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條規定」補齊非煤礦山安全管理「短板」

加強非煤礦山頂板、通風、防火管理,預防事故發生是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日前,山西省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五條規定出爐,明確要求全省非煤礦山在復工復產驗收、安全檢查、安全許可、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驗收等環節中均要嚴格執行應急管理部48條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省安監局“五條規定”。

山西省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五條規定內容包括加強井巷開拓工程和出礦巷道頂板管理,加強通風管理,加強井下動火作業管理,加強電纜管線吊掛管理,加強採礦方法管理。

為了使全省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認真貫徹落實好“五條規定”,省安監局在忻州市代縣明利礦業公司召開了全省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管理工作推進會議,對加強全省非煤礦山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並對“五條規定”進行了解讀,組織與會人員到代縣明利礦業公司進行了現場參觀學習。

與此同時,省安委辦部署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整治。市安委辦組織實施、縣安委辦監督檢查、非煤礦山企業自查自整。本次專項整治覆蓋全省所有非煤礦山企業,從5月1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專項整治要求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建設和生產行為,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要求,依法下達執法文書,按照“五落實”要求進行處理。(張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