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三名“善心匯”高級會員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三名“善心汇”高级会员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三名“善心汇”高级会员

近日,信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賴某某、鍾某某、鍾某批准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通過參與“善心匯”平臺,打著“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旗號,以高收益為誘餌,通過網絡虛假宣傳,採取“拉人頭”方式大肆發展下線會員,根據所發展會員的佈施金額、次數獲取相應收益。

2016年8月份,賴某某經他人介紹加入“善心匯”傳銷組織,在佈施了第一筆錢後,見平臺收益高,回款快,有利可圖,賴某某遂將其丈夫鍾某某拉進了該組織,發展為下線,鍾某某在嚐到甜頭後又將其父親鍾某發展為下線。隨後,三人為牟取利益,採取發放宣傳單、租用辦公場所供會員交流學習、組織外出參觀考察等方式,積極宣傳“善心匯”組織,大肆發展下線會員。截止案發,鍾某某在“善心匯”組織層級結構中屬B輪服務中心層級,發展下級會員15層,發展下級會員7422人;賴某某屬C輪服務中心層級,發展下級會員16層,發展下級會員7427人;鍾某屬A輪功德主層級,發展下級會員12層,發展下級會員3653人。

為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檢察官提醒廣大人民群眾: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三名“善心汇”高级会员

審核/管少忠

圖文/熊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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