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开放日|用爱的名义 为未来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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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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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未检品牌

关爱祖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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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密切检民联系,展现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5月31日下午,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肃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区妇联、共青团委、教育局和新苑学校师生代表共计22人受邀实地参观控申接待室、案件管理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听取未检工作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律宣传积极建言献策。

参观窗口服务部门

在院领导的陪同下,参加活动人员首先共同参观了控申接待室和案件管理中心,听取工作人员讲解,深入了解检察机关窗口服务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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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案件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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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办主任介绍案管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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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控告申诉大厅

参观远程信访接待室

随后,在解说员的引导下,参观人员一起来到办公楼二楼,参观远程视频接访室。远程视频接访,是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为打造便民利民检察服务、方便群众表达诉求所作出的有益探索和实践,方便了基层群众反映问题,促进了问题就地解决、矛盾就近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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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人员观看一楼大厅形象展示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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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远程信访接访室

座谈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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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玲副检察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做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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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共同观看未检宣传片,全面了解肃州检察未检工作基本情况和取得的卓越成果。

听取汇报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杨茂春向参会人员汇报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有关情况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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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肃州未检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立足未检工作长期形成的体制机制优势,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务”为目标,持续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立足本职,宽严相济

倾力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肃州区检察院始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刑事政策,注重未成年人特殊政策的落实,立足司法办案的工作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最大限度的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针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姿态,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精准打击,发挥惩治犯罪的震慑效应,同时,加强检警协同,构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精准指控,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力度和效果。

未成年人检察官始终秉承法律人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注重厘清罪和错的概念,打击和保护并重,宽容而不纵容。着力强化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在各个办案环节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做到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教之以法、晓之以理。面对新生矛盾更迭突现、机制运行缺乏保障等困境,认真思考,将办案、学习、探索、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在公安、司法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协调对接统一认识,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对未检特殊制度的具体操作予以了再研究、再细化、再完善,并对细化后的系统分案、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法庭教育、社会帮教这5项制度试运行。

惩防并举,检校共建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工作

温情帮教,观矫并用

助推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未检工作不以简单惩罚犯罪为目的,而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教育矫治和预防再犯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肃州区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在全市率先建立并运行,未成年人检察官注重因地制宜,对每一位被帮教对象从思想、道德、法律、技能等方面量身定作帮教方案,对观护对象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帮教。以“约会”被帮教对象,邀约参加社团活动、公益活动、评论时事新闻等形式潜移默化地为被帮教育对象灌输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三观。建立“手拉手”一对一的长效帮扶对子机制,负责案后的帮助、教育工作,预防再犯。通过不定期回访帮教对象,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延长“管控期”,使习惯形成固定化。 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及教育、民政等政府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机构的联系,形成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一致。有力推动了建立健全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顺利入驻的4名被帮教对象,均帮教成功,且无一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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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加强协作

致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未检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肃州区院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一是紧紧围绕市院“一院一品牌”“亮点工程”活动要求,持续打造“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品牌,全方位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事业。二是主动加强与综治、民政、教育、医疗等职能部门,以及共青团组织、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沟通配合,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支持。三是引进青少年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提供服务。四是与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和志愿者密切合作,完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设,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帮教、陪伴等支持。五是积极促进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规范文化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留守、闲散、流动、刑释解教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倡议并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互动交流

参会人员充分肯定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并紧密围绕如何加强未检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献言,深入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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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踊跃发言

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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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玲副检察长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表示:大家的发言饱含了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期望,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权益保障的期盼,让检察干警们很受启发,也很有收获。

在今后的工作中,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及时研究吸纳、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把代表的期望和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和实际行动,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检工作。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积极破解制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检工作机制。

立足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保护处分、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员信息通报和从业禁止等制度;切实推动“智慧未检”建设,通过大数据的分析、运用,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机制、制度和政策。

三是进一步强化接受外部监督工作。

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民意收集、研究、转化机制,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

让社会公众更多更好地了解检察、认知检察、理解检察,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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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花样年华,莫使年华虚度,莫教青春折翼。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圆满划上句号,但是肃州检察保护未成年人的行动还将继续。

今后,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正义凌然,仗剑而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久久为功,驰而不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风细雨,关怀备至。用未成年人检察力量,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

转自: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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