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人沒有償還能力,欠錢不還怎麼辦?

有事問律師法律諮詢

今天跟大家聊一聊那些欠債不還的人。這些年有一幫人是特別招人恨的,就是那些欠錢不還的人,有的甚至被法院判決以後還堅決不還錢。

但好消息是,每年咱們國家都會針對那些欠錢不還的人制定一些措施,而且一年比一年嚴。

如果成為一個欠錢不還的人,名詞叫做失信被執行人,那麼他在消費、出行、旅遊、投資,甚至子女上學方面,都會受到一些嚴格限制。

01

這不是近期又出臺了一條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發改委、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了一個通知,宣佈對這些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什麼意思呢?

就是這些欠錢不還的人,以後在買賣房屋土地等的時候,就要受到限制了。說白了就是你欠錢不還,也別想買新的房子什麼的,有錢趕緊還錢,當然已有的也別想動了,法院一查你名下不動產,直接就鎖掉了。

02

今後對失信被執行人的甄別措施,也會越來越強。

之前咱們說的這些欠錢不還的人,大部分是上了央行徵信的人。

但是大家要注意一個信息,前陣子咱們聊過關於信聯成立的問題,信聯成立了後,就會把除了央行徵信已經納入的數據之外的,其他的信用數據歸納起來

比如說在互聯網金融平臺上借錢不還的,比如說租車、租房表現不好,失信的這些人,這些數據也會被抓取起來,放到這個信息系統裡來。

所以以後信用不好的這些人,真的是無處可躲

其實我覺得這樣是對的,信用好就應該獲得更多的利益,信用不好的、欠錢不還的人就應該受到相應的懲治措施。

所以說個人信用,已經不光是一個無形資產了,以後會越來越有形,越來越重要。

剛才咱們說到不動產,國家目前也正在建設全面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現在已經有45個城市上線了不動產信息查詢的功能,具體城市有哪些呢?

開通的城市:北京、天津、石家莊、秦皇島、太原、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南昌、濟南、威海、青島、濰坊、煙臺、淄博、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珠海、南寧、桂林、北海、海口、三亞、重慶、成都、貴陽、昆明、大理、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等45個直轄市、省會城市、沿海城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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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大講堂

如果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不還錢的話,為了更好地保障你的債權,你可以嘗試以下方法:

(1)你可以先跟債務人協商,看對方的親朋好友是否可以提供房子、車子等財產進行擔保或者是否可以提供保證人,若提供保證時,最好約定保證方式為連帶保證。

(2)跟債務人協商,制定一份還款計劃,適當減輕債務人的還款負擔,例如雙方約定先還部分利息,再還本金或者分期還款等等。

(3)如果實在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查封拍賣債務人名下的財產,凍結其銀行賬戶等。但在執行過程中,如果法院發現對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話,會中止執行,等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後,你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附相關法律規定:《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許婷律師

頂著萬人罵的風險,就讓我這個老賴借這個平臺對債主們說聲對不起,,我知道好幾個債主都玩頭條,希望你們可以看到這個遲到的解釋。如果你是我的債主,看到以下內容就知道我是誰。

本來,我是不會逃跑的。我並不想有家不能回!黃老闆,餘老闆,想當年我事業好的時候,你們沒少跑我家,想方設法套近乎就為了把你們代理的飼料賣給我的雞場。開始幾年,我們合作很好,你們一口一個兄弟,雖然我比你們小二十多歲!2006年,我的雞場發禽流感,被強制撲殺肉雞4萬多隻,我破產,那時欠你們八十萬。你們當時比我還急,擔心我這個23的小夥想不開。不過我還是堅持下來了,並且在接下來的5年裡還了你們60萬和每月百分之二的利息。2011年,你們逼迫太過,在豬價將漲的時候黃老闆拉走我五十頭母豬,我錯過了一個翻身的機會,幾年的努力白廢了!這些豬是我借高利貸買的。到2012年,我還欠你們3萬多,這時我已經窮途末路了,高利貸、銀行貸款,小飼料商貨款等等三十多萬,光利息我也無法支付了。12月,我老婆生了小孩,我們剛出院回家,餘老闆你又來了,我一再求你寬限,你卻威脅我老婆要她還,要去她孃家鬧,她只是個沒有工作的農家女人,被嚇得瑟瑟發抖,看到這樣子,我心泣血,失去理智才要跟你拼命,還好其他債主把你拉走了。你和幾個債主放話,要我10天以內還清,可我無法做到。第二天,我老婆就帶著孩子走了,一年後我在外地簽署了老婆寄過來的離婚協議。

