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有個城隍廟

耀州有個城隍廟

耀州有個城隍廟

耀州有個城隍廟

耀州有個城隍廟

在我國封建社會,上至國都皇城,下至各州府縣,凡有城池處皆有城隍廟,耀州自不例外。

城隍,起源於古代的“水(隍)庸(城)”祭祀。水庸神即“溝渠神”,為周代《禮記》中規定的天子所祭八神之一,也是我國原始信仰的自然神之一。“城”原指挖土而建築的高牆,“隍”原指沒有水的護城壕。古人造城是為了保護城內百姓的安全,所以修了高大的城牆、城樓、城門及城壕、護城河。古人迷信,認為凡是與人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物都有神在,於是“城”和“隍”被神化為城市的保護神,後道教把它納入自己的神仙系列,稱它是剪除兇惡、保國護邦之神,並管領陰間的亡魂。佛教在中國廣泛傳播以後,接受了佛教的冥界體系,城隍又開始成為陰間的行政長官,掌管陰間事務,成為重要神明之一。城隍從原始信仰、民間信仰發展到後世的宗教信仰,又開始和當政統治者及萬民百姓有了割捨不開的聯繫。統治者希望借神靈之威力統治百姓的精神世界,老百姓又將種種平安幸福、來世福祉的美好希望寄託於神靈的庇佑賜福,因此各地的城隍廟,上有官方倡導投資,下有百姓響應樂從,遍地開花,成為大小城市中必不可少的祠祀建置。

耀州城隍廟始建於明初洪武年間,知州魏必興規劃耀州城佈局時即有城隍廟的位置,其坐北面南建在州城南大街中段路東,因廟所在,城隍廟門前這條巷道自明、清至現在一直稱為“城隍廟巷”。城隍廟位居州城中部,佔地廣闊,東西寬約五六十米,南北一百八十米多,臨近大街,正門在城隍廟巷正中路北,後牆直至花園巷。明末崇禎五年(1632年)在巷口臨南大街處修建了一座高大精美的石牌坊,由郡人宋師襄題額,惜於1966年九月在文革破四舊風潮中被拆毀。廟內經歷代不斷翻修、重建,結構佈局規整、建築宏偉壯麗,自南而北依次有大門、戲樓、拜殿、獻殿、寢殿等。戲樓北向,大殿面南,中有廣闊的空院,東西有相對廂房數十間。

明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下詔加封天下城隍,並按城市等級地位規定了城隍等級,“都、府、州、縣四級城隍”相應封為“王、公、侯、伯”爵位。耀州城隍封為“顯佑伯”,在城隍廟的中心大殿供奉其塑像、牌位,接受官民祭祀敬拜,以此想通過城隍崇拜來震懾統治官員及百姓的精神世界。朱元璋說:“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則不敢妄為”,明確表達了他的目的。

三重大殿均為九脊歇山頂,屋面施琉璃瓦。正殿和寢殿的大門額、神龕各處分別掛有“綱紀嚴明”、“浩然正氣”、“護國庇民”等匾額,簷柱楹聯黑底金子:“漢祋栩晉泥陽唐華宋耀,千年廟宇奠神靈;南乳山北壽原東漆西沮,百里金湯雄寶鑑”、“善行到此心無愧,惡過吾門膽自寒”等楹聯,營造出一種森嚴肅穆的氣氛。

明、清兩代,朝廷明文規定各地歷任官員每到新任所,先要齋戒沐浴宿於城隍廟中,向城隍神拜祭行禮,並恭讀誓辭,然後才能接印視事任職,並且每月初一、十五定時虔誠進香。耀州城隍祭祀廟會日定在每年仲秋的八月初二,除官方進行規模盛大隆重的祭祀典禮活動外,也成為民間一項熱鬧隆重的民俗活動,由城中四社輪流主辦,擺上地方特產、傳統祭品及歷代流傳下來的文物祭器,一為表虔誠,二來也讓百姓一開眼界。歌舞、戲劇、社火、酬神報賽等活動通宵達旦輪番上演,是除元宵節狂歡之外的又一娛樂盛會。平時又是過往行人、落魄文人、藝人、乞丐等居無定所的人們的休息、借宿之地。

兩廂的幾十間廈房按照傳說中的陰間十八層地獄十殿閻君森羅殿景象,用泥塑成了各種獎善懲惡恐怖場景,諸如過奈何橋、下煎油鍋、刀劈、斧砍之類,以此向民眾灌輸安分守己、輪迴報應、奉公守法、做忠順良民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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