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成癮”應該被列為精神病嗎?|頒獎啦

大家週二早上好~

上週我們討論了:

你支持“遊戲成癮”被列為精神病嗎?

以下幾位朋友的留言有幸獲獎:

劉婷婷:#週末考+王者榮耀+李白#法律狗表示,依據刑法規定,精神病人犯罪,會依據病的狀況,負部分刑事責任或免除責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精神病人犯罪,要減刑或者是免刑。遊戲成癮,如果被認定為精神疾病,那遊戲迷殺人,或許可以以這個理由減責免責。

雪若:會沉迷遊戲的人如果不讓他玩遊戲,他依然會去沉迷其他東西,比如打牌,比如賭博,比如吸毒。人想要逃避現實的時候,總能找到逃避的手段,只是遊戲是門檻低,危險相對較小的一種。玩遊戲達到強迫程度了也是癮症的一種,跟自慰上癮差不多,不是遊戲或者自慰不對,而是成癮的人出了問題。遊戲不過是背了個鍋罷了。

Z.:#週末考+暗黑2+野蠻人#:2000年初中的時候第一次接觸,然後就沉迷了,曾經兩天三夜不吃不喝三個難度通關,等下了機感覺心臟差點停了。之後也沉迷了一段時間,後來慢慢的自己糾正過來了,現在也喜歡玩遊戲,自己能控制時間,覺得遊戲有度就好。。

獻給熊熊的膝蓋: #週末考+各種角色+自由之戰#我支持“遊戲上癮”被列為精神病,但是,如果有人因為這個惹禍了,還是得追究責任,不能以精神失常為藉口。遊戲這種東西,關鍵還是自己自制力,如果自己把握不住,上癮了,還因此做錯事,甚至違法犯罪了,那怪自己,很可悲很沒用。。。我之前高一高二天天玩“自由之戰”,中午玩一兩把,晚上玩到凌晨三四點,成績從100多名退步到700多名,後來家裡教育+自己控制,才恢復狀態。現在對遊戲沒什麼感覺了,經歷過了遊戲的墮落,走出來了,就看清楚了,淡了那份心情。

請以上幾位盆友迅速在後臺或文末將你的#姓名+電話+地址#留給壹讀君,壹讀君會保護你們的個人隱私,並寄給你們小禮物。週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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