我老婆走了,我妻離子散,欲哭無淚。我賣了所有的豬,得五萬多,還了兩萬多散帳,一萬給了老婆奶粉錢。我帶著5歲的大女兒和不到兩萬錢來到了千里之外,對不起,債主們!我只有活著才能還你們錢。

在外的前三年很辛苦,5千一年包了一個果園,靠撿市場菜皮和魚下水養豬重新創業。經過三年的努力,於2016年開始還債,最多2018年就可還清。還到一個,我自會拜託人送到你手裡。請原諒我暫時不能聯繫你們,我怕你們中有人會殺雞取卵,毀了我也坑了其他債主。


一個人逐夢


欠了別人的錢就要及時還上去,但在欠債之後很多人都沒有考慮到個人經濟上面的能力,沒有做好計劃,結果欠債越欠越多了,最後有還不起的情況。那麼,欠錢太多還不上怎麼辦?

欠錢太多還不上怎麼辦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由此可見,宣告失蹤後將能確定對失蹤人的財產代管關係,並能解決對失蹤人所欠債務的清償問題。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借你錢的人失蹤,然後要求從他的財產中清償欠你的債務。

至於欠條的訴訟時效這個問題,要視具體情況而定。首先,對於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

其次,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

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欠錢不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合勝法律網

如果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真的是一件很窩火的事情,所以首先請大家一定要記住一句話:

救急不救窮!

很多愛借錢的人都是遊手好閒,貪圖享樂的,經常借錢不還,所以一定不要輕易借錢出去,不然要不回來只能自認倒黴了。

下面先跟大家講一下借錢出去需要注意哪些:

1、寫合同或讓他人打欠條,務必在對方落款名字後面讓寫上身份證號碼,否則,吃虧的一定是你!

2、給人借錢:如果給現金,務必當日從銀行取現而後保留取現的銀行票據,ATM機取現則打印票據並保留、銀行櫃檯取現則保留底單;如果轉帳,同上,亦務必保留轉帳憑證,同時不要註銷掉該帳號。否則日後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對方不認可,你亦沒有提供資金來源,很可能敗訴!

3、如果催了他很多次還是不還錢,可以通過旁敲側擊的方法試試。找一個和他熟悉的人,然後,就你的經濟困難對其大訴其苦,如果他能良心發現的話也許會還錢。

4、如果對方沒辦法一次性還你錢,可以讓他分期,哪怕一次幾百都可以,因為要回來一點損失就少一點。有些人一下拿不出幾千幾萬,但是幾百還是有的,這個辦法只要你堅持,都能要回來一些甚至全部都要回來的。

5、關於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沒有寫明利息,法律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利息年利率在24%以下的,法院會予以支持,年利率在24%到36%之間的部分,視為自然債務(即法院不會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方還這部分利息,但是如果借款方自己還了,那麼,借款方也不能要回來);年利率超過36%以上的,超過部分無效。

在借款時如果你想要主張利息,一定要將利息的條款寫到借款合同裡,口頭約定的利息可能面臨以後無法取證的問題,在約定的時候注意不要超過年利率的24%,因為多約定的也沒什麼用。

需要注意的是,年利率是按最初的本金計算的,不是利滾利的方式。(比如2015年1月你借錢10萬給小王,約定利息2分“2分就是月利率2%,年利率24%”)。

6、注意保留你向“對方”追債的證據。(這關乎到你的權利是否喪失,法院是否會支持你要對方還錢)。

最後,希望大家都能順利要回借出去的錢。同時,如果找別人借了錢,一定要記得按時還錢,誠信是立人之本,願意借錢給你的人,都是你生命中的貴人!


