伍。局領導第一人選就是武興亮。經個別談話,武興亮同志不願意調入公安局。他向局領導推薦了我。公安局領導根據我平時的工作表現,採納了武興亮同志的建議,並經多次和汾西礦務局領導協商,報政府辦及縣勞動局,人事局同意後,我和翟仲岐同志正式辦理了調入公安局的手續。

1979年,水峪公社將軍城發生了一起強姦案。當時我們接受了治安股送來的全部案件材料後,認為犯罪嫌疑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犯罪。於是寫了“提請逮捕報告書”遞交檢察院,檢察院在閱卷後認為被強姦的女子22歲,而且是在田地邊的路旁,男子三十多歲,質疑是否強姦?於是局領導指派我和檢察院的同志一同前往案發地再次進行現場 勘察,並進行走訪調查。最後 檢察院領導研究決定填寫了“批准逮捕決定書”。當我們接到“批准逮捕決定書”填寫了“逮捕證”出去逮人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已經逃匿。這給我們的抓捕工作造成很大的不便,在經過縝密的偵查後,我們發現犯罪嫌疑人隱藏在我縣壇鎮公社堡子塘農家磚窯內打工。於是我們趁著夜色一舉將其抓獲。案件審結起訴至法院後,法院刑事審判庭亦提出質疑,預審股領導又派我隨同法院刑庭工作人員再次去將軍城案發地勘驗現場,獲取證據。那時候的鄉村不通公路。案發地又在山高、坡 陡、路遠的村莊,每次去我們都是步行。最後法院經過認真的審理,依法做出判決。終於使犯罪嫌疑人獲刑。當時我們在那樣艱苦的條件下工作,有時連飯都顧不上吃,可從沒有人喊過苦叫過累。寧願自己吃苦受累也要把案件辦得紮紮實實,決不能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1979年的後半年,我向李雲副局長請假要舉行婚禮,李局長準了我三天假。是武興亮同志給我張羅操辦的婚禮。公安局的同亊和朋友都是隨份子表示祝賀,我記得很清楚。是武興亮同志用一張紙把大家隨份子的錢,按姓名記下來。有隨一元的、二元的、李雲副局長隨的最多三元。統一收起後,去商店給我買了一塊毛毯,茶具和洗臉盆等。步行十多里路,送到我家。

撫今追昔,武興亮是我一輩子的好兄長,好朋友。


張增善同志和我同在公安局預審股工作。他是我的好師長,好戰友和好朋友。從他身上我學到了很多業務知識和社會知識,感覺他像父親那樣的和藹可親,又像兄長那樣的關懷備至。他平易近人,樂於助人。今年85歲高齡的這位老人,自始至終和我保持著很密切的關係。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時隔數年後,在一起工作了多年的我們由於工作的需要,都先後調離了公安局。分別走向不同的工作崗位。其中武林貴同志任段純鎮黨委書記、水利局局長;武興亮同志先後任呂梁地區離石縣副縣長、汾局兩渡礦長、礦務局處長等職;翟仲岐同志調回平遙縣公安局預審股;王保成同志調任縣農行工會主席;張增善同志調到縣鄉鎮局任生產股長;其他的同志也都在不同的單位任職。地位變了,職位變了。但彼此來往仍然密切,情感更進一步加深了。

我是1981年5月,因為工作需要,調靈石縣百貨公司擔任警衛工作,調令下達後,張文華好友曾勸我留下,趙忠局長也不想讓我走。趙局長說:“你不想在預審股,可以到刑偵隊"。我還是執意要走。就這樣我調入縣百貨公司。時過境遷,幾十年後,有一次為趙忠局長做"美篇"寫他“五十年前的援藏曆程”。我們在一起聚會時,閒聊起此事,趙局長長嘆一聲:“哎!那時候是真的捨不得你走啊!"

