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GPA衡量一個學生的學習能力真的合理嗎?

每年都有很多學生被美國大學開除,其原因五花八門。有的學生被學校開除是因為不瞭解學校的學術規定,無意中犯了錯。有的學生是因為考試時不安分,因為

考試作弊被抓而導致被學校開除。今天我們要講的是因為成績而被學校開除的相關問題。

GPA太低被開除

在美國,學生一定要保持一定的成績水準才能維持自己的學生身份。例如本科生的GPA一般來說一定要達到2.0以上,而研究生的GPA則至少要維持到3.0。學生若是因為一時的疏忽或者是不適應讓某幾門課的成績低於學校要求的最低分數,並不會導致自己立馬被處分,而是會收到學校的警告,提醒學生要想辦法提高自己的成績。如果學生的GPA在收到學校的警告之後還是沒有起色,那麼就可能會因為GPA太低被開除。

成績太低被學校開除怎麼辦?

收到學校的處分第一步首先要進行申訴,爭取讓學校撤銷或者減輕處分。申訴信的寫作要以自己的實際情況為出發點,結合學校的相關要求完成,並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提交申訴信之後,學生最好開始準備緊急轉學,一旦學校沒有通過學生的申訴,那麼緊急轉學能讓學生維持自己的F1學生身份,不至於被遣返回國。

以上是在美國學生出現GPA過低的情況時可能會發生的後果。美國大學之所以會處分GPA過低的學生,是因為學校認為GPA作為衡量學生學習的標準,能夠體現學生的學習情況。但事實真的如此嗎?近日華盛頓郵報刊登了一篇有關美國學校GPA的評論,讓我們來一起看看報道里是怎樣說的吧。

用GPA衡量學生學習能力靠譜嗎?

然而,所有這些關注都掩蓋了GPA是一個有嚴重缺陷的統計數據的事實。它不僅不能有意義地代表學生的學術成就,而且我們對它的執著阻礙了學生對於學術的投入。巴克內爾大學(Bucknell University)正在引入一種方法,來解決GPA統計數據中的一些關鍵缺陷。這些缺陷也可能讓一些學生擺脫厭惡風險的心態,而這種心態與任何高等學府的核心使命背道而馳。

我們都知道,老師對學生的評分標準因課程的不同而有變化。在同一所大學的入門級課程中,不同課程學生所獲的中位數分數可能相差超過一個字母的分數(即相差超過1.0)。如果一個學生堅持參加老師給分通常較低的課程,那麼他的GPA就會受到影響。

用GPA衡量一個學生的學習能力真的合理嗎?

巴克內爾大學和一些其他大學的研究表明,這種不平衡的競爭環境往往會促使學生避開選擇那些成績往往較低的課程(尤其是選修)。巴克內爾指導委員會研究了不同評分標準對最近畢業班每個學生(匿名)的累積影響。我們用一個叫做中位數GPA的統計數據GPAM來衡量一個學生的評分標準。GPAM是指學生在每門課程中獲得中位數成績時的平均績點。這項研究的結果令人震驚,也說明了沒有背景的GPA是如何嚴重誤導人的。

我們來用5個學生的成績來舉例說明:

學生1:畢業時的GPA:2.93;畢業時的GPAM:2.91

學生2:畢業時的GPA:3.37;畢業時的GPAM:2.98

學生3:畢業時的GPA:3.56;畢業時的GPAM:3.83

學生4:畢業時的GPA:3.60;畢業時的GPAM:3.02

學生5:畢業時的GPA:3.74;畢業時的GPAM:3.74

如果在學生畢業時你只關注他本身的GPA,你似乎能分辨出哪些學生成績好,哪些學生的成績差強人意。但如果有了GPAM作為對比,故事就會被重新改寫。

根據示例中提供的學生成績,我們能夠發現學生1和學生5畢業時的成績都接近GPAM,這表明他們在整個在校學習過程中都取得了典型的成績。從一定程度上來說,他們在學校的學習狀態以及成果時相似的。但光看GPA時,我們很容易認為學生5比學生1要優秀。

再來看看學生2和學生4,他們的成績都要高於GPAM,這就能說明學生在校表現其實是很優秀的。尤其是學生4的GPA要遠高於學校的GPAM,這可能表示學生4的學術能力其實是最強的。而學生3的情況則是其GPA要低於學校GPAM,雖然他的GPA看著很高,但很有可能他的學術能力不及其他學校GPA比他低的學生。

以上狀況的發生是由於不同的評分差異造成的,若是有機構能夠對教師的評分標準做一個統一的規定,那麼GPA才能更有參考意義。其實早在2004年,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就實施過類似的舉措。但是,任何規定一致性的方法都不能認識到,不同的教學實踐(包括評分)適合不同的學科和教學方法。普林斯頓大學的做法也導致了學生成績的突然下降,使其學生處於不利地位。因此普林斯頓的統一分數系統在2014年被廢棄。

截至目前為止,GPA仍然是衡量學生學習能力的重要指標,希望有一天能有一個更加健全的標準能夠更準確的體現學生的學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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