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當初你們把我賣出去,現在需要我了才說我是小棉襖,晚了

我家比較貧困,從我記事以來,每天我都幫著家裡幹活,每逢農忙,媽媽甚至還會讓我直接不上課來幫他們的忙。我還有一個弟弟,他從小都養尊處優,什麼活也不幹,安安心心一直到讀完大學。而我初中畢業之後就被迫出去打工,還好在廠裡我認識了一個男生,才得以在陌生的城市裡有一個“親人”。

他年齡比我大上三歲,家裡和我一樣的情況,但是他很上進,很能吃苦,所以領導們都很看好他。我和他是老鄉,所以他很照顧我,時間久了,我們就像兄妹一樣的親密。

爸媽,當初你們把我賣出去,現在需要我了才說我是小棉襖,晚了

在我十八歲的時候,他給我過生日,還給我了一份禮物,打開之後看到是一個我一直很喜歡但捨不得買的項鍊。我感動於他的真摯和細心,就在這時,他跟我告白了,我也就答應了。

我們說好先不跟家裡人講,等我20歲的時候再說不遲。那兩年的時間,我們一直相處得很好,從不吵架,所以我20歲這年過年的時候,我們說好拜見雙方家長。

他當時在廠裡已經是小領導了,工資也不錯,所以當我爸媽見到他的時候,也就同意了。不過,有一個條件,就是他們得付20萬的彩禮。

這個數字對於男友來說簡直就是天文數字,舉家的財產才剛好能夠。所以我覺得父母很過分,便說了幾句。但是爸媽態度強硬,我也沒有辦法。(兩年之後,這些錢全都投資給了弟弟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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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我已經見過男友的父母,他父母人很好,也很喜歡我,本來很贊成我們的婚事,但是我父母提出這樣的要求,讓他們很為難。這些年過去了,在男友的心中我早已是他的家人,所以他怎樣都不會放棄我。

所以跟他父母的一番爭執後,最終還是準備付這些彩禮錢,並承諾他爸媽他在3年之內一定能把這些錢存好。終於等到了我們結婚,我自知對不起夫家,所以工作也更加努力,對公婆也特別好。

久而久之,我的工資也提升了很多,和公婆的關係也緩和了很多。現在我的兒子都已經有十幾歲了,老公和我在廠裡都是帶頭的人物,那些錢我們也看得沒那麼重要了,只是那件事對我的傷害我無法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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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身體越發不行,想和弟弟住在一起,但是弟媳不同意。所以爸媽找到我,說我是他們的小棉襖,一定會照顧他們的。我心裡只覺可笑,只從那次要錢之後,我們幾乎就切斷了聯繫,現在還來說這樣的話。

於是我說:“爸媽,你們當初把我賣出去,現在需要我了才說我是小棉襖,晚了,有什麼還是找弟弟吧”。這麼多年,夫家才成了我真正的家,只有他們才把我當家人,所以我真正的家人在我心裡早已不存在了。話雖如此,其實我心裡也有點懷疑,我這樣做,是不是太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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