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各朝代皇室財政和政府財政關係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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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國家財政與皇室財政並沒有嚴格的分野,對此,前此學者已經有所研究,祁美琴《清代內務府》是對皇室財政進行集中研究的重要著作。該書首先縷述了秦漢以來內務府的沿革以及歷朝內府經費來源的特點,認為就宮中財政與國家財政的關係而言.秦漢時期呈現的是宮中財政與國家財政分離,魏晉南北朝時期呈現的是宮中財政與國家財政混一,宋明時期呈現的是宮中財政與國家財政有分有合。

到了清代,國家財政與皇室財政已經有比較明確的劃分,這種劃分,表現在管理機構上,就是以戶部為首的國家財政管理機構和以內務府為首的皇室財政管理機構。“清代內務府吸取明朝內外府庫職責權利有分有合、導致國家財富多為宮中耗盡的教訓,對內府庫藏的收入來源和用途進行明確的劃分,有效地限制了皇室對國賦的索取範圍和數額,尤其是在鴉片戰爭以前,戶部基本上能夠正常運行”。

馬伯煌主編的《中國經濟政策思想史》認為,“入明而清,內廷行政已形成嚴密的制度化,從而在財政上構成內外連環銜接的權利結構。既然皇權通過內廷行政能有效地控制外廷,使之成為單一的執行機構;而財政的內外儲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沒有必要再加以嚴格的區分。在這種情況下,外廷財政的截內功能逐漸減弱。與此相對的是,這一時期名為內庫(內帑)的內廷儲備,越來越具有皇帝個人私藏的性質”。

隨著內務府越來越具有皇帝個人私藏的性質,內務府就變成了承擔責任小但權力大的肥差,內務府管理皇宮的特供,有的珍稀物品就成了壟斷。關外的山參,在清朝,商家是不能自己採買的,所有的山參都只能賣給內務府。但是,這樣多的山參皇宮裡的人根本吃不完,於是內務府就往外賣。外面的人,想弄點山參治病養身,只此一家,別無分店。當然,內務府賣出的價格比收購的高多了。這一筆買賣,由於其壟斷性,收入就不小。這樣的買賣,出與入都有很大的含糊性,經手人漁利的可能性大得不得了。有些特供職位,比如採買絲織品的織造,往往還可以兼管海關和內地關卡,掌握關稅,甚至擔任鹽運使,大家都知道,古今中外,這都是“肥缺”。所以,做一任織造,“肥得流油。”

內務府還有一項不確定性的收入,是籍沒。官員犯事,要抄家籍沒家產。但沒收的財產不進國庫,進的是內務府的內庫。內務府官員靠這個活計弄多少錢,也是沒數的事。都說“和珅跌倒,嘉慶吃飽”,其實真正吃飽的是內務府經辦人員。清朝皇帝熱衷抄家籍沒,實際上卻便宜了自己的家奴,連賣官鬻爵,內務府都要插一手。按道理, 歷朝歷代賣官的錢,都是由吏部經手,錢入國庫。但清朝還有一個小偏門,走內務府。走內務府的買官路線是個捷徑,得官容易,有些跟宮裡有關的職位,比如侍衛什麼的,還非走這個路徑不可。

說白了,內務府的職位,就是藉著皇帝的名義撈錢。內務府經手的所有東西都是給皇帝的,誰敢說半個不字?但是皇帝用得了嗎?當然用不了。


一枚蜻蜓

最初的皇帝家天下,天下就是他自己的家產包括人。後來到了明朝,朝廷和皇家漸漸獨立。有點君主立憲制的模式,不過皇帝還是掌握絕對的權利,大臣的地位有了提高,不再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是為儒家正義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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