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换新版,灭火救援员将改为消防员……

近日,人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明确从今年5月起,正式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规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各部门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2018版证书新变化

职业资格证书换新版,灭火救援员将改为消防员……

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版证书有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职业(工种)及等级”项调整为“职业资格”项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资格名称;增加“职业方向”项,用于填写相应职业技能标准中确定的工种或模块名称(或填写“— —”,不能空项)。证书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人社部原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证书规范管理

《通知》强调,2018年版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监制、统计和发放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加强统筹安排,避免出现证书短缺特别是结构性短缺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要求,妥善处理后续工作,加强证书规范管理,相关信息不再报备。

旧版明年停用,已发证书仍有效

职业资格证书换新版,灭火救援员将改为消防员……

《通知》明确,2015年版证书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此前按规定核发的证书继续有效。

按照人社部通知要求,下一步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将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要求,将“建(构)筑物消防员”改为“消防设施操作员”,将“灭火救援员”改为“消防员”,北京鉴定站将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规范考务管理,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

职业资格证书换新版,灭火救援员将改为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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