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一師傳奇之血戰東團堡

赤劍提議彈痕講一講彈痕自己的故事,可是彈痕本人有什麼故事可講的?30歲沒結婚沒對象的小正太一枚。不過,雖然彈痕本人的故事乏善可陳,但青年時代的彈痕曾經服役於一支充滿傳奇色彩的部隊,我們的故事就從這些傳奇開始吧。1933年6月,在江西省永豐縣藤田鎮,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第一軍團第一師正式組建,一段傳奇從此拉開了序幕。85年來,這支英雄的部隊歷經無數次血與火的考驗,留下了巧戰直羅鎮、強渡大渡河、激堡、戰山城奇襲清風店等攝人心魄的傳說,湧現出了“大渡河十七勇士”、“狼牙山五壯士”、“神炮將軍”趙章成、“愛兵模範”呂順保、戰鬥英雄黃樹英等可歌可泣的英雄群體。今天我們要說的這個故事比起紅一師的其他傳奇故事雖然流傳度不那麼廣,但同樣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

紅一師傳奇之血戰東團堡

1937年,日寇大舉侵華,中國工農紅軍主力為了爭取民族獨立改編為八路軍,紅一師被編為115師獨立團,同年10月擴編為獨立第一師,11月改為晉察冀第一分區。彈痕服役的部隊也即是今天故事的主角,便是東團堡戰役中擔任攻堅的一分區三團,後來的紅一師大功團。1940年秋,震驚中外的百團大戰進入第二階段,1940年9月20日晚,東團堡戰役正式打響,此次戰鬥三團共殲日軍170餘人,自身傷亡212人,佔領了東團堡據點。雖然從數字上來看,八路軍的傷亡高於日軍,但是交戰的雙方都一致承認,此次戰役是對所謂日本武士道精神的一次完美打擊。

當年彈痕部隊戰史上看到的記載僅有寥寥百餘字,這讓我很是奇怪,這樣一場激烈的戰役,一場讓在中國軍民面前驕狂無比的侵華日軍發出心悸哀嚎的戰役,為什麼作為勝利者的我方戰史裡卻只用數語帶過。由於戰史中關於東團堡戰役的資料有限,彈痕特意網上查找了一些資料: 一九四O年秋,舉世聞名的百團大戰第二階段──淶(源)靈(丘)戰役打響。在這個戰役中,淶源縣東團堡殲滅戰最為激烈。東團堡位於淶源城東北,距縣城八十多里,是日軍從高碑店,易縣通往張家口,宣化供應線上的重要中繼站,又是淶源的上莊,中莊和尉縣的王喜洞,摩天嶺等據點相呼應,成為日軍在淶源,宣化公路上封鎖根據地的一個丁字據點。東團堡敵據點的守軍是日本侵略軍獨立混成第二旅團的一個士官教導大隊(井田士官教導大隊),共一百七十多人,全是從其下屬部隊中選來受訓的士官,不僅訓練有素,武器精良,而且是受武士道精神侵蝕入腦入髓,是一群極端頑固又兇殘成性的法西斯狂熱分子。東團堡據點的敵人,經常到周圍袁家村,無傑崖和遠到烏龍溝,淶水縣等三,四十里外的村莊掃蕩,姦淫擄掠,殺人如麻,罪行累累。

東團堡戰鬥於九月二十二日晚二十時打響,一軍分區(司令員楊成武)三團(團長丘蔚)以一營攻打上莊據點,切斷東團堡與上莊,中莊的聯繫;二營在東團堡的東面和南面擔任助攻;三營在東團堡西面及西南面實施主要突擊,九連為突擊隊。戰況空前慘烈,日寇甚至施放毒氣,但在八路軍頑強攻擊下,戰至二十五日夜,日軍除一名朝鮮籍翻譯最後投向我方外,其餘全數被殲,無一漏網。最後時刻,日寇被打的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大隊長甲田率26名殘兵投火自焚,死無葬身之地,足見戰況之慘烈。 晉察冀軍區司令員聶榮臻指出:“東團堡之戰,是以頑強對頑強的典型戰例。”

紅一師傳奇之血戰東團堡

紅一師傳奇之血戰東團堡

不過說實話,井田士官教導隊一點都不冤, 他們遇到的是一支素來以作風強悍而聞名的部隊,我們團駐訓的時候,緊挨著我們的另一個團的幹部骨幹每天都指著我們嚇唬他們的戰士:你們要是再調皮搗蛋,就把你們扔到對面去讓你們知道什麼叫魔鬼!雖是調侃,但我團作風硬朗給其他部隊留下的印象也可見一斑;我團奉命赴內蒙某地植樹造林,在挖掘樹坑的時候,由於當地土質堅硬,一鎬下去就只留個印,許多幹部戰士滿手血泡卻揮鎬如風,甚至到了晚上天黑的時候各營主官必須給戰士們作思想工作部隊才極不情願的回營地休息。參與造林任務的友鄰某工兵部隊動用了工程機械,可跟兩家相互一比較,最後無論是樹坑挖掘的質還是量上,都是純人力作業的我團遙遙領先,對方首長不信親往作業現場察看後嘆了口氣說:“到底是啃硬骨頭的部隊!”。七十多年後部隊的作風尚且如此,當年井田教導隊面對的我軍作風之強悍意志之硬朗,恐怕不身臨其境的人是永遠無法體會到的。

全殲一個170人的教導隊,也許對我們來說這個勝利並不那麼輝煌,即使那是所謂“武士道”精神衰落的見證,但比凋零在我們手上的“名將之花”,比起強渡大渡河、首戰平型關、奇襲清風店、血戰太原城、解放蘭州城的戰績,這次戰役實在不太起眼,戰史上著墨不多也就很自然了。然而這畢竟是自1894年以來橫行在我中華大地上的所謂“天皇武士”們無論是在戰鬥本身還是精神上所受到的一次沉重的打擊,僅這一點就足夠我們銘記!光陰荏苒,歲月如梭,轉眼間離開部隊已近七年,但每當想起自己是“紅一師”的傳人時,仍會倍感自豪,每當唱到戰歌中那句“全殲日寇井田教導隊”時,我仍然能感受到先輩們穿越了厚重歲月所傳承的驕傲和豪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