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纳吉布对四项控状表示不认罪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对四项控状表示不认罪。

新媒:纳吉布对四项控状表示不认罪

纳吉布因一马案面对四项控状,包括三项刑事失信罪,涉及金额高达4200万令吉(约7000万元人民币),以及一项滥用职权罪(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涉及金额也是4200万令吉,总金额为8400万令吉(约1.4亿元人民币)。

一旦罪成,纳吉布可被判坐牢不少过两年,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向法官申请把此案转到高庭审讯,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没有反对。法官再纳较后允准把此案转到高庭审讯。

法庭在9时30分左右休庭,纳吉布将被押往吉隆坡刑事高庭,以记录他是否对这四项指控承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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