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遊客因大雨退訂酒店,遇攜程“不可取消”條款,被扣近三千元

日前,浙江湖州市的艾女士反映,6月21日,她通過攜程網預定了普陀山大酒店兩天三間客房,共在線支付8400元,但因大雨無法出行;退訂時,因遭遇“不可取消”條款,她僅能退回一天的費用,被扣“擔保費”共3800元。

26日下午,艾女士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攜程網相關人員又向她電話表示,考慮到此次艾女士損失較多,攜程網願意“自掏腰包”再退賠900元。

浙江舟山市普陀山大酒店一位許姓大堂經理向澎湃新聞表示,因艾女士提出退訂的時間與入住時間相距較近,所以協商之後,酒店方面只能退還艾女士一天的房費。

艾女士則稱,她在預訂時沒有注意到“不可取消”條款及扣款說明。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會長劉俊海則認為,這種“不可取消”格式條款,是商家單方免除應當承擔的義務、責任和風險,單方增加給消費者的,違反了契約自由精神。

浙江遊客因大雨退訂酒店,遇攜程“不可取消”條款,被扣近三千元

浙江遊客因大雨退訂酒店,遇攜程“不可取消”條款,被扣近三千元

消費者和客服的諮詢記錄 消費者艾女士 供圖

退訂酒店時被告知“不可取消”

6月21日晚,艾女士在攜程網預訂普陀山大酒店精品雙床房、精品大床房和標準雙人房三間房,時間為22日-24日共兩天,共支付8400元與房費相等的擔保費,打算帶家人一行8人前往普陀山遊玩。

22日上午10時許,艾女士被當地導遊告知普陀山正在下大雨,因不方便帶四位老人和僅兩個月大的兒子出行,艾女士決定取消行程。

艾女士稱,當日上午11時許,她聯繫攜程網客服申請退房,但客服回覆稱,艾女士預定的酒店類型,在確定訂單之後,便“不可取消”,如果要退訂,需要和酒店協商,若酒店同意退款即可退訂。

但與普陀山大酒店協商後,酒店不同意退款。再三協商後,酒店只同意退回一天的房費,但表示可以選擇更改入住日期。

艾女士表示,自己無法再確定下次的行程,所以不能按照酒店要求進行更改入住日期。

澎湃新聞注意到,通過攜程手機APP預訂普陀山大酒店客房過程中,預訂頁面顯示“不可取消”四個灰色字,下方附有“扣款說明”,有“該訂單確認後不可被取消修改,若未入住擔保費用將不予退還”等內容。

艾女士稱,她在預訂時沒有注意到“不可取消”灰色字及扣款說明。

酒店:超過退款期限,須扣當天房費

27日上午,普陀山大酒店一位許姓大堂經理向澎湃新聞表示,顧客在入住前一天中午12時之前提出退訂,可以退還全款;因艾女士提出退訂的時間與入住時間相距較近,所以按照酒店規定,只能退還艾女士一天的房費。

27日下午,攜程網就此事回覆澎湃新聞稱,艾女士於6月21日晚分別預訂了6月22日至6月24日的“不可取消”的酒店產品,在客人預訂產品時,有明確的條款告知。客人在入住當天聯繫攜程要求免費取消訂單,經攜程相關部門與酒店方反覆協調溝通,酒店同意返還第二晚的費用,但是第一晚房費不能減免,共3860元。後客人再行通過12301國家旅遊服務熱線投訴,攜程從客人的服務感受出發,補償了900元。

專家:“不可取消”條款單方面增加消費者責任

“不可取消”條款並非攜程網獨有。

澎湃新聞注意到,以訂住普陀山大酒店為例,飛豬、大眾點評、去哪兒網、藝龍網、同程旅遊網,美團網等平臺,均標註了在預訂之後“不可取消”條款。

艾女士預訂的普陀山大酒店,在攜程網有兩種預訂方式。一種是攜程預扣與房費相等的擔保費,該支付說明顯示:“支付擔保費即刻鎖定房源,到店需向酒店支付房費”(房費擔保費會在用戶離開酒店後退回),另一種是直接預付房費,“預訂成功後房間將為您整晚保留”。

在同程、藝龍、去哪兒網等平臺訂住普陀山大酒店,相關條款也要求,消費者在入住前一天中午12點前可以免費取消和修改訂單,“過此時間變更/取消或者未入住,將收取全部擔保金作為違約金”等內容。

而在飛豬網、美團網,也有類似的條款規定,訂單在確認後不可取消或變更,“如未入住,酒店將扣除全額房費;房間整晚保留”。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會長劉俊海向澎湃新聞表示,合同、條款應該是商家和消費者共同起草、約定的;攜程等平臺和酒店設定的“不可取消”格式條款,違反了契約自由精神。

“契約平等,則是要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大致平等。”劉俊海認為,這種“不可取消”格式條款,是商家單方賦權給自己賦予利益,單方免除商家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和風險,單方增加、創設消費者的義務,責任風險,單方排除、剝奪了消費者享有權利和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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