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西安市進一步規範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關問題的通知!

6月24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政府下發《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了二十三條規範住房交易秩序的工作措施,重點內容如下:

一、強化商品房預售許可及交易管理

1.規定預售許可申報面積的最小規模,防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多次分批、分幢開盤,拖延上市銷售時間;

2.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申報制度,堅決保持調控決心不動搖,力度不放鬆,確保我市住房價格平穩;

3.調整了我市住房限售政策,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滿3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4.暫停企事業單位購買住房,防止以企業名義投機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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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購房登記平臺,規範公證搖號行為

在規範公證搖號售房行為方面,提出了以下原則要求:

1.由房管部門建立統一購房登記平臺,杜絕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置全款優先等限制性條件拒絕群眾意向登記,目前平臺已開發完畢,將於6月25日正式上線;

2.規定購房家庭一次只能參與一個商品住房項目的意向登記,並在信息核驗時提供具備購房能力的首付款資金證明、徵信報告等資料,防止不符合購房條件的居民家庭參與搖號,提高搖號中籤率;3.為防止炒房倒號,《通知》要求意向登記購房人、搖號選房人、合同簽訂人必須保持一致,放棄選房、放棄簽約的所空房源依序遞補;4.要求搖號售房公證機構由公證主管部門指定,搖號軟件和搖號工具由公證機構採購,公證機構對搖號、選房實施全過程監督;5.建立購房失信人員、開發企業及中介機構信用“黑名單”,明確懲戒措施,防止個別人員擾亂公證搖號售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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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細化購房登記及搖號選房規則

《通知》包含《西安市商品住房購房意向登記規則指引》和《公證搖號選房規則指引》,通過“一公告”、“兩監督”、“三階段”、“四公示”舉措,全面保障購房登記及搖號選房過程的公平、公開、公正、透明。“一公告”指開發企業銷售住房前必須發佈銷售公告;“兩監督”指企業登記搖號售房必須接受公證機構、房管部門的監督;“三階段”指意向登記、信息核驗、搖號選房三個階段;“四公示”指企業需進行登記人名單、搖號人名單、搖號排序、選房結果四次公示,確保全流程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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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剛需家庭購房

在購房登記時,登記人按剛需家庭、普通家庭進行分類登記,公證機構、開發企業應按照剛需家庭、普通家庭為先後次序進行搖號,開發企業應提供不低於全部搖號銷售房源50%的比例優先滿足剛需家庭。剛需家庭在本類別搖號未中的,可再次參與普通家庭搖號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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