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全款買房了,你還要10萬彩禮,太過分了,網友:這婚不能結

來自網友得事情簡要描述:

我和他在一起時間並不長,不到2年的時間,因為我現在也是到了結婚的年紀了,但是工作一直都挺忙的,我爸媽挺擔心我成家這個事,我和她也是經過父母介紹認識的,後來我覺得她也挺貼心的,當時兩個人相處的也還不錯,本來我是想著再多處一段時間,但是父母在催著我們的婚事,我這邊房子已經全款買了(是在父母的名下,給我們準備的婚房),並且還答應給5萬彩禮錢,但是她卻要求給10萬彩禮,我真的無法接受!

我已經全款買房了,你還要10萬彩禮,太過分了,網友:這婚不能結

我已經全款買房了,你還要10萬彩禮,太過分了,網友:這婚不能結

我已經全款買房了,你還要10萬彩禮,太過分了,網友:這婚不能結

網友評論:

第一全款買房跟女方沒關係,的好麼,不要說全款買房了你還想怎樣,那跟人家沒關係,第二彩禮是雙方父母商議的,既然不想給那麼多那就趁早分,別說女的拜金什麼的,現在顧個保姆還的多少錢呢,你那5萬後幹嘛的

你家全款買房也不可能加女孩名字,十萬塊錢就多了?人家還要陪嫁,你這種人,就該守著房子自己和自己過一輩子

房子又沒有女方的份,要求彩禮沒錯!

哥們,我支持你,這種女人不能要,他們家就是一個無底洞,要不然以後有你受的

說實話全款買房應該的,憑什麼要求女方和你一起還款,而且不加人家名字,

如果是我非常願意,最起碼結婚後不用去租房子了,有錢了在買嗎,現在的女的總想結婚讓男方寫自己的名字,那是人家父母的錢,再說了父母老了還不都是自己的啊,結婚前這了那了的,雙方之間都有隔閡了,如果都玩心眼,再好的家庭也得離婚。

這個需要看家庭條件來,有能力多給點沒關心,如果你已經給的足夠多的時候,就看你自己覺得值不值了,有些女的你永遠滿足不了她的,給再多她都覺得這是你應該的!

做為一個女人,我最反對男人婚前買房女方要求加名,畢竟誰的錢都難掙。也最反對男人說什麼我買房了。那房子是女人的嗎?明明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還說的多偉大是的!

第一點,古來彩禮不是女方要求,是男方看情況出多少,而現在變成什麼樣啦;第二點,為什麼一定是男方買房,女方不能買嘛?為什麼不承擔一半;第三,你們不是追求男女平等嘛,怎麼盡等男方付出,而女方不付出;第四,不要跟我扯生孩子的事,那是自然規律,不想生可以不嫁人;第五,不要拿孩子的姓說事,古人已經總結出一套方便完備的姓名系統,不是你等能隨便改的。最後,以上只針對一些胡攪蠻纏的自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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