看著這張照片, 回顧過去的那段公安歲月,心情特別的沉重,照片中的武林貴、孟陸定、王保成、程才元、還有段步清書記、許明耀局長、李雲副局長早已作古。留給我們的只有深深的懷念和緬懷。真是日月如梭,光陰似箭,歲月不饒人啊!當初年齡最小的我,如今也已年逾華甲,兩鬢斑白。

歲月帶走了純真,時光蒼老了容顏,閱歷成熟了心智,沉澱下來的是一份淡泊的心境。曾經的那段公安歲月,留下一個美麗的故事,從來都不需要想起,但永遠也不會忘記。因為歲月雖已老,心依然年輕。

右起:武興亮 、 趙忠 、賀馬元。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作者在公安局的照片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七十年代的靈石縣公安局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青春歲月,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芬芳年華,無論我們人生走到什麼階段,只要熱情還在,芳華就還在。

在軀體日漸衰弱的時候,是否會憶起,是否因似水流年的無情而扼腕嘆息?還是因為時光無法挽回,某些心事再無反轉的可能而深深的遺憾?

時光,依然走過,歲月,幾多愁帳,如水的光陰裡,總會有一些心心念念。

這是一張普通的照片,它定格在那個特殊的年代,留下了我們難以忘懷的記憶。

凝視它,那一樁樁、一件件、一幕幕往事浮現在眼前,彷彿就在昨天。

1977年,我在汾西礦務局張家莊煤礦工作,4月份受礦領導選派,我和武興亮、翟仲岐等人,借調靈石縣公安局幫助工作,被分派到公安局預審股,那年我23歲。

段步清是 當時的縣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許明耀同志從部隊轉業回來,任公安局長。李雲同志任副局長兼任預審股長,分管預審工作。王保成同志任預審股副股長。人員有我和武興亮、張增善、翟仲岐等。副局長趙忠同志分管治安股工作。那時候公安局沒有刑偵大隊,刑事案件由治安股偵破。副局長毛廷慈同志分管內保股,孟陸定擔任副股長。

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為武林貴。

公安局下轄五個派出所:兩渡、張家莊、富家灘、南關和城關派出所。

當年的牛建國、張文琪、梁興文、檢察院的楊志強、我們都沒有結婚,都在公安局食堂吃飯,到了下班或星期天,我們常在一起玩耍、閒聊、關係相處非常好。

當年許明耀局長工作照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前排右起:武林貴、武興亮、程才元。

後排右起:賀馬元、張增善、孟陸定、王保成。

這是武興亮同志榮調呂梁地區離石縣任副縣長時的照片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記得我剛到公安局時,案件很多,人手少,任務重,舊案還未了結,又發了新案。我們忙的連軸轉。白天出去調查材料,(那時公安局沒有車,只有一輛二輪摩托車,僅供局長用),我們外調都是步行。回到局裡吃飯,(那些年伙食也不好,天天玉米麵窩窩,紅面擦尖),晚上還要審訊犯罪嫌疑人,局領導要求:“預審員要有獨立辦案的能力"。從接受案卷,填寫“提請逮捕報告書","逮捕證”到把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還要寫案件的“調查報告、結案報告"、以及“起訴意見書”等一系列的工作,都要仔細、認真、負責地去做。由於工作繁忙,辦案人員嚴重不足,公安局領導把派出所的人抽調回局裡協助辦案,張家莊派出所長郭紅旗同志也抽調局裡和我們在一起工作。郭所長頭腦靈活,快人快語,善於分析問題,和我們配合非常密切,大家在一起工作很愉快,後來郭所長升任公安局副局長。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那時侯我們正值青年,朝氣蓬勃,風華正茂,精力充沛,積極向上,吃苦耐勞,勇於挑重擔,不怕困難多。

