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網上稅務局——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一、適用範圍

僅限於存款賬戶賬號報告的報備,不包括變更和註銷。

二、業務描述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告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全部存款賬戶賬號的事宜。一般情況下,備案基本存款賬戶的納稅人較多。

三、操作說明

(一)納稅人登錄成功後,在湖南省網上稅務局首頁綜合業務版塊點擊【存款賬戶賬號報告】,進入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功能界面 。

湖南網上稅務局——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二)點擊[新增信息]按鈕,打開新增存款賬戶賬號報告頁面。

湖南網上稅務局——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三)填寫《存款賬戶賬號報告》,並上傳銀行開戶許可證或賬戶賬號開立證明圖片材料。

湖南網上稅務局——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四)填寫完成,點擊[下一步]按鈕,確認填寫信息無誤後,點擊[提交]按鈕,將申請事項提交至稅務機關。

注意事項:

一、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目前,湖南省網上稅務局僅受理規定期限內新增賬戶信息的報告,如果逾期報告以及變更或註銷已報告的賬戶信息,需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三、納稅人未按規定進行存款賬戶賬號報告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和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確定的法律責任。

四、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審核通過後,納稅人需打印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表留存備查。

六、納稅人通過湖南省網上稅務局提交的存款賬戶賬號報告由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審核通過後,同時導入原國、地稅金三核心徵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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