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爲信用卡套現大開方便之門

“信用卡套現很簡單,一部移動POS機就可以了,手續費也不高。唯一要注意的就是需要記著每張信用卡的還款日,不能逾期。”因每個月要還房貸,已待業在家近一年的範晨(化名)想出了用信用卡套現應急的法子。

信用卡套現,一般是指利用個人POS機或通過其他手段將卡中信用額度內的資金以現金的方式套取,同時又不支付銀行提現費用的行為。

此類行為早在2012年就被明確禁止。《關於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12〕60號)規定,商業銀行個人信用卡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時,只能用於消費性支出,而且一般只能在支持刷卡消費的場所進行消費。刷卡消費沒有手續費,還可以享有最長56天的免息期。

正是這個免息期,讓不少人動起了“歪腦筋”。有人通過虛假交易套取現金,甚至惡意透支,也有一些不良商家借持卡人套現收取高額的手續費,利用社交平臺發佈“信用卡換現金”“誠信靠譜,點低秒到”的廣告。

擅用銀行“默許”取現變套現

央行支付體系運行情況顯示,截至2018年第一季度末,信用卡髮卡量共計6.12億張,人均持有信用卡0.44張,相較發達市場仍有較大發展空間。截至一季度末,信用卡授信總額為13.14萬億元,應償信貸餘額5.80萬億元,卡均授信額度2.15萬元。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711.48億元。

在韋林看來,信用卡市場規模仍有增長空間的原因在於,信用卡審核機制相對於貸款審核更為寬鬆,擁有更多的用戶;而信用卡有手續費收入、年費收入以及逾期後收取的利息,這些都是銀行收益的來源。對銀行來說,信用卡為銀行的小額貸款提供了用戶和利潤基礎。

“儘管銀行不提倡持卡人用信用卡換取現金,但也允許持卡人在ATM機器上取現。從信用卡取現事實上也是套現的一種方式,但通過銀行正規渠道提取現金,就是合規的。”我愛卡網主編、信用卡市場資深研究人士董崢表示。

那麼,為何不少持卡人選擇違規套現,而非合理取現呢?

“與取現相比,套現需要支付的手續費並不算高,還可以套取全額度的資金,在免息期內沒有利息,相當於減少了支出,套取現金後使用方式也更加靈活多變。”範晨說,這也是像她一樣的很多人冒著違法的風險,採取信用卡套現的原因。

從目前大型銀行信用卡取現費用的情況來看,持卡人可以取出額度30%至50%的現金,同時還需要收取1%至2.5%的手續費,取現之日起將會產生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

範晨知道,一旦被銀行發現套現,輕則信用卡降額、封卡,重則拉入徵信黑名單,以後難以再申請信用卡或者貸款。因此,“偶爾套現,絕不逾期”是範晨的“秘訣”。

多款支付類APP支持無卡提現

信用卡套現早已不是新鮮事,套現工具也不再侷限於POS機等基礎刷卡工具,通過手機APP就可以輕而易舉地使用信用卡套現。

“受九六價改影響,線下套現套利空間大幅減少,套現呈現向線上無卡交易遷移的趨勢。業界集中反映市場上出現多款無證支付機構的支付類APP,用戶僅需下載APP類應用,在線完成手機註冊、實名認證,綁定結算借記卡與信用卡,即可在任何時間任意選擇通道發起無卡交易、提現。”中國銀聯在今年4月發佈的《關於防範轄內機構業務違規可能引發衍生風險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

此外,據此前媒體報道,九付錢包、銀閃付、壹佰支付等互聯網金融公司都開展了套現業務,只需簡單掃碼就可以收取自身及第三方的信用卡資金,而且顯示的交易類型是“消費”而非“提現”。

在蘋果應用商店中利得卡寶APP的評分及評論欄目中,使用該APP套現的一位用戶稱其已經用軟件成功套現4筆,都是實時到賬,而且信用卡消費的類型基本上是旅遊機票或其他消費名目,對信用卡的正常使用也沒有影響。但也有用戶反應,使用APP刷卡後並沒有馬上到賬,而且無法登錄賬號。

為防範此類APP套現引發的風險,《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存量線上商戶的交易場景、費率、交易量及交易特徵等,如發現金額為整數或接近整數、筆均金額異常等疑似套現的商戶,需排查是否直接或變相為持卡人提供套現服務。

“事實上,銀行可以通過數據監測,從不合理的交易中判斷套現行為。”韋林舉例說,“超過正常經營時間有交易;同一張卡每月固定日期在同一臺封頂機上刷卡;信用卡長期處於套空狀態,還款日前後存款取現,其他的時間沒有刷卡記錄或低於兩筆,且數月如此操作等,後臺系統會認定為惡意刷信用卡的套現行為。”

不管是線上套現還是線下套現,都屬於違法行為。中國銀行(03988)業協會首席法律顧問卜祥瑞表示,“持卡人利用銀行信用卡套現投資,違背契約精神,應當受到必要的懲處,因違約失信而產生的法律後果應由其自行承擔”。

套現理財並非“無本生利”

套現取出的現金會流向哪裡?除了像範晨這樣套現應急外,還有部分套現者將這些套現資金用於理財。

不少互金平臺也衍生出了用信用卡購買理財產品的新方式。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某些互金平臺提供信用卡套現服務,如果持卡人套現後提取現金,會扣除一定手續費,但如果套現後投資該平臺的理財產品,則平臺退還手續費,這相當於為投資人免去手續費。

例如,互金平臺“人人聚財”官網上就有題為“如何利用信用卡套現來理財”的文章介紹。文中稱,比如,一張信用卡的出賬日為每月21日,信用卡還款日為次月10日,投資者在每月的22日套現後,只需在第三個月的10日之前還清信用卡賬單即可。在長達50多天的還款期內,投資者可以認購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短期理財產品,等產品到期後拿到本金和收益再將信用卡還清。

當P2P遇上信用卡,是否真的是“無本生利”的完美投資方式呢?

韋林表示,套現理財的收益並不豐厚,為了利用50天的免息期賺到更多的利息,很多人會選擇平臺上高收益的投資理財產品。互金平臺理財風險較大,一旦出現問題,投資失敗,不但沒有賺回提現費用,還搭進去本金,反而會影響信用卡還款。

“如果信用卡P2P投資人在不能足額、按時歸還信用卡限額時,一旦被認定為"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投資,無法歸還"或"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時,投資人將涉嫌刑事犯罪。”韋林進一步稱。

目前,市面上POS機套現的手續費普遍在0.8%至3%,每日提現限額為20萬元。若以10萬元作為投資理財本金計算,套現需支付手續費800元至3000元。假設購買為期30天的理財產品,其年化收益率至少要達到9.6%才足以覆蓋手續費。但在當前央行降準降息的大環境下,互聯網理財產品、銀行理財產品都在下調年化收益,30天的理財產品銀行平均年化收益率在4%左右,而P2P平臺多在6%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互金平臺允許用信用卡套現買理財產品,按照規定,這是雙違規的行為,一方面持卡人沒有通過正規渠道獲取現金,另一方面套現現金用於投資不符合規定。”董崢如是說。

卜祥瑞也持有相同觀點:“利用信用卡信用透支功能套取現金的行為違法違規違約應無爭議。持卡人可能還會面臨屆時不能按期償還的信用風險,違約失信列入黑名單的風險以及涉嫌信用卡詐騙犯罪等風險。”

本文源自法治週末

更多精彩資訊,請來金融界網站(www.jrj.com.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