記得,南關煤礦行政科被盜,丟失了許多職工食堂飯票、糧票、及其它的物品。沒過幾天,礦職工澡堂更衣櫃亦被盜。公安局接到報案後,由田繼洲負責,張文華同志、南關派出所以及南關礦保衛科的同志協同破案,為了早日破案,局領導要求預審股派員參戰,以利於證據的蒐集和整理。我受領導委派也去了南關煤礦加入破案隊伍。在南關我和張文華同志一組,經過夜以繼日的縝密偵查,我們發現作案嫌疑人可能是礦上的一夥無業人員和社會混混。群眾反映,這夥人經常下館子,還有小偷小摸行為。我們找準機遇抓住其中一人,為了不使該同夥知曉有人被抓,也為了避免發生意外,我們把地址選在霍洲礦務局許村礦保衛科。經過我們耐心細緻的做思想工作,講解黨的政策,曉之以理,在政策的感召下,該嫌疑人交待了同夥及其違法犯罪事實,我們順藤摸瓜將其同夥一一抓獲,不僅破獲了行政科、洗澡堂更衣櫃被盜案,還破獲了礦井口職工自行車被盜案和連帶出一起入室盜竊案和一起強姦案。使違法者得以獲罰,犯罪者得以獲刑。在南關煤礦住了40多天,大獲全勝後,在給公安局領導彙報破案經過時,張文華同志特別的向局領導彙報:“說我辦案細心,考慮問題周到”。局領導聽後對我的工作表現予以肯定。

在南關一起工作的那些日子裡,從張文華同志身上我看到他對工作的認真負責,對同志的熱忱友愛和辦起案來雷厲風行的作風,是值得我學習的。通過工作中的默契配合,生活中的互相關心我們成為工作上的好戰友、生活中的好朋友。

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使那些破壞社會主義建設,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安全的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經常不斷地學習《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侓、法規。李雲副局長還從法院檔案室為我們借來新中國成立後的個案卷宗,讓我們學習案卷的整理和裝訂以及案件的審理程序。所辦案件必須達到《預審工作守則》所規定的,全部證據齊全、確鑿、充分。確保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

有時為了案件的一些細節,我們爭論不休,甚至面紅耳赤。通過爭論統一了認識,增加了知識,加深了彼此間的情感。

前排右起:張兔保、武興亮、楊向龍、喬建國。後排右起:毛瑞旺、郝仁民、尉國江、朱林有、楊志強。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一次,仁義公社的溝西村發生了母女倆被殺的命案,死者是被鈍器擊打頭部致命,現場無反抗搏鬥痕跡,經現場勘查確認死者是在毫無知覺的情況下,被人猛擊頭部致死,是圖財害命?情殺?還是仇殺?公安局立即組織專案組,由黨委書記段步清任組長,毛廷慈副局長、楊向龍、陳茂槐、楊林貴等人組成專案組,進駐溝西村破案。我受局領導之命,協助專案組蒐集整理書證、物證等證據材料,也去了案發地。經過認真、仔細的現場勘查,在死者家的木箱子上發現犯罪嫌疑人留下了指紋痕跡,我們對指紋痕跡進行取樣保留,箱子內被翻的亂七八糟,進一步勘查又發現死者家的窗戶紙上有個小洞,我們對有小洞的窗戶紙予以取樣留存。因為當時該村還沒有通電,我們懷疑這個小洞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前,用手指沾唾液捅破窗戶紙,以便觀察室內的情況而留下的。經過一段時間的明查暗訪,摸底排查,再認真的分析研究後大家一致認為,情殺的可能性不大,死者60多歲,在村裡並無情人。圖財害命?家裡被翻的亂七八糟的,現象上看似圖財,可家中並無值錢之物,難道是仇殺?專案組仔細研究後鎖定了幾名犯罪嫌疑人,在和他們談話後記了筆錄,並讓他們簽名捺印。這樣就取到了他們的指紋,然後再和我們在箱子上提取的指紋,一併送省公安廳技術處進行鑑定,結果鎖定其中一名嫌疑人是本村的韓某。

局領導研究後決定對其實行“刑事拘留”。填寫了“刑事拘留證”後,很快犯罪嫌疑人被押回縣看守所,預審股立即研究制定審訊方案進行突審。並同時填寫了《提請逮捕報告書》連同案卷材料一併移送人民檢察院。

