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入戶新政!購房入學納入積分體系,積分入戶至少納一年社保

入學入戶新政!購房入學納入積分體系,積分入戶至少納一年社保

4月11日下午,佛山市流管辦正式公佈了《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這是時隔年兩年後,政府部門對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進行的重新修訂。相比起之前的政策,徵求意見稿在積分入戶和計分指標方面有了較大的改動。

比如除了積分累計達到30分,新市民還需要交納一年社保才能申請積分入戶。而在家長們最關注的積分入學方面,徵求意見稿正式提出,文件實施之日後獲得住宅房產權證明(含購房合同)的,統一納入積分服務體系,但文件實施前已經獲得住宅房產權證明(含購房合同)的,可以繼續享受政策性借讀生待遇。

入學入戶新政!購房入學納入積分體系,積分入戶至少納一年社保

調整:

實施後購房入學納入積分體系

此前的積分規則,購房類的政策性借讀生是排在積分入學的普通借讀生前面。新的徵求意見稿若通過,這意味著,意味著正式文件公佈後,佛山購房類的政策性借讀生,今後將正式納入積分服務體系。

分析:

近年佛山購房類政借生猛增

根據“新市民辦”此前專門進行的調研數據顯示,2016年、2017年隨著戶籍改革推進和房產限購政策的調整,戶籍生、購房類政策性借讀生增多。近兩年來,購房類政策性借讀生佔全部政策性借讀生的比例均接近七成,而2014年、2015年這一佔比分別是56.6%和63.1%。

按照佛山市的有關文件,目前佛山的招生順序是“戶籍生--政策性借讀生--積分入學”。因此調研報告指出,由於大量非戶籍購房者子女享受政策性內借讀的權利,這也造成佛山各區政府現有學位數非常緊張,

普通新市民子女通過積分取得入學的資格變得困難的情況。

如南海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就超出計劃近10000人,其中購房類政策性借讀生增加約5000人。順德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購房類借讀生7394人,佔政策性借讀生73%,佔用了大量的借讀學位。

對於在佛山沒有購買房產,通過其他渠道積分入學的家長而言,徵求意見稿的調整,讓這部分家長覺得更加合理和公平。

變化:

房產積分按平方計最高積144分

房產情況得分則從原來的擁有合法居住房產積80分,擬更改為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擁有合法房產(含商業類,如公寓、商鋪、寫字樓等),按房產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積1分計分,擁有多個房產證明的,按各產權面積相加的總和麵積計算積分,最高可積144分。

“徵求意見稿設了過渡期,文件實施之日前,獲得住宅房產權證明(含購房合同)的,可繼續享受政策性借讀生待遇。”對此,有已經購房的家長表示影響不大。目前未購房的家長也表示,今後文件正式實施後,雖然非戶籍生通過購房不能再享受政策性借讀生待遇,但如果擁有房產,按照新的積分規則,依然在積分入學排行中會有一定的優勢。“加上購房入戶的政策如果沒有調整,買了房後只需要落戶,乾脆把孩子戶口遷入,可以按照戶籍生的條件申請入學,也是可行的。”家住禪城的市民張先生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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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外地的家長對調整持有不同的看法。戶籍在惠州的市民王女士稱,之前之所以要通過購房的政策性借讀生申請入學,主要是考慮孩子的戶口留在農村,擔心落戶城市後老家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會沒有。“在入學和戶口的隱形福利中,只能選一個了。”張女士稱,對於近年學位的緊缺,政府還是增加教育的投入,多新建學校增加學位的供給,這才是真正的有效解決新市民子女入學的辦法。

今後:

每年6月對普通借讀生積分排名

徵求意見稿列明,積分累計達到30分的新市民,其未曾入讀公辦小學或初中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子女可在其實際居住地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公辦學位新生排名。

徵求意見稿規定,區人民政府根據各區、鎮(街道)教育資源分佈情況和外來常住人口規模,每年提供一定數量的公辦學位入學指標數,區教育部門應統籌做好政策性借讀生和普通借讀生的招生工作,明確各階段招生報名時間,按期分批公佈可提供給新市民隨遷子女入學的學校名稱、學位數等各類信息。

新市民可於積分申請截止時間前持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父(母)子(女)關係證明材料及其他相關資料,向其產權房或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受理窗口為隨遷子女提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申請。

區積分辦依據父母積分情況,於每年6月按照全區或分鎮(街道)對普通借讀生進行排名。第一次排名錄取後,在入學指標數仍有節餘情況下可調劑分配,將首次排名未取得入讀資格的新市民子女按照剩餘的指標數在全區範圍內進行二次排位,並將排位結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務信息網及本市主要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教育部門根據公佈的入學指標數和排名情況,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讀。

要注意的是,積分入學採訪“就高原則”,只取夫妻一方的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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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入戶:

交納一年社保才有申請資格

在積分入戶方面,徵求意見稿中變化則較大。根據2016年5月17日印發的《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積分累計達到30分的新市民,其提出申請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期間保持參保狀態,在法定工作年齡內可在其產權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業地申請積分入戶排名。

而在徵求意見稿中,則更改為“積分累計達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請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繳納了一年社會保險費(含追溯補繳社保費)且申請期間保持參保狀態,在法定工作年齡內可在其實際居住地申請積分入戶排名。”

具體流程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持相關材料向其實際居住地所在鎮(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請。區積分辦於每季度對全區或鎮(街道)按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進行排名並公示,無異議後由區新市民事務辦公室向積分排名在區人民政府入戶規劃名額之內的新市民發出積分入戶卡。

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新市民,自入戶卡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憑入戶卡及其他相關資料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辦理入戶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入戶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新市民或其配偶在佛山有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且已辦理房產證的,可以按該辦法申請積分入戶,也可以按佛山戶口市外遷入准入條件直接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戶手續。

計分指標:

學歷積分下降 更重視社會貢獻

在計分指標方面,相比較之前的政策,徵求意見稿對文化程度方面的計分標準有所下降。徵求意見稿列明,高中(中技、中職)為20分,大專為30分,本科及以上為50分,較之前的政策均下降了30分,並且取消了初中學歷的計分。另外,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得分則分類更為細緻,最高的積分達到了110分。

在居住年限的積分方面,辦理居住證年限的積分從原來每滿1年積5分升為10分,最高可計120分;

又比如,近5年內在佛山參加志願者等工作服務每滿10小時積3分,最高分值120分,原政策為每滿50小時積3分,最高分值30分;在佛山無償獻血每滿200毫升積5分,最高分值60分,原政策為每滿200毫升積3分,最高分值30分;無償獻血行為發生在佛山的無償獻血者並在佛山成為中華骨髓庫捐獻志願者積10分,成功實現骨髓(造血幹細胞)捐獻積80分,之前該兩項積分分別為5分和50分。

編/廣州日報全媒體霍澤凱

出品/廣州日報佛山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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