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妾回懟髮妻,手撕正室,呵呵,歷史上真這麼幹,她就慘了

小妾回懟髮妻,手撕正室,呵呵,歷史上真這麼幹,她就慘了

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個問題,說“喜兒為什麼不願意嫁給黃樹仁?嫁給黃樹仁不但自已能和父親過上好日子,而且還能還債”,然後把喜兒的未來描繪成一片金黃色。

還有許多宅鬥劇和宅鬥文,小妾下場手撕正室,懟正妻,將妻子踩在腳底下,盡得男人寵愛。

然而,還有這樣一種情節,正妻將受寵的妾賣掉,趕出家門,並肆意毆打小妾,此種情節的編劇,叫做歷史。

歷史的泱泱長河中,妻與妾那地位,簡直是雲泥之別。所以很多人,寧為窮人妻,不為富人妾。

地位之差

《禮記》中記載:“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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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妾的地位,如同財物一樣,可以隨意買賣,相互贈予,只是男人傳宗接代的工具而已,也就是奴隸。

妻子對於妾,有絕對管制力,那些妾與正妻爭風吃醋,隨意誣陷的小說電視,都是為了製造情節衝突而已,真正的小妾,巴結正妻還來不及,把妻子惹毛了,分分鐘趕出家門。

妻者,齊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進家門,拜了天地祖宗,行結髮之禮,死後入祠堂享香火,進家譜傳後輩的。

所以在選擇妻子時,男方會首先考慮家世門第,才情,人品,是否賢惠,是否持家,所以會有“娶妻娶賢”的說法。

而妾,一般看長得漂亮嗎,好生養嗎。

即使在思想開放,女性地位非常高的唐代,也不會例外,《唐律疏議》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意思是說,妾很低賤,可以買賣,如果有人將妾扶正做了妻子,服刑一年半。

妾生的孩子也要認正妻為母親,親生母親反而是“姨娘”。《紅樓夢》中探春是趙姨娘生的,曾經就不認自已的親舅舅,而認正房王夫人的弟弟為親舅舅。

唐朝女詩人魚幼薇,嫁狀元李憶為妾,卻因為李憶夫人強悍善妒,經常毆打魚幼薇,因此始終沒有入家門,最後被無情拋棄,男方卻也什麼也不敢說。所以才有了“易求無價寶,難得有情郎”的感慨,才有了“詩文候教”的魚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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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古代文人中,互相贈妾被視為一種雅事。蘇東坡就曾多次將小妾送人,據說其中兩個還是懷著孕的。

所以妾是完全沒有人身保障的,地位非常低下。

哪怕正妻去世了,大部分男人會選擇續絃,再娶一個正妻,而很少直接將妾扶正的。

如果官員想扶正小妾,必須考慮到道德和律法兩方面的顧慮。

因為一般官員是儒家出身,對於這種道德上不太主流的事情,不太想幹。

再一個,雖然除了唐朝,別的朝代沒有明確法律規定,妾不能扶正,否則法律不允許,但他們也會考慮這個妾的出身,是否是清白的,正所謂“良賤不通婚”。

如果這些他都不在乎,恭喜這位妾,是真愛無疑了。

不是人人都能娶妾

很多少都以為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實嚴格來說,中國古代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古人云,諸侯無二嫡,意思是天子諸侯,也不能有兩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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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妾也不是人人都能娶的,底層人民是沒有這個機會的,做官的人即便娶妾,也有數量上的限制。

在漢代,如果為國家做出了巨大貢獻,可以娶八個妾,正所謂"功成受封,得備八妾",漢代史學家蔡邕說"卿大夫一妻二妾",也就是說一般的官員只能是一個妻子兩個妾。平民百姓,就不要多想了,早早洗洗睡吧,"庶人一夫一婦"。

在元朝,如果平民百姓四十歲仍然無子,可以娶一個小妾,明朝有子的百姓敢私自納妾者,賜以四十皮鞭。

1912年,北京政府頒佈條例,明確地表示男人只要有錢,養得起,請自便。於是一時之間,很多名人,富人以蓄妾來炫富。

但“五四新文化運動”後,開始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實行起來。

所以,從古到今,所謂的“三妻四妾”“齊人之樂”,從來都是留給極少數特權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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