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信息」高考志願填報的幾點重要說明~

1.高考志願信息是院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考生必須按要求填報志願。

因志願填報失誤或沒有按照規定要求填報而對錄取造成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2.考生查詢成績、填報志願、查詢錄取結果,均須使用密碼和動態口令卡。如考生忘記密碼,可在填報志願系統登錄界面進行密碼重置,也可到報名所在地縣(市、區)招辦申請密碼重置;如動態口令卡遺失,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和本人書面申請到報名所在地縣(市、區)招辦申請補發動態口令卡。因密碼或動態口令卡遺失造成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3.我省專門設立了“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填報欄,供獲得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以及南京師範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範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和西交利物浦大學等12所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填報資格的考生填報相關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時間為7月2日17:00)。考生若獲得同一院校多個招生類型或不同招生院校同一招生類型填報資格,只能選擇其一填報。對填報以上招生類型志願且達到投檔規定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省教育考試院將先行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未被錄取的考生被有關高校退檔後,按其高考成績和所填平行院校志願參加本一及隨後各批次院校志願的投檔。

經教育部批准開展綜合評價錄取試點的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和崑山杜克大學等8所高校,由高校根據測試結果,與入選考生確認是否填報本校綜合評價錄取的院校志願,並將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具體填報時間和方式由高校確定。我院將根據學校確定並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名單,在提前錄取本科院校投檔之前,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直接投檔錄取。

4.按照有關規定,為確保公平、公正,填報志願系統在規定的兩個階段填報志願截止日的17:00關閉,屆時,考生不能再上網填報。為減輕網絡壓力,防止填報截止時間前出現網絡擁堵,考生一定要儘早上網填報並提交,避免逾時不能填報。

5.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佈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要求,省教育考試院在公佈招生計劃的同時,將今年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發佈招生章程的網址和聯繫方式彙總並公佈,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務必認真查閱擬報考院校招生章程,瞭解相關要求,防止因單科成績、身體條件等不符合報考院校的招生要求而被院校退檔。

6.省教育考試院在公佈我省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同時,還將公佈相關批次考生填報志願的資格線,達到資格線的考生方可填報相應批次的高校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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