經過幾個小時的審訊,這個韓姓嫌疑人拒不認罪,但是,當問到他是否去過死者家?他說:平時兩家人就不來往,根本就沒去過她家。儘管他不承認殺人,預審員已心裡有底。想想看,你即然沒有去過死者家,那麼你的指紋怎麼會留在被害人家木箱子上呢?在審問他的同時,預審員巧妙的提取了嫌疑人的唾液,局領導馬上派人,把韓姓嫌疑人的唾液和案發現場獲取帶小洞的窗戶紙,以及審訊筆錄上嫌疑人捺的指紋和案發現場木箱子上的指紋一併帶上,這次不是去省公安廳,而是去公安部的技術局進行專業的鑑定。那時候的辦事效率真的很高,往返三天時間,鑑定結果就帶回來了。而預審股在等結果的第二天,檢察院的《批准逮捕決定書》己下達,我們立即填寫了《逮捕證》對其宣佈:“你被逮捕了!簽字吧。”犯罪嫌疑人在逮捕證上簽名,捺印。接著由公安局副局長,兼任預審股長的李雲同志親自審問,與其說是審訊,其實是在與其聊天、說閒話、拉家常了。李副局長還不時的給其抽菸、喝水。從解放前到解放後村裡的人情世故,張家長李家短談的很多、也很全面。這個姓韓的對村裡的情況十分了解,說起話來滔滔不絕。在閒聊中,韓某說起剛解放時,村裡的貧協主席是被害人他男人,他常組織村裡的窮人批鬥韓某的爹。那時候韓某還小,但已懂事了,記得有一次批鬥他爹時,用繩子拴住他爹脖子,讓他爹跪下爬著學驢叫,他看在眼裡,記在心裡。閒談中韓某已把殺人動機說的很清楚了。李副局長不虧是老公安,審訊方法就是不一樣,我們又長知識了。

當公安部的鑑定結論回來時,犯罪嫌疑人韓某已經全部交待了犯罪過程。他說:我知道公安局這麼長時間的工作,沒有足夠的證據是不會抓我的,原來想,如果你們把我抓進來打我、罵我、給我用刑的話,我一個字也不會說的,反正說不說都是個死。現在我還是說了吧,李局長,你們對我太好了,不打、不罵、還給我抽菸、喝水、和我拉家常。

他交待:那天,天黑後,人們都睡覺了,他手裡拿著鐵路工人用的鎬頭,到了被害人家窗前,看見裡面燈亮著,就用手指頭沾上唾液把窗戶紙捅破,看到了母女倆頭朝裡面睡覺,等到她們睡著了,俏俏的撬開門進去,舉起鎬頭對準老太婆的頭一下就把她砸死了,哼都沒哼一聲。本來不想砸女孩,可她正翻身動了,怕被發覺,就順手把女孩也砸了一下,第二天聽說女孩也死了,完了把她家的衣服包了一包,(為造成圖財害命的假象),連夜藏到仁義村對面山裡有一個多年廢棄的中炭煤窯內,鎬頭放到自己院裡的旮旯裡。根據韓某的交待,局領導派人從犯罪嫌疑人韓某院內找到了殺人兇器鎬頭(鎬頭上的血跡雖已幹,但清晰可見,經專業化驗,和死者血型相吻合)。又在仁義的中炭煤窯內取回來一包衣物。可謂人髒俱獲,隨即宣佈:仁義公社溝西村殺人案成功告破。

  如今八十六歲高齡的毛局長和我同住一個院,他記憶猶新,思微敏捷,說起舊事,談笑風生。

賀馬元和毛廷慈副局長合影

1978一1981公安局副局長

1984一1993公安局調研員

今年八十六歲高齡的老局長 記憶清晰、思維敏捷。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1978年,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要在借調人員中挑選幾名有獨立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勞,肯鑽研愛學習的同志充實公安隊伍,局領導第一人選就是武興亮,經個別談話,武興亮同志不願意調入公安局。他向局領導推薦了我,公安局領導根據我平時的工作表現,採納了武興亮同志的建議,並經多次和汾西礦務局領導協商,報政府辦及縣勞動局,人事局同意後,我和翟仲岐同志正式辦理了調入公安局的手續。

