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禁毒日」媽媽,扔掉毒品,帶我回家吧

今天是國際禁毒日。

毒品能毀掉一個人的身體和靈魂,吸毒的媽媽更讓人痛惜、可憐、厭惡。她們毀掉的不僅是自己的人生,更親手毀掉了孩子的生活,這些孩子沒有錯,卻因為媽媽吸毒幸福不再。

二個女兒的單親媽媽

欒某的經歷讓我印象最為深刻。

37歲的欒某是重慶人,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取保候審。她已經不年輕了,和戶籍照片上的模樣相比,臉色灰敗,眼神黯淡,那是長期吸毒導致的。

她認罪態度很好,小心翼翼地回答問題,一再承認錯誤:真的不應該這麼做,沒有工作,為了養育二個女兒才賣了二次毒品。

訊問快結束時,她小聲問:我今天能回家嗎?四點半要去幼兒園接大女兒,小女兒託房東照顧一會兒,我要回去給她們做飯。

我問她:孩子的爸爸呢?他怎麼不接孩子。

她答:孩子沒有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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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某是一個非常愛孩子的媽媽。幾年前她到青島打工時,認識了大女兒的爸爸,一個有實力的本地人。他的實力是因為長年販毒,即使做了不光彩的小三,欒某也心甘情願為他生下女兒。不久這個男人因為販毒被判處死緩,留給她不到一歲嗷嗷待哺的女兒。男人的其他親屬不能接受這個孩子,她無懼流言和笑話,回到老家花錢給孩子上了戶口。最困難的時候,她找到了男人曾經的夥伴,希望能念在過去的情分上幫幫她們母女。

一段曾經的情分卻不是最牢固的依靠。欒某再次懷孕四個月的時候,這個夥伴也因販毒被判刑。她不忍心流掉已經成形的孩子,在婆家接納無望的情況下,獨自在異鄉生下了二女兒。她一句沒提這些年當單親媽媽受過什麼委屈吃過什麼苦,只是說二個孩子非常可愛,一個五歲了,一個二歲多了。

欒某也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媽媽。她在與兩個男人共同生活的過程中,耳濡目染,加上感情與生活受到挫折,陷入毒品是不可避免的,也學會了如何做一個毒販。她說毒品是第二個男人留下的,因生活所迫才拿出來販賣。我知道她在撒謊,她一直在吸毒,已經被行政拘留過一次,社區戒毒一次,因為是哺乳期無法執行。她還以販養吸,這一次被抓了現形,被刑事拘留後二個女兒無人照顧,警察也束手無策,只能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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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起訴到法院以後,我一直很擔心,她被判處刑罰孩子將何去何從。承辦法官告訴我,她們想了很多辦法,欒某的親屬遠在重慶,父親年邁,沒有合適的親屬照顧孩子,欒某不願讓別人收養孩子,救助機構就無法合法接受孩子。

正在左右為難之際,欒某帶著孩子消失了,她脫逃了。

也許這是她能想出來的最好的辦法,她不想讓孩子沒有媽媽,不想離開孩子。可是法律不是兒戲,有一天我們還會在法庭相見,希望那時她能妥善安排好二個孩子,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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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擋箭牌

如果欒某辯解為了孩子去販毒,那麼李某就是為了自己吸毒拿孩子做擋箭牌。

李某不到30歲就已經是二個男孩的媽媽,她是小三成功上位。丈夫比她大13歲,做建築行業,真的讓李某享受過人人羨慕的生活,但也在那時她和丈夫染上了毒癮,很快散盡家產。丈夫在與毒友的相互“關照”中觸犯了法律,因犯販賣毒品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李某沒有多少工作經驗,學歷又不高,帶著二個孩子非常吃力,與公婆的關係也不好。他們怨恨李某破壞兒子的婚姻,又沒好好經營家庭,在他們看來,李某就是罪魁禍首,只把大孫子接走了。

如果這時李某能幡然醒悟、自強自立,和父母照顧好小兒子,等著丈夫刑滿釋放,那麼她依然有著美好的未來。

可是李某依然留戀毒品,丈夫過去留下的毒品吸食完以後,手頭有點錢就想辦法搞毒品,父母見她不知悔改將她趕了出來,一歲的小兒子跟著她居無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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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販賣毒品被抓,警察見她自己帶著孩子就先取保候審,於是孩子成了她“護身符”。

每次傳喚,她就帶著孩子到派出所。一個缺少管教的二歲頑童到了哪都無拘無束,李某在訊問室做筆錄,派出所就不得不再派一個民警看著孩子。

取保候審期間,李某因吸毒被查獲二次,孩子沒人看管,公安局行政處罰她卻不能執行。

於是,到了檢察院、法院,不管什麼程序、哪個環節,只要傳喚她就帶著孩子來。

該來的還得來,李某被收監執行時,孩子交給她的姐姐照顧,她說為了孩子一定不再吸毒,做個好媽媽。可是體檢報告上顯示,她的尿檢結果呈陽性,取保候審近一年的時間裡一直吸毒,說過的誓言顯得蒼白無力。

但是我寧願相信她說的是真心話,出來後能重頭開始,戒掉毒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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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媽的孩子像塊寶,沒媽的孩子像根草,對於年幼的孩子來說媽媽才是世界上最安全的港灣,無論有多少委屈和傷心,都能在媽媽的懷中感受到母性的溫暖,片刻的幸福也是永恆。希望那些吸毒的媽媽能扔掉毒品,擁抱孩子,成為他們值得信賴和依靠的守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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