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屬各單位:

《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2月12日

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和省委十四屆二次全會的決策部署,堅定不移地沿著“八八戰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突出“四個強省”工作導向,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遵循人才成長規律,把握職業特點,以職業分類為基礎,以科學評價為核心,以促進人才開發使用為目的,加快建立科學化、規範化、社會化的職稱制度,不斷增強人才體制機制新優勢,為“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標。通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重點解決制度體系不夠健全、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評價與使用結合不夠緊密、管理服務不夠規範配套等問題,使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結構更趨合理,能力素質不斷提高。通過3年左右時間的努力,基本形成設置更合理、評價更科學、管理更規範、運轉更協調、服務更全面的職稱制度,基本形成各類人才創造活力競相迸發、聰明才智充分湧流的局面。

二、統籌推進職稱制度改革

(三)優化職稱體系設置。按照國家職稱系列,圍繞重點發展產業,結合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經濟特點,細化設置職稱專業類別,對設置不規範、專業性不強、納入淘汰範圍的落後產業的職稱專業進行精簡。健全職稱層級設置,目前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職稱系列,按照國家部署統一設置到正高級,省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本行業人才隊伍整體水平制定具體評價標準和辦法。新設置的正高級職稱的評價標準,應以培養和造就全省“行業大家”為導向。

(五)深入推進事業單位職稱評聘結合。堅持評聘結合、以崗用人、競聘擇優、能上能下,促進事業單位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的有效銜接。堅持因事設崗,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分行業建立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動態調整機制,突出重點,有保有壓。事業單位要強化用人主體作用,細化崗位職責,明確任職條件,強化崗位聘期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晉升、續聘、低聘、解聘的主要依據;一般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工作,嚴格履行公佈崗位信息、個人申報競聘、單位考核推薦、評委會評審、單位聘任等職稱評聘程序。進一步深化全省高校職稱制度改革,積極推進衛生機構、中小學校以及科研院所等單位職稱制度改革,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管理、人員聘用、競聘考核、績效分配等人事制度改革協同推進。

三、完善職稱評價機制

(七)健全評價標準。堅持把品德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對學術造假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堅持以用為本,省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不同職業屬性和崗位特點,以反映專業水平、能力貢獻、崗位履職績效為重點,制定更具針對性、操作性的職稱評價指導標準,將科研成果取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開展自主評聘單位的評聘標準要符合單位發展目標和崗位聘任要求,且不得低於行業指導標準。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再作統一要求,省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行業專業特點和工作崗位需要,研究提出符合實際的要求。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注重對行業發展規劃、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實驗報告等成果形式的評價。

(八)探索建立賦分式量化評價體系。探索將定性評價標準逐步轉變為評價全面、考核剛性、業績導向清晰的量化指標體系,提高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代表作品、教學科研成果等標誌性業績的分值權重,充分反映科研、教學、醫療、工程、農業等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績水平,減少主觀人為因素。

(九)豐富職稱評價方式。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並積極引入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基礎研究人才評價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評價突出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才評價重在同行認可和社會效益。進一步創新評價方式,結合不同行業和專業自身特點,採取專家評審、網上評審、考核認定、人機對話、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種評價方式,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在部分通用性較強的專業中,逐步推廣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進一步加大現代農業、社會管理、養老服務等領域人才的培養與使用,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評價機制,進一步提高職業的社會認可度與吸引力,推動解決職業農民、社會工作師、養老護理人員短缺問題。

四、強化職稱制度與相關制度的銜接

(十)推進職稱制度與繼續教育制度相銜接。省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制訂本行業專業科目學時登記細則,進一步明確學習內容、學時數量和登記標準等要求;將繼續教育情況列入職稱評審、崗位聘任、聘期考核、執業註冊的內容,作為專業技術人才考核評價和晉升的重要依據,加快推進專業技術人才知識結構優化。

(十一)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按照國家減少和規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有關要求,繼續做好職業資格清理規範工作。健全專業化考試機構,加強職稱考試的組織管理,嚴格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職業資格註冊管理,將註冊執業過程中的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工作業績、誠信記錄、繼續教育等情況納入職稱評審和職務聘期考核,推動執業註冊管理與職稱制度相銜接。初級、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

(十二)建立優秀人才職稱申報綠色通道。以量化評價體系為基礎,打破學歷、資歷限制,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探索實行評審專家公開舉薦制度。對引進的高層次、緊缺急需等人才,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評定,事業單位可申請設置特設崗位進行聘任,不受崗位總量、崗位等級、崗位結構比例限制。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

五、改進職稱管理服務機制

(十三)完善職稱評審管理制度。完善評審專家遴選機制,更廣泛吸納行業協會學會和企業專家進入評審專家庫。按照專業、高效的要求,對已制定科學、精準、量化評價體系的職稱專業,經相應職稱主管部門批准,可建立與該職稱專業相匹配、專家規模適當的執行評審委員會。進一步優化職稱申報、推薦、評審工作程序,推廣評審實名投票制,提高職稱評審工作質量。推進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規範運作,建立評委工作業績檔案,實行評委考核淘汰機制,實現對評委的動態管理。建立健全評委會評價制度,規範專項評價方法。

(十四)健全職稱評審監督檢查機制。嚴格落實職稱評審公開制度,確保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加強職稱評審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督察複審制度,定期開展單位自查、行業巡查、重點抽查,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對違反評審政策、程序和紀律,隨意降低評價標準或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要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責任。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保證評審質量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要按規定暫停其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十五)加強職稱評審工作信息化建設。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引領,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推行職稱網上申報評審、電子證書查詢驗證、個人電子檔案管理等做法,簡化職稱申報手續和審核環節,實現信息互聯共享。探索建立以個人電子信息檔案為基礎的職稱誠信檔案制度,將考試作弊、職稱申報中涉及學歷、經歷以及論文、科研項目成果等學術造假行為納入失信黑名單。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六)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各級黨委要切實加強對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的統一領導,黨委組織部門要把職稱制度改革作為人才工作的重要內容,在政策研究、宏觀指導等方面發揮統籌協調作用。

(十七)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加強對職稱制度改革的總體謀劃、統籌推進。省人力社保廳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發揮制度建設、協調落實和監督檢查職能,抓緊制定配套政策,分系列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省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行業發展特點,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標準,規範評審工作流程,強化服務保障措施,落實好各項改革要求。加強職稱管理制度化建設,完善職稱政策體系。加強輿論引導,搞好政策解讀,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專業技術人才積極支持和參與職稱制度改革,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和順利實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抓緊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積極穩妥推進職稱制度改革。

這裡有你關注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