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房價居高不下,買套房子實屬不容易,有些家庭甚至花了兩輩人的積蓄才湊夠錢,所以買房需要謹慎再謹慎,買房很難避免遇到一些問題,比如交了定金,甚至簽了購房合同,不想買了,房子還能退嗎?相信這些大家都很好奇,下文將給大家詳細介紹簽了購房定金協議後還能不能退房的法律知識。
簽了購房合同,能不能退房不能一概而論。主要還分不同的階段和情形:
(一)交了定金
商品房五證齊全,買房人在開盤後選好房源,會和開發商簽訂定房協議以及交定金。定房協議中會對所交的錢說明性質,同時也會開收據。
如果在這之後、簽訂購房協議之前,買房人和開發商就《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沒有達成一致協議的,導致合同沒有籤成的,買房人可以退房。但是開發商不會退回定金。
不過,如果雙方在定房協議中,對“定金”退回做了補充條款說明的,可依據協議的約定來主張退還定金。
(二)已簽訂購房合同
已經簽訂購房合同,房管局也備過案,但是房子還沒有交付,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這個時候買房人想退房,可以先找開發商協商。
如果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退房的,簽訂退房協議。其中退房協議除了是確認退房外,還要對違約責任的劃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詳細說明。
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並且買房人執意要退房的,可以正式書面通知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通知到對方,合同就已經解除了。開發商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起訴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合同解除後,雙方還需要到房管局註銷備案。
(三)入住
入住意味著已經交房,但房產證未辦理的情況下,購房者要求退房,和第二種情況類似,但也有所不同。
因為交房時,購房者可能已經繳納了稅費、物業費,有的甚至已經裝修了一部分。所以,退房協議還要涉及到這部分費用問題。已經入住的,協議中還要規定搬離時間。如若商議未果,可以提出仲裁。另外,購房者還應和物業公司解除已經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
(四)房產證辦下來了
房產證辦下來了,意味著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再退房,很難實現。
而且,如果開發商先為買房人墊了款,房產證下來之後,買房人拒絕付款或因為其他原因無法付款的,開發商有權有權買房人退房並承擔違約責任。
之後,再到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或註銷手續。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簽了購房合同,能不能退房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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