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放:共享奢侈品?別把「共享」越搞越離譜

供職於湖南長沙某金融公司的戴辰最近要參加男友的同鄉聚會,她正在為沒有上檔次的包發愁。經朋友推薦,28歲的戴辰在一奢侈品共享平臺用一天25元(人民幣)的價格租了一款Gucci限量包。“也許有人會說我虛榮,但花便宜的錢租名包總比掏空積蓄買要好,還能經常換,何樂而不為呢?”戴辰說。從共享充電寶、共享單車,到共享汽車和共享雨傘,已覆蓋交通出行、房屋住宿、知識技能、生活服務等多個領域的中國共享經濟已“殺入”奢侈品領域。(6月27日 中新網)

在“共享經濟”時代,共享單車、共享民宿、甚至連共享飛機都有人敢嘗試,可以說“共享”到了快氾濫的程度。而現在,輪到了“共享奢侈品”,奢侈品也可以“共享”嗎?當然可以,飛機都能共享,奢侈品怎麼就不能?然而,“共享”是有條件限制的,能共享並不意味著就能共享成功或值得提倡

前一陣子,有人倒弄出迷你KTV,這其實也是一種“共享唱歌”,但目前看這股風沒刮多久就安靜了下來。還有人搞了一個“共享睡眠”,後因為存在安全隱患和衛生健康問題而被多地叫停後取締。還有人搗鼓出了“共享嬰兒車”,事後證明也沒有什麼市場。在這股共享浪潮中的“試水者”又盯上了奢侈品。事實上,很多共享根本不是真正的“共享”,實則搞“分期租賃”的商業模式而已。

看到共享有利可圖,於是就一擁而上,不管條件是否具備,都想搞共享。能夠共享的東西現在被發現的差不多了,就開始把主意打向與共享沾邊的東西。眾所周知,“共享經濟”是把閒置社會資源利用起來,而不是新增額外的產品和服務,這是共享經濟的前提。共享單車也好,共享汽車、共享書店、共享雨傘等也罷,都是如此,達不到條件,就無法共享。共享經濟牽扯三大主體,即商品或服務的需求方、供給方和共享經濟平臺,但別忘了“閒置社會資源”這一前提。

奢侈品不過剩,且消費者極為小眾。正像華中師範大學社會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梅志罡所言,共享奢侈品這類服務性需求能在社會中形成影響。通過共享,能讓一些不願投入太多金錢的消費者滿足炫耀的消費心理需求。“這類人群具有一定數量,奢侈品的共享可能會形成小眾需求。”但是,抱著虛榮心心理共享奢飾品,這本身就不是一個好風氣,即便可能有一點市場也不值得提倡。

租用奢侈品,肯定是自己買不起才租,況且,就拿報道中提到的這款Gucci限量包來說,一天25元人民幣也不算便宜。如果挎著這款包,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挎包人就是包包的所有者,那麼,除了炫耀和顯擺,又能是什麼呢?有些“共享”就是跟著湊熱鬧,拿“共享”當噱頭。經濟規律也必須符合起碼的公序良俗。奢侈品租賃成風,除了助長人們的虛榮心和攀比心理,看不出有什麼正能量。

可見,有些變了味兒的“共享”就該收手。共享經濟頻頻跑偏的背後,其實是創新力匱乏的體現。分享經濟是新業態、新模式,但它絕不是靠資金的簡單堆積而成,而是靠創新驅動,只有創新模式下的“共享”,才能驅動資產的良性循環,形成新的組織形態,以及就業模式和消費方式。而且,“共享”也不能不顧及社會效果,或偏離道德風向標,有些共享,就該被清除出場,或在一開始就設定門檻,這不是過分干預,而是在維護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否則,本來風生水起的共享經濟,就有可能越搞越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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