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開演唱會對創作型的歌手有影響嗎?

蕾小敗

影響巨大,甚至是毀滅性的。


在最初的年代,演唱會可能是歌手賺錢最快的方式。尤其是在2000年初那陣子,唱片行業不景氣,歌手想維持生計只能靠開演唱會或者走穴(參加商業演出)。如果是剛剛有些名氣的新歌手,演唱會的確是能帶來相當好的個人收入的,但是這也會間接的謀殺了音樂人的創作激情,出現一些類似“傷仲永”的事情。


舉幾個例子吧,憑藉成都爆紅的趙雷在《歌手》結束之後瞬間躋身於音樂人中的一線紅人的行列。但是應該是在這之後簽了巡演的合同,全國的奔波讓他十分的疲憊在舞臺上也是多次抱怨。在《成都》紅遍大江南北之後,趙雷一直沒有拿出有說服力的新作品,人氣急速下滑。


反過來的例子是梁博,拿了《中國好聲音》冠軍之後選擇去美國學習,儘管說他街頭賣場的一些的言論在媒體上似乎有些奚落的意思。但是在沉澱之後回國,帶著作品帶著實力參加《歌手》迎來了二次走紅也迎來了尊重。


還有超級女聲的例子。最初的天娛對於藝人的運營並不科學,藝人在參加完選秀之後會被拉去巡演走穴。這樣的確短時間給各位樂壇新人帶來多的直接收益,但是不潛心做音樂,沒幾年藝人就沒有名氣了就會廢掉。試著回憶一下,有多少快女快男在參加節目時風風光光,幾年之間就泯然眾人了。


音樂人似乎難以和娛樂圈脫開關係,但是音樂人的作品是需要有時間沉澱的。臺灣的藝人的做法是,在巡演的時候就巡演賺錢,但是一定時間之後一定要停下,潛心做專輯。比如汪峰去年停工一年做了《果嶺裡29號》,讓說他“偽搖”的人直接閉嘴。


以上,對於音樂人開演唱會一定是要剋制且有計劃。錢是賺不完的,但是創作生命是有限的。



朝陽市群眾

影響肯定有一些,但是並不是毀滅性的影響。因為真正好的創作人,會不停有好的點子,即使是在路上也能想出好的歌曲來。

而且,音樂製作很多時候不是一個人完成的,只要你有好的旋律動機,交給編曲團隊以及製作團隊,自己作為監製把歌曲完成就可以。除非自己一定要親力親為。

怕的,僅僅是實際上吹噓是創作型歌手,但是腦子裡面壓根就沒有什麼墨水,或者是江郎才盡,寫不出來好的歌來。那這樣的話,就算沒有演唱會,你也創作不出來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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