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公布2017年農資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农业农村部公布2017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3月30日,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七部門聯合召開2018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上下聯動,齊抓共管,農資打假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2017年全國“兩雜”種子、獸藥、飼料產品抽檢合格率分別達到98%、97%和97.4%,比2013年提高0.5、3.8和1.4個百分點。農業、工商、質檢與公檢法部門高效配合,5年來累計立案查處假劣農資案件26.4萬件,檢查企業590萬次、市場102萬次,為農民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4億元。

农业农村部公布2017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3月30日,農業農村部對外公佈2017年農資打假十大典型案件,其中種子案3件,肥料案3件,農藥案1件,飼料案1件,獸藥案2件。其中與畜牧業相關案件如下。

一、河南省畜牧局查處陳某飛團伙無證生產經營獸藥案

2016年9月,河南省畜牧局收到群眾來信舉報惠民鼎誠動保批發淘寶網店非法銷售獸藥後,立即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經網上核查和實地調查,發現被舉報的淘寶網店銷售未經批准、無獸藥生產和經營資質的企業獸藥產品。經調查,網店主要負責人陳某飛夥同他人,於2012年1月開始從事獸藥網上銷售,在未取得獸藥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違法生產經營假獸藥,初查涉案金額達250萬餘元。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河南省漯河市畜牧局查處張某鋒無證生產經營獸藥案

2017年,在河南省畜牧局的督導下,河南省漯河市畜牧局會同相關部門查處了張某鋒無證生產經營獸藥案。經調查,張某鋒自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在未取得獸藥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網上聯繫客戶並確定購買數量後,在鄭州市惠濟區八堡村租賃的一倉庫內非法生產名為“日長三斤”的獸藥,並進行非法銷售,通過物流公司向全國各地發貨,涉案金額14餘萬元。經公安機關立案,2017年9月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判處張某鋒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

三、內蒙古呼倫貝爾市農牧業局查處阿榮旗金秋農資有限公司經營假玉米種子案

2017年3月,內蒙古呼倫貝爾市農牧業局接到報告,稱阿榮旗金秋農資有限公司涉嫌經營假玉米種子。經調查,阿榮旗金秋農資有限公司從新疆康地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購進“康地5031”玉米種子120包,共計5080公斤,其中63包由阿榮旗金秋農資有限公司經營,剩餘57包交由其合作方扎蘭屯鑫旺農資經銷處經營。經鑑定,該批種子為假種子。2017年5月,呼倫貝爾市農牧業局依法對阿榮旗金秋農資有限公司作出沒收“康地5031”假玉米種子63包,罰款147.4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扎蘭屯市農牧業局對扎蘭屯鑫旺農資經銷處另案處罰。

四、山西省晉城市農業局查處山西中農坤玉種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假玉米種子案

2017年2月,山西省晉城市城區農業執法大隊對山西中農坤玉種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在公司倉庫內堆有大量已包衣的散裝玉米種子和包衣攪拌機、封口機、電子秤等生產設備,以及包裝好的無標籤大包裝袋玉米種子成品。經調查,該公司在未取得玉米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自2017年1月起從甘肅張掖、酒泉和新疆伊寧等地購進並違法生產經營玉米種子79.8萬斤,已銷售48.8萬斤,銷售金額238.9萬元。經鑑定,涉案的9個品種玉米種子均為假種子。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農業局查處淮陽縣格林斯達生物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水溶肥料案

2017年4月,湖北省襄州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接到湖北楚香隆農業生態合作社投訴,稱其在襄州區峪山鎮種植380畝梨樹,因使用“小蜜蜂”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梨樹花苞、花柄全部脫落,經濟損失158萬餘元。經調查,上述肥料由淮陽縣格林斯達生物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經鑑定其氨基酸、鋅、硼等有效成分不合格。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忻城縣農業局查處吳某才等人違法銷售無證肥料產品案

2017年4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忻城縣農業局接到群眾投訴,稱其購買的“祥桂”牌複合微生物肥料可能是假肥料。經調查,上述肥料產品生產廠家為廣西德天源生態肥業有限公司,該產品未取得肥料登記證,且肥料抽檢結果與標註值嚴重不符。吳某才等人以農業技術培訓班、“農業專家”授課等名義,將上述肥料吹噓成“高科技新產品”,並採用免費贈送肥料、免費提供午餐等方式進行推銷,900多名參加培訓的農戶中有212名農戶購買了“祥桂”牌複合微生物肥料產品,共計143.4噸,支付肥料款30.6萬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查處,所有涉案嫌疑人均已被抓獲,追回35萬元涉案款,並如數退還受騙群眾。

七、河南省南陽市桐柏縣農業局查處河南鄭大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肥料案

2016年6月,河南省農業廳陸續接到農資經銷商舉報,稱河南鄭大肥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肥料有質量問題,因該企業位於南陽市桐柏縣,遂將案件轉桐柏縣農業局辦理。桐柏縣農業局會同縣工商、公安等部門對案件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河南鄭大肥業有限公司生產並銷售至周口市的“新魯西豐”化肥(玉米肥)質量檢測不合格,涉案金額89萬元。2017年3月,桐柏縣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河南鄭大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鄭某周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6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49.8萬元。

八、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畜牧局查處宋某鋒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飼料案

2017年5月,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畜牧局接到養殖戶舉報,反映使用的豆粕存在質量問題。鄲城縣畜牧局對豆粕進行抽樣檢測後,結果顯示其粗蛋白指標不合格。鄲城縣畜牧局會同公安機關進行深入調查,查明該批豆粕來自鄭州八堡市場宋某鋒,其在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飼料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假冒益海(連雲港)糧油工業有限公司產品生產豆粕。因涉案金額較大,鄲城縣畜牧局已經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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