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縣法院失信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周景義、歐陽紅梅!歡迎大家來舉報!](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周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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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紅梅
內容簡要:原告王樂平起訴被告周景義,歐陽紅梅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我院作出(2015)夏民初0206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周景義、歐陽紅梅於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償還原告借款45600元。到期後,被告周景義,歐陽紅梅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王樂平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周景義,歐陽紅梅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我院已決定將周景義、歐陽紅梅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法院舉報。
被執行人:周景義(男)、歐陽紅梅(女)
身份證號:412326197801065411(周景義),411426197608095461(歐陽紅梅)
地址:河南省夏邑縣孔莊鄉周樓村270號
執行依據:(2015)夏民初02064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法院:夏邑縣人民法院
涉案標的:3904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部分未履行
舉報電話:17603708622
聯繫人: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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