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首次確立區塊鏈電子存證的法律審查方式

全国首例!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确立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审查方式

6月28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進行公開宣判,首次對採用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予以確認,並明確了區塊鏈電子存證的審查判斷方法。

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對於採用區塊鏈等技術手段進行存證固定的電子數據,應秉承開放、中立的態度進行個案分析認定。既不能因為區塊鏈等技術本身屬於當前新型複雜技術手段而排斥或者提高其認定標準,也不能因該技術具有難以篡改、刪除的特點而降低認定標準,應根據電子數據的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判斷其證據效力。

杭州互聯網法院結合區塊鏈技術用於數據存儲的技術原理,以電子證據審查的法律標準為基礎,對區塊鏈電子存證的效力認定確立瞭如下審查方式:

1.審查電子數據來源的真實性。包括第三方存證平臺資質合規、產生電子數據的技術可靠、傳遞電子數據的路徑可查;

2.審查電子數據存儲的可靠性。包括電子數據上傳至公共區塊鏈、各區塊鏈存放內容相互印證、區塊節點生成時間符合邏輯;

3.審查電子數據內容的完整性。即電子數據Hash值能驗算一致未被修改;

“區塊鏈作為一種去中心化的數據庫,具有開放性、分佈式、不可逆性等特點,其作為一種電子數據存儲平臺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穩固性的優勢,在實踐審判中應以技術中立、技術說明、個案審查為原則,對該種電子證據存儲方式的法律效力予以綜合認定。”杭州互聯網法院承辦法官說。

全国首例!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确立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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