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愛情」

6月23日,板橋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我家的房子被火燒過,請你們來看一下。接報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經勘察發現報警人趙某家的臥室被火燒了,裡面的木製沙發及坐墊全部燒燬。同時,房屋玻璃窗被損壞,室內電線未發生短路,沙發上還殘留用來引火的松毛,極有可能是人為故意縱火。

“因為愛情”

經詢問得知,趙某前一天晚上不在家,當天早上回家後發現自家臥室被燒。隨後,民警深入走訪摸排,發現趙某前男友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據這一情況,民警找到了嫌疑人段某,其如實交代了故意縱火的犯罪事實:段某與趙某曾系男女朋友關係,分手後,段某因複合不成,一直懷恨在心。6月22日晚22時許,段某來到趙某家中討要說法,剛好趙某不在家,於是段某用石頭將趙某家臥室的玻璃砸碎,並隨手把屋外的松毛點燃後扔進了臥室,致使屋內物品著火,後段某因害怕破門進去滅火,將火撲滅後逃離現場。

“因為愛情”

目前,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 律 鏈 接

《刑法》規定,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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