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婚姻的抉擇時,究竟應該選擇自己所愛的人,還是愛自己的人?

在做婚姻的抉擇時,究竟應該選擇自己所愛的人,還是愛自己的人?選擇你的影子最合適。首先說“愛”是什麼,它只是一個代名詞,我年齡大,不懂什麼叫愛,但我想:有人心中喜歡一個人,腦子裡總想著這個人,肚裡總裝著這個人,眼裡只有這個人,行動中總想為這個人做點什麼,自己的一切總願意為這個人付出。這是不是代表他就是愛這個人?但如果當時冠以這種表現的名詞不叫“愛”,而是叫“付出”。那麼如今的人會不會在婚姻中就沒有了哪麼多的糾結呢?這是笑話。

在做婚姻的抉擇時,究竟應該選擇自己所愛的人,還是愛自己的人?

我認為:你愛我,我愛你在婚姻決擇中並不是最重要的,這裡的“愛”完全可以用“願意”來代替。變我愛你我們結成夫妻,為我願意與你結為夫妻。這是所謂的“愛情”與“婚姻”的區別。我想:婚姻是過家過日子,面對的是柴米油鹽,而所謂的“愛情”只是一種心裡感覺,只是夢想美好的虛擬幻覺。不信你看:不管是你愛他,還是她愛你,你們倆成天抱著一個大大的愛字,成天糾結於是你愛我少了,我愛你多了,能不能解決一日三餐的實際問題?這裡如果改成:我願意為你付出多少?你能回報多少?不是更實用些嗎?所以說象主題一樣的糾結問題,都是這個“愛”字闖的禍。電影、電視、愛情小說要看。但觀後感是因人而異的,因為這裡包括兩面性。具體生活與筆下的生活應該是有區別的。過於的投入到故事情節,模仿戲劇人物來進行現實生活行為,不但務己,更會務人。演員演完戲還得吃飯不是嗎?

在做婚姻的抉擇時,究竟應該選擇自己所愛的人,還是愛自己的人?

婚姻,就是典當,就是押寶,等你計算好了,可能黃花菜也涼了。為什麼老話說“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沒水吃”呢?這就是有些中國人的真實寫照。想要成為夫妻還要精於計算,我只能說很簡單,無須糾結,你和你的影子結婚去吧!

在做婚姻的抉擇時,究竟應該選擇自己所愛的人,還是愛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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