  1979年,水峪公社將軍城發生了一起強姦案,當時我們接受了治安股送來的全部案件材料後,認為犯罪嫌疑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犯罪。於是寫了“提請逮捕報告書”遞交檢察院,檢察院在閱卷後認為被強姦的女子22歲,而且是在田地邊的路旁,男子三十多歲,質疑是否強姦?於是局領導指派我和檢察院的同志一同前往案發地再次進行現場 勘察,並進行走訪調查,最後 檢察院領導研究決定填寫了“批准逮捕決定書”。當我們接到“逮捕決定書”填寫了“逮捕證”出去逮人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已經逃匿,這給我們的抓捕工作造成很大的不便,在經過縝密的偵查後,我們發現犯罪嫌疑人隱藏在我縣壇鎮公社堡子塘農家磚窯內打工,於是我們趁著夜色一舉將其抓獲。案件審結起訴至法院後,法院刑事審判庭亦提出質疑,預審股領導又派我隨同法院刑庭工作人員再次去將軍城案發地勘驗現場,獲取證據。那時候的鄉村不通公路,案發地又在山高、坡 陡、路遠的村莊,每次去我們都是步行。最後法院經過認真的審理,依法做出判決,終於使犯罪嫌疑人獲刑。當時我們在那樣艱苦的條件下工作,有時連飯都顧不上吃,可從沒有人喊過苦叫過累。寧願自己吃苦受累也要把案件辦得紮紮實實,決不能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1979年的後半年,我向李雲副局長請假要舉行婚禮,李局長準了我三天假,是武興亮給我張羅操辦的婚禮。公安局的同亊和朋友都是隨份子表示祝賀,我記得很清楚,是武興亮用一張紙把大家隨份子的錢,按姓名記下來。有隨一元的、二元的、李雲副局長隨的最多三元。統一收起後,去商店給我買了一塊毛毯,茶具和洗臉盆等,步行十多里路,送到我家。

撫今追昔,武興亮是我一輩子的好兄長,好朋友。

  張增善和賀馬元合影

張增善同志和我同在公安局預審股工作。他是我的好師長,好戰友和好朋友。從他身上我學到了很多業務知識和社會知識,感覺他像父親那樣的和藹可親,又像兄長那樣的關懷備至。他平易近人,樂於助人。今年85歲高齡的這位老人,自始至終和我保持著很密切的關係。

賀馬元敘述公安歲月

  時隔數年後,在一起工作了多年的我們由於工作的需要,都先後調離了公安局,分別走向不同的工作崗位。其中武林貴同志任段純鎮黨委書記、水利局局長;武興亮同志先後任呂梁地區離石縣副縣長、汾局兩渡礦長、礦務局處長等職;翟仲岐同志調回平遙縣公安局預審股;王保成同志調任縣農行工會主席;張增善同志調任縣鄉鎮局生產股長;其他的同志也都在不同的單位任職,地位變了,職位變了,但彼此來往仍然密切,情感更進一步加深了。

我是1981年5月,因為工作需要,調靈石縣百貨公司擔任警衛工作。調令下達後,張文華好友曾勸我留下,趙忠局長也不想讓我走,趙局長說:“你不想在預審股,可以到刑偵隊",我還是執意要走,就這樣我調入縣百貨公司。時過境遷,幾十年後,有一次為趙忠局長做"美篇"寫他“五十年前的援藏曆程”。我們在一起聚會時,閒聊起此事,趙局長長嘆一聲:“哎!那時候是真的捨不得你走啊!"

看著這張照片, 回顧過去的那段公安歲月,心情特別的沉重,照片中的武林貴、孟陸定、王保成、程才元、還有段步清書記、許明耀局長、李雲副局長早已作古。留給我們的只有深深的懷念和緬懷。真是日月如梭,光陰似箭,歲月不饒人啊!當初年齡最小的我,如今也已年逾華甲,兩鬢斑白。

歲月帶走了純真,時光蒼老了容顏,閱歷成熟了心智,沉澱下來的是一份淡泊的心境。曾經的那段公安歲月,留下了一個美麗的故事,從來都不需要想起,但永遠也不會忘記。因為歲月雖已老,心依然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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