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司機居然選擇「棄車」還留紙條……

畢節試驗區網訊 “此車不要了”,把“活車”變“殭屍車”隨意丟棄高速公路,6月27日,畢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四中隊執勤人員巡邏時就遇到這一奇葩事。

高速公路上,司機居然選擇“棄車”還留紙條……

當日下午,中隊執勤人員駕車對所轄黔大高速公路進行巡邏,15時巡邏至黔大高速27公里加300米處發現前方緊急停車帶停有一輛麵包車,未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未做任何安全警示措施。執勤人員隨即將警車靠邊停靠查看情況,發現車內空無一人,車輛前擋風玻璃處放著一張紙條,寫著“此車不要了”。

高速公路上,司機居然選擇“棄車”還留紙條……

這讓執勤人員感覺奇怪,民警通過查詢車輛信息,聯繫上車主預留號碼,可電話接通後對方卻聲稱車不是他的,他也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為保證道路安全、暢通,執勤民警接著聯繫高速應急部門,只得將車脫離高速後,再作進一步調查核實。

在此,民警提醒車主或駕駛員,高速不能隨意“丟車”,違法佔用緊急停車帶的同時也給其他車輛安全行車帶來隱患,希望駕駛人或車主能持相關證件及時到畢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四中隊進行處理,將車領回。

高速公路上,司機居然選擇“棄車”還留紙條……

同時,也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類似這樣的"棄車"方式不可取、也不合法。對於車主不要的車輛,請按相關程序申請註銷報廢。(餘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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