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染惡習妻訴離 親情調解好如初

近日,固鎮法院妥善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原告當庭撤訴,案結事了。

據悉,原告小芳和被告小華於2009年6月16日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一女孩,現年6歲。由於兩人是經人介紹,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被告不良的行為開始暴露,經常酗酒鬧事,在生活中不尊重女方。在一次激烈爭吵後,小芳離家出走,後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小芳訴稱,“我拿他當寶,他卻拿我當草,堅決要求離婚”。

案件受理後,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丁健作為承辦法官採取了單方調解和親情調解的方法,努力做足雙方的思想疏通工作,分別與雙方從夫妻之間的寬容、離婚對孩子的影響等方面進行溝通,目的是讓被告改正自己的不良習慣,努力維護共同築就的家庭。通過辦案人員反覆做工作,被告當場向原告道歉,並寫下保證書:“保證在意妻子的感受,與妻子多溝通,不經妻子允許決不飲酒。”小芳深受感動,遂當庭向法院提出撤訴。

法官提醒,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夫妻攜手走到一起是莫大的緣分,雙方要秉持一顆善溝通、多體諒的心來維繫愛情與家庭。愛與被愛是相互的,在婚姻生活中,只有彼此尊重,相互包容,幸福才會來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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