小野妹妹愛生活

前段時間整理過相關內容:

生活中很多人把錢借給朋友時都不會開任何依據,數額小還好,不至於影響到自己的生活,那如果數額稍微過大一點,在急需的情況下當事人能做到和朋友撕破臉皮的“討債”嗎?朋友借錢也要有借有還,那怎樣才能做到既不傷害情誼又能把錢討回呢?當事人只需明白以下幾個問題,自然就會知道在處理此類問題時該怎麼做了。

一、朋友之間借錢屬於民間借貸嗎?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此一般的朋友間的借錢屬於民間借貸。

在《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作為一種民事合同被集中地歸入在第12章中。其中,第1條規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生效。”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利率的規定。”很明顯,《合同法》對民間借貸合同是採取區別對待的,主要表現在借款主體和無息推定原則上。

《民通法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公平、自願、合法是民法與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任何民事活動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

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對於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首先考慮對方的信用程度和償還能力,同時,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決定當借不當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詐騙、買賣毒品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屬於違法借貸,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債權,而且還要依據有關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外,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必須是出於自願,根據法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於這些人平時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民間借貸關係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時,協議上應寫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戶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證為準);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一致);幣種(人民幣還是外幣);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標明某年某月某日);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協議上必須寫清利率。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保存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所憑據。

二、朋友之間應該寫借條還是欠條?

在民間借貸中,借條和欠條是有一定區別的,主要表現在法院審判確定的案由不同:

借條本身就能說明當事人之間因借貸法律關係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借條本身就是引起債權債務關係的基礎法律事實。

欠條本身僅能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但僅憑欠條本身無法明確是何基礎法律關係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

當然,兩種憑證都需要注意訴訟時效;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劉某跟王某關係非常好,王某向劉某借了5萬元應急,王某隻打了一個欠條給劉某,沒有約定還期,過了兩年之後,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劉某再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其根本原因在於: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後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

若當初王某給劉某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劉某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王某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劉某起訴王某,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債權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如借款期滿後又經過2年,出借人不能證實期間曾經催收過的,法律不予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應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訴訟時效就可以從新的還款期限起重新計算。 三、朋友之間的借貸有哪些解決辦法?

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就一直拖延,最後事情不但沒有轉機、還有可能情況越來越糟,昔日朋友變成路人。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在起訴時要

注意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 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在起訴時,債權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送貨單(一定要債務方簽收)、託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票據等,其他與該欠款有關的電報、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保存。對於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

對於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火或今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於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四、朋友之間的借貸需要注意的問題

對於朋友之間的借款行為,最好通過書面借條的形式固定和保存證據,一旦發生糾紛時,書面借條能夠最好地維護出借人的權益。如果沒有書面借條,要注意及時收集手機短信等其他證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的注意事項為:

1、首先要看對方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也需要著重考慮;如果借款人有過“有借無還”的“劣跡”,就要堅決拒絕。不要因礙於面子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

2、不要顧及人情、關係等因素,一定要讓借款人當面寫清合同或借據,並寫明借款人、借款金額、用途、利率和還款時間等內容,簽字畫押,雙方各執

一份,妥善保存。

3、對於大額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擔保人或擔保單位,必要時還可以讓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並完善擔保或抵押手續。這樣,借款人萬一出現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可以向保證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償借款。

4、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應合法對於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

5、借款利率應合理合法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同時,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複利,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利滾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複利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借款雙方協商的利率應在合法範圍之內。

6、注意還款期限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2年。”也就是說,借出的款項到了約定還款期後,兩年內受法律保護,超過兩年則不再受法律保護。根據這一規定,債權人可以採取催收或更新借據的方式,維護合法債權。

7、運用法律追討欠款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採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照法律規定,對於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措施。


