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禾市中隊聯合螺溪所交巡警聯合執勤執法刑拘一名醉駕人員

自交巡警聯合執勤執法開展以來,泰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禾市中隊就將之視為重中之重。近日,禾市中隊主動出擊聯合螺溪派出所打響交巡警聯合執勤執法第一槍,刑拘一名醉駕人員。

2018年06月12日晚9時許,我中隊值班民警接到螺溪所民警電話稱:有一名男子駕駛車輛到螺溪所院子內,下車後走路踉踉蹌蹌並且身上一股酒味,懷疑其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禾市中隊值班人員立即火速驅車前往螺溪所,到達現場後,立即對該人員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172.2mg/100mL,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交巡警」禾市中隊聯合螺溪所交巡警聯合執勤執法刑拘一名醉駕人員

經調查瞭解該男子名叫劉某龍,於2018年06月12日晚18時許,和幾個朋友一起在螺溪鎮三豐村自己家中喝的酒,喝完酒後駕駛贛D****0小型轎車來螺溪所辦事。劉某龍對自己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供認不諱,根據相關法律,對劉某龍處以刑事拘留並依法吊銷其駕駛證。

目前,劉某龍被刑拘在泰和縣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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