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司機偷了公司33瓶茅台酒變賣 被抓住後稱:倉庫經常不上鎖

桂林一司機偷了公司33瓶茅臺酒變賣 被抓住後稱:倉庫經常不上鎖

網絡配圖

桂林男子莫某今年27歲,初中文化,在桂林一家商貿公司當司機。2017年4月,莫某偶然發現公司四樓有一個用來存放貴重菸酒的倉庫。莫某多次觀察發現,這個倉庫平時經常不上鎖,於是盤算著把倉庫裡值錢的酒“拿”出來轉賣獲利。

2017年4月中旬至下旬,莫某利用上午上班前,以及下午下班後公司無人之機,先後分五次進入倉庫盜竊茅臺酒。

為了不讓人發現,莫某小心翼翼地把存放茅臺酒的紙箱底部劃破,每次只拿六七瓶茅臺酒,放入事先準備好的單肩揹包內帶走。儘管倉庫內貴重菸酒眾多,但莫某的眼光比較“毒”,他只偷比較值錢的丙申猴年版貴州茅臺酒,先後盜竊這款茅臺酒33瓶。

據瞭解,莫某把這些茅臺酒偷出來後,在網上銷贓,共獲利2.31萬元。經物價部門認定,莫某盜竊的33瓶丙申猴年版貴州茅臺酒價值人民幣5.94萬元。

經過公安部門調查偵破,2017年10月22日,莫某在恭城瑤族自治縣一家酒店的房間被抓獲。

秀峰區法院認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多次盜竊,應酌情對其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酌情對其從輕處罰。一審判處莫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5.94萬元。

來源|南國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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