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8年绩效工资水平及总量审批工作完成

据悉,此次调整参考了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调整为年人均24400元,驻县(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调整为年人均22100元。根据文件规定,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对市直235个事业单位收入情况进行了核查,对绩效工资年人均水平未达到基本标准线的32个事业单位的年人均绩效水平予以了调整;对22个非税收入有增长的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经与市财政局研究,按规定的增长比例分别对这些单位的绩效工资年人均水平进行了相应调增。截止目前,我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绩效工资水平及总量审批工作已顺利完成,此次调整了绩效工资年人均水平的单位占全市事业单位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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