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析邪教癡迷者的「感覺後像」效應

“感覺後像”是心理學上的一個名詞,也是一種心理現象。感覺後像的基本原理為:外界刺激停止作用後,還能暫時保留一段時間的感覺形象叫感覺後像。各種感覺器官都能產生感覺後像。如,電燈滅了,眼睛裡還保留著亮燈泡的形象;聲音停止後,耳朵裡還有這種聲音的餘音在繚繞;我們看了一場電影后,散了電影,我們的眼前還閃現著銀幕上的形象;我們看了一部小說,已經合上了書本兒,但小說中所描寫的場景與畫面還依然保留在我們的腦海中。

眾所周知,邪教對信徒精神控制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信息控制,阻斷信徒與外界的一切信息鏈接,只允許信徒讀念邪教的經書和教義。當信徒不斷地學念這些歪理邪說的時候,就會產生持續不斷的感覺後像效應,邪教教主在教義中所虛構的一些幻象就會呈現在信徒的感覺中,或是聽到聲音,或是看到書中所描寫的虛幻的影像。比如,“法輪功”痴迷者在所謂的“學法”後,眼前出現“法輪”、“天國世界”等景象,這些都是李洪志經文中所描寫的內容,長時間地不停地誦讀,很自然地就會出現這種感覺後像效應。有個痴迷者在1999年國家依法取締“法輪功”邪教組織後,她感到自己的耳朵中每天都能傳來練功的音樂,這其實是一種感覺後象效應,是因為以前幾乎每天都在聽這些練功錄音帶的緣故。而按照李洪志的說法,她認為自己是開了“天耳”,聽到了“另外空間”的“仙樂”,因而非常痴迷。

感覺後像有時和刺激物的性質相同,這種後像叫正後像,如看到的燈光是亮的,燈滅之後留下的視覺形象還是亮的燈;如果燈滅了,眼睛裡卻留下一個暗的燈泡的形象,背景卻是亮的。這時,後像的性質與刺激物的性質相反,這種後像叫負後像。

感覺後象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經常出現,比如,我們見到了一個人,對這個人的印象很深,也許一段時間或很久以後,這個人的音容笑貌還會浮現在我們的腦海中;我們看到了一朵鮮豔無比的花兒,雖然離開了花園,但花兒的芳香似乎仍舊留在我們的唇邊,花兒的芳容依然閃耀在我們的內心深處。可以說,這是一種十分正常的心理現象。而邪教教主卻利用信徒在誦讀經文後出現的感覺後象效應,稱做是開了“天目”,通了“天耳”,以此來控制邪教痴迷者。李洪志在《轉法輪·關於天目的問題》中說道;“只要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天目人人給開。”他還說:“天目層次很高的人,他可以通過我們空間看到另外的時空,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層次不高的人可以有穿透力,隔牆看物,透視人體,它就具備這樣一種功能。”李洪志還把所謂的“天目”分為五大“層次”——肉眼通、天眼通、慧眼通、法眼通、佛眼通。李洪志之所以這樣說,其目的就是企圖讓痴迷者誤以為修煉“法輪功”可以出現“超常功能”,進而迷信“法輪功”,崇拜李洪志,併成為李洪志精神控制的玩偶。

在李洪志的誤導下,一些“法輪功”痴迷者將所謂的“學法”後所出現的幻視幻聽,當成“開天目”的“特異功能”來炫耀,誤以為自己“層次”修得高,因而出現了種種危險。如我在南方接觸到的“法輪功”痴迷者陳某,自稱從小就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自從練了“法輪功”後,通過練功、學法,陳女士稱自己在“另外空間”看到自己與李洪志在一起練功,當她把她所“看到”的景象描述給其他痴迷者時,大家都羨慕她修得高,“層次”突破快,與“大法”緣份很深,尤其是能與“師父”在一起練功,那來源真是不一般,這些吹捧不禁令陳女士感到飄飄然,沉醉在“法輪功”的夢幻中不能自拔,以至於參與了一起“法輪功”致人死亡案而被判刑。她痴迷很久,主要原因就是困擾她的幻視幻聽,使得她誤以為自己已經能與“另外空間”溝通,並能自由地出入“另外空間”。心理諮詢師從心理學角度為她講解幻視幻聽是如何出現的,當講到“法輪功”痴迷者在李洪志的誘導下封閉式的“學法”,特別容易造成這種感覺後像,有時甚至是一系列的持續性的,而且越容易接受心理暗示的人,這種感覺後像的效應就會越強烈……分析了這些道理,她恍然大悟,她明白了她本身就思想意識薄弱,身體也不強壯,特別容易接受暗示,因而練了“法輪功”後,開始“學法”,受李洪志所講的這些人都是從“天上”下來到人間的,有的人與“師父”緣份很深等等邪說的影響,就出現了這種感覺後像,而她由於受李洪志的蠱惑,錯誤地認為自己開了“天目”,是屬於那種“悟性高”、“根基好”的“大法弟子”,因而對李洪志就百般相信,極度崇拜。當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時,她終於認識到了李洪志的欺騙性與險惡用心之所在,與“法輪功”決裂,迴歸了正常生活。

俗話說,在商言商。在這裡,我們說,在邪研邪,邪教主為了俘獲更多人相信其邪說,往往會抓住人的心理,投其所好,他們也會研究一些心理學,利用心理學,將一些正常的心理現象塗上邪教和迷信的色彩,用來愚弄和欺騙追隨者,從而實現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因而,多學一些心理學知識對我們破除所謂的“特異功能”和“超常現象”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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