四川霖澳律師事務所

債務人,如果沒有償還能力而借錢不還這屬於執行方面的問題。

首先作為債權人,先要催促債務人到期還款,如果債務人到期不還款,債權人可以憑藉相關證據去法院起訴,如果能夠勝訴的話,第一步,先要拿到勝訴的判決書,如果債務人在判決清償債務的前提下依然不歸還,債權人可以拿判決書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但是如果債務人真的是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有可能會導致執行失敗,這種情況下,只能等待債務人什麼時候錢再追究他的責任,或者可以要求將債務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必要的時候可以申請將債務人進行拘留,但是如果真的沒有錢,錢要回來還是比較困難的。


北京任麗麗律師

欠款人沒有能力償還還是有錢不還,這是兩個概念

如果沒有能力償還,但是有心想還請給我們一個機會,為什麼說我們,因為我也是這其中的一員!誰都不想過這種暗無天日的生活!

欠債不還,無論說破大天,都是不對的,但是有多少人是因為沒有辦法,這裡面的苦也就只有當事人才能知道!

我以一個當事人的狀態來回答你這個問題,怎麼辦,如果他沒有失去聯繫,沒有做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姿勢!那就請你給我們一個機會!能保證聯繫就能找到,有錢不管多少會還點的這種人,你給他機會,他會慢慢的起來把錢還了,雖然這種對出借人不公平,但是確實這是目前最好的狀態了!

如果把他逼到絕路,他跑路了或者找不到人了,錢還是要不會,你給他最大的希望也就只能讓他站起來!站起來,一切都會好了,逼死他,一切都是虛幻了!

說到底,看看你的欠債人是什麼樣的態度了!

最後,祝天下所有因為創業失敗的兄弟們,早日起來


u繼續相信

在生活中我們一定要講誠信才能夠結交到很多的朋友,朋友之間會互相幫助,如果向朋友借錢應該按時歸還,如果不還怎麼辦呢,對欠債不還的人有什麼辦法,以下方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對欠債不還的人有什麼辦法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對於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

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方法二:“易貨”置換法

至於那些“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後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範。不過也沒關係,學會“易貨置換法”準叫他/她防不勝防。

首先注意觀察屬於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於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後,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方法三:借刀“殺雞”法

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然後,圍繞目前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並把佔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

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罵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四:動用武器法

對付那些“滾刀肉”般的欠債人,也許你即使是使盡渾身解數也依然無效。那就只能動用最後一招——訴訟法律。

採用法律手段的注意事項

出具借條時,要求對方寫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額(最好有大小寫),借款人簽名按印(最好附有借款人身份證複印件),註明日期,如果是付利息的借款註明利息計算方式及還款期限,還可增加約定違約責任;

如果無借條等證明借款事實發生,借款人又否認的情況下,出借人要找見證人或知情人出面協調或出庭作證,證明借款事實的發生,也可以在和對方接觸時採取錄音、錄像等方式證明借款事實;

如果遇到借款人不知所蹤,下落不明,應及時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法院受理後可以通過公告等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然如對方仍下落不明,無可供執行財產,判決將得不到立即執行。但是如你不主張權利,過了訴訟時效,你的權利永遠無法得到保護。因此,要及時起訴,勝訴後再行收集對方的財產線索,配合法院強制執行。


公西巖

這年頭,借錢的成了孫子,欠錢的成了大爺。遇到還錢的時候,人不見了,消息也不回了。好不容易見到他了,還要裝的像一個孫子似的,求著他還錢。

今天我給大家說一說當被人欠錢不還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

1、以毒攻毒的方法。不還你錢,你找一個機會跟他借錢,最好是把利息也借出來,但是成功率不高。

2、借刀殺人法,這個可不是真的殺人,找一個兩個人都熟悉的人,坐在一起,直接開啟訴苦模式。

3、動用武器法。有的欠債人,即使使勁渾身解數也無濟於事,那就只能用法律了。

  (1)看借條或者欠條的內容。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裡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看還款時間,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麼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

  (3)看對方態度。存在借、欠關係的,一般來說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麼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

  最後提醒大家一下,無論是多好的親戚朋友借錢,一定要記得寫借條,寫借條,寫借條!!而且一定要看清楚。如果覺得不能償還的,乾脆不借。

  其實有個有個律師朋友,真的很有必要,比如